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競選州長(1 / 2)

幾個月以前,我被提名為紐約州州長候選人,代表獨立黨與斯坦華脫·勒·伍福特先生和約翰·特·霍夫曼先生競選。我總覺得自己有超過這兩位先生的顯著的優點那就是我的名聲好。從報上群眾監督方麵很容易看出:如果說這兩位先生也曾知道愛護名聲的好處,那是過去的事情了,近年來他們顯然已經把各種各樣的無恥勾當看作家常便飯。當時,我雖然醉心於自己的長處,暗自得意,但是一想到我得讓自己和這兩個人的名字混在一起到處傳播,總有一股不安的混濁暗流在我愉快心情的深處“翻騰”。我心裏越想越亂。也深感到非常矛盾。後來決定給我祖母寫了一封信,把這件事告訴她。她回信又快又幹脆,她說:“你生平沒有做過一樁虧心事。你看看報紙看一看就會明白,伍福特和霍夫曼等先生是何等樣人,看你願不願意把自己降低到他們的水平,跟他們一道競選。”我正是這個想法!那天晚上我一夜沒合眼。但是我畢竟不能打退堂鼓。我既然已經卷了進去,隻好戰鬥下去。

我一邊吃早飯,一邊無精打采地翻閱報紙。我看到有這麼一段消息,老實說,我從來沒有這樣驚惶過:偽證罪——一八六三年,在交趾支那的瓦卡瓦克,有三十四名證人證明馬克·吐溫先生犯有偽證罪,企圖侵占一小片芭蕉地,那是當地一位窮寡婦和她一群孤兒喪失親人之後淒慘境遇中賴以活命的唯一資源。馬克·吐溫先生現在既然在眾人麵前出來競選州長,是否可以請他講講此事的經過。吐溫先生不論對自己或是對其要求投票選舉他的偉大人民,都有責任把此事交代清楚。他願意交代嗎?答案是絕對肯定的。

我當時驚愕不已!這樣殘酷無情的指控。我從來沒有到過交趾支那!我從來沒有聽說過瓦卡瓦克!我也不知道什麼是芭蕉種植地,就像我不知道什麼是袋鼠一樣!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我簡直要發瘋了,卻又毫無辦法。那一天我什麼也沒幹就這麼過去了。第二天早晨,這家報紙沒說別的,隻有這麼一句:“值得注意——大家都會注意到:馬克·吐溫先生對交趾支那的偽證案保持緘默,似有苦衷。”

(備忘——在這場競選運動中,這家報紙此後凡提到我必稱“臭名昭著的偽證犯吐溫”。)

下一份是《新聞報》,登了這麼一段:

“急需查究——吐溫先生在蒙大那州野營時,與他同一帳篷的夥伴經常丟失小東西,後來這些東西一件不少都在吐溫先生身上或“箱子”(即他卷藏什物的報紙)裏發現了。大家為他著想,不得不對他進行友好的告誡,在他身上塗滿柏油,插上羽毛,叫他跨坐在橫杆上,把他攆出去,並勸告他讓出鋪位,從此別再回來。這件小事是否請新州長候選人向急於要投他票的同胞們解釋一下?他願意解釋嗎?”

難道還有比這種控告用心更加險惡的嗎?我一輩子也沒有到過蒙大那州。

(此後,這家報紙按例管我叫“蒙大那小偷吐溫”。)

於是,我拿起報紙總有點提心吊膽,好像你想睡覺,可是一拿起床毯,心裏總是嘀咕,生怕毯子下麵有條蛇似的。有一天,我看到這麼一段消息:

謊言己被揭穿!——根據五點區的密凱爾·奧弗拉納根先生、華脫街的吉特·彭斯先生和約翰·艾倫先生三位的宣誓證書,現己證明馬克·吐溫先生曾惡毒聲稱我們尊貴的領袖約翰·T·霍夫曼的祖父係攔路搶劫被處絞刑一說,純屬卑劣無端之謊言,毫無事實根據。用毀謗故人、以讕言玷汙其美名這種下流手段,來掠取政治上的成功,使有道德的人見了甚為痛心。我們一想到這一卑劣的謊言必然會使死者無辜的親友蒙受極大悲痛時,恨不得鼓動起被傷害和被侮辱的公眾,立即對誹謗者施行非法的報複。但是,我們不這樣做,還是讓他去經受良心譴責的痛苦吧。(不過,公眾如果氣得義憤填膺,盲目行動起來,竟對誹謗者加以人身傷害,顯然陪審團不可能對肇事者判罪,法庭也不可能加以懲處。)

最後這句妙語大起作用,當天晚上“被傷害和被侮辱的公眾”從前門衝進來,嚇得我趕緊從床上爬起來,打後門溜走。他們義憤填膺,來的時候搗毀家具和門窗,走的時候把能抄走的財物統統抄走。然而,我可以把手按在《聖經》上起誓:我從來沒有誹謗過霍夫曼州長的祖父。不僅如此,在那一天之前,我從來沒有聽人說起過他,我自己也沒有提到過他。(順便提一下,刊登上述新聞的那家報紙此後總是稱我為“盜屍犯吐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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