第四篇小對決,大博弈(1 / 2)

第四篇小對決,大博弈

博弈論(GameTheory),又名“對策論”、“賽局理論”,本來是應用數學的一個分支,但是隨著各學科的頻繁交流,博弈論現在已經進入了經濟學、國際關係、計算機科學、政治學、軍事戰略等很多學科的研究領域之中。

其實博弈往深處講,那是幾本書也講不完了。往淺處說呢,就是一種遊戲的理論,屬於運用合理的想象和推理,來實現自己的利益。

而早在《三國演義》中就有博弈論的案例,隻是那個時候還沒有“博弈”這個字眼。那就是諸葛亮所使的空城計中的案例。當時諸葛亮守城兵馬隻剩下老弱殘兵,不過兩千餘人,而當時司馬懿率領十五萬的大軍前來攻城。諸葛亮無奈之下,使出空城計,使得司馬懿誤認為城中有伏兵,最後引兵而退。這裏諸葛亮是知道雙方的情況的,他知道敵眾我寡,而且司馬懿生性多疑,所以他占據的有利地位。而司馬懿並不知道城中情況,隻能選擇退卻以保全自己的兵馬。這即是雙方各有所思的結果。也正是博弈論的一個經典的案例。雙方都在猜測對方的下一步的舉動,從而選擇對自己有利的策略。

我們在本書中安排了這個章節,隻是告訴大家博弈論的一些基本的知識,然後鍛煉一下大家對問題的全麵考慮的能力。畢竟博弈涉及的是雙方,無論這件事情有多小或者多大,我們都需要顧及到別人的決策,這樣才能更大程度地保全自己的利益。

著名作家白波曾經說過“人生是永不停息的博弈過程,博弈意味著通過選擇合適策略達到合意結果。”所以,就讓我們走近博弈、感受博弈吧!

通過這幾個小小的案例,來考察我們全麵分析問題的能力。聰明的你,準備好了嗎?

1.囚徒困境

小偷甲和小偷乙是一對搭檔,兩個人常常協同作案。可是有一次,在一次入室搶劫中,兩個人被警察發現,雙雙就擒。

警方將兩人分別置於不同的兩個房間內進行審訊(兩名犯人不能溝通也不知道對方的供詞),這也是警察常用的審問策略之一。

開始問話前,警方就分別告訴甲和乙:如果兩個犯罪嫌疑人都坦白了罪行,交出了贓物,於是證據確鑿,兩人都被判有罪,各被判刑8年。而如果隻有一個犯罪嫌疑人坦白,另一個人沒有坦白而是抵賴,則以妨礙公務罪(因已有證據表明其有罪)再加刑2年,而坦白者有功被減刑8年,立即釋放。

而且甲乙雙方都知道,如果他們兩人都抵賴,那警方就會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能判兩人的偷竊罪,但可以私入民宅的罪名將兩人各判入獄1年。

我們用下圖來標示他們的利害關係:

A╲B

坦白

抵賴

坦白

-8,-8

0,-10

抵賴

-10,0

-1,-1請判斷,以下那一種判決的可能性最高?

A,兩人都抵賴,各判1年

B,兩人都坦白,各判8年

C,一人坦白,一人抵賴,坦白者釋放,抵賴者被判10年

2.10枚硬幣

現有十枚硬幣,比賽雙方可以輪流從這十枚硬幣中拿走1枚,2枚或者4枚,誰拿到最後1枚就算輸,請問:如何才能取得勝利?

3.誰能活著?

在中世紀的歐洲,很多人都願意成為一名火槍手。他們經常因為一點小小的事情就找人火拚。

曾經有甲、乙、丙三個火槍手,他們的槍法命中率分別為100%、90%、80%,現在、他們要相互射擊,同時開槍。那我們如果假定射擊的速度和概率都是一樣的,那麼第一輪過後,誰活著的可能性最大?

4.怎樣投票?

有三個公司,我們將其稱為A、B、C,他們是一家總公司的三個分公司,需要在總公司的年度預算會議上投票表決如何分配總額為4億元的預算資金。而這個預算案有三個提案以供選擇,分別是甲、乙、丙,如下圖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