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切發生得太快,沈西來不及反應,傻呆呆看著眼前的混亂。她在義學聽過很多用“白狀”或者“血書”伸冤的故事。她一直認為,這是合理、合法的正當手段。
桑園鬧雞精一事與王鐵牛無關,王大成卻一口咬定他是凶手。今日,如果張文峻收下王大成的“白狀”,又或者王大成當眾砍下自己的手臂,王鐵牛豈不是跳到黃河都洗不清了?
她對著王大成重申:“桑園鬧雞精一事真的和鐵牛哥無關,你要我怎麼說,你才會相信?”
王大成控訴:“就是王鐵牛,是他害我,你們為什麼全都包庇他?!”
張文峻回過神,命人將王大成帶去包紮,又問沈默:“沈主簿,除了白狀不受,還有什麼狀紙是衙門不會受理的?”
沈默會意,對著圍觀的百姓說:“朝廷明令指出,白狀不受,紅狀不受,自殘不受。除此之外,誣告他人者,將受反坐之刑。”
老葛順著他的話,向眾人宣布:“張大人不日就會公布‘引狀日’的具體時間,到時大家可以去縣衙指定的書鋪書寫狀詞,呈送衙門。若是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先問一問書鋪的茶食人。”他一邊說,一邊拿出木魚,展示給在場的百姓,“看清楚,門口掛著木魚的,才是朝廷指定的書鋪,才能替大家寫狀紙。”
沈西茫然地看著這一切。丁先生在義學教過,百姓受了極大的冤情,才會當街攔轎告狀。不管是白狀還是紅狀,這個時候身為訟師都應該挺身而出,幫助百姓伸冤。今日她一心幫助王大成,才會教他向縣衙遞“白狀”,結果差點害了王鐵牛。她做錯了嗎?
她渾渾噩噩回到自己的房間,時不時側耳聆聽縣衙的動靜。
知縣上任除了公務交接,清點庫房,還要進行一係列的儀式。幸好,沈默早就將一切準備妥當,整個過程有條不紊地進行著。
沈西確認後衙沒人,偷偷避去了主簿廳。主簿廳是沈默平日辦公的地方,位於縣署的西北邊,裏麵幾乎存放了曆年來的所有公文。她不敢逗留太久,抱了一大摞文書回到自己的房間。
夜幕降臨,沈默從衙門回來,一樣就看到沈西專心致誌地查閱公文。他再一次告誡她:“阿西,爹爹說過很多次,你不可以偷看衙門的公文。”
沈西慌忙想要藏起公文,發現已經來不及了。她急忙挽住父親的胳膊,仰著小臉撒嬌:“爹爹,你知道嗎?小翠如願以償嫁給鐵牛哥的時候,我高興得快要飛起來了。我多麼希望,那十六個字是我自己想出來的。”
“阿西,你是女孩子……”
“女孩子怎麼了?女孩子就該什麼都不懂嗎?”沈西難過地低下頭。那一天,在清湖橋邊的小飯館,當張文峻戳穿她的時候,她恨不得挖個地洞鑽下去。“爹爹,我知道自己沒有作詩寫詞的天賦,也知道自己不可能參加科舉,我就是想弄明白一些事,一些道理。我不想被人嘲笑,被人看輕。如果有機會,我想要憑自己的能力,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
沈默瞬間就心軟了。他很清楚,女兒的學識高過很多男子,足以參加科舉。他不忍心看她難過,問道:“你有哪裏不明白?”
沈西立馬兩眼放光,拿出自己整理的筆記,抓著沈默追問,訴事不幹已與教唆詞訟的劃分,什麼是健訟絮煩之罪,什麼樣的人是“怙終不悛,囂訟不已”者。
沈默驚訝地看著女兒的筆記。先皇定都臨安後,律法沿用《建隆重詳定刑統》,並在此基礎上不斷完善,比如嘉泰三年頒布的《慶元條法事類》等等。與此同時,曆朝皇帝每年都會頒布不少敕令詔書,對法條做出規範或者解釋。沈西竟然把所有與“訴訟”有關的條法全部整理了一遍,並且做了備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