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見到林默是在一個燈光昏暗的夜店裏。
彼時我還在一家中學實習,那天晚上,和我同寢室的李老師接到家長的電話,說是他們班的一個學生不見了,有人看到他進了“明珠”,但是直到現在都沒出來。
這個“明珠”我還是知道一點的,那裏魚龍混雜,三教九流的什麼樣的人都不缺,一個學生去了那裏還消失了那麼長時間,保不齊就出事了。
李老師自然心急的很,掛了電話便往外跑,我擔心她一個女人去那種地方出事,就披了件衣服跟著去了。
我沒有來過這種晚九朝五的地方,加之裏麵又黑,沒多長時間我就和李老師走散了,我有些害怕,想往外走,沒曾想,一轉身就撞到了人,那男人人高馬大的,我隻能趕緊道歉,他倒沒有為難我,隻是給了我一杯酒,說,喝了它當作賠罪,小事化了。
雖說我這人是個滴酒不沾的,但是好漢不吃眼前虧嘛,一杯酒而已。
我接過杯子,剛想喝下去便被另一個高個兒男人攔了下來,他奪過我手中的酒杯,一伸手,將杯子甩到了那個男人麵前,笑著說:“你先喝一口。”
那個男人瞬間臉色刷白,連忙求饒:“默哥,我不敢了,您放小的一馬,我再也不敢了。”
高個子手腕一翻,將酒杯摔在了地上,他的笑容也隨之消失,取而代之的一絲狠絕。
“你要做點什麼見不得人的勾當盡管去做,但這裏是我的場子,你就要守這裏的規矩,這女的一看就是那種人,你要把那下了藥的東西給她喝了,惹上了麻煩是小事,拖累了東興……你應該知道後果吧?”
我頓時氣不打一處來,見那高個要走一把揪住了他的袖口。
“默哥是吧,你給我說說清楚,我是哪種人啊?你們才是那種人吧?怎麼,小小年紀學人家當老大,混黑.社會,挺能耐的啊!”
我想我一定是瘋了,如果當初我遇到的不是林默,而是別人,想必現在我已經人用被亂刀砍死,扔到亂葬崗喂狗了。
林默轉身看我,痞痞的笑,十分坦蕩的說道:“是,我就是黑.社會,你能拿我怎麼樣?”
說完,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捂住了我的嘴,我怎麼掙紮都沒用,最後就這樣被他拖了出去。
站在路邊,他問我:“知道這是什麼地方麼?”
“當然。”
我又不是小孩子。
林默輕笑出了聲:“知道還敢一個人來,你膽子倒是挺大的。”
說著,他攔下了一輛出租車,讓我坐了進去,關上車門之前他同我說,以後不要再一個人在這種地方出沒。
我點頭答應,可是沒多久就食言了。
上次的那個學生又出事了,而且情況更加嚴重——他跟人家打起來了。
向李老師通風報信的是和他一起去的一個同學,他跟李老師說讓她去救救他,我聽後覺得荒謬極了,這人有沒有腦子,那都是些什麼人,是我們這些弱女子能招惹得起的嗎?你怎麼不去報警呢?再不濟,去找他的家長啊。
可李老師卻想都沒想,又往上次的那個地方去了,我很佩服她的勇氣,但是並不讚同她的做法,她卻對我曉以大義,說什麼一日為師終生為父的怪理論,然後她反過來問我,說,她當了他那麼多天的老師,得當他幾輩子的媽啊?所以,她不去救他,誰能救他?
她是個語文老師,很是能說會道,當下確實把我繞暈了,但是事後我又仔細想了想,如果按照她這個理論,那個學生這一輩子得有多少生生世世的爹媽啊!
於是,被一把大愛之火點燃了內心的我,再一次來到了那個夜店……的後巷。
彼時,後巷裏全是人,站著的、坐著的、蹲著的、癱著的、跪著的……應有盡有。
如果我沒看錯,那個被五花大綁跪在眾人中間的就是我們的那學生,那個癱著的,唔,癱坐在那個學生麵前,拽的二五八萬的,好像是那天在我酒裏下藥的那個人。
那男人見我們兩個女人隻身前來好像很高興的樣子,說了一句“果然信守承諾”後,他一腳蹬開了眼前的人,摸著下巴猥瑣的向我們走來,那雙髒手還在李老師的腰上捏了一把。
“你們這兩個嬌滴滴的小女人還敢來救人?”
這時候我才徹底清醒,我在心中暗罵,李老師,你就是有勇無謀,人頭豬腦!
我呆呆的站在原地不敢動,然後就見那男人轉過身看向了我,他伸出手,眼瞅著他照著我的胸襲來卻毫無辦法。
就在這時,我忽然被誰往後一帶,然後就掉入了一隻堅實的手臂中,我抬頭一看,喲,這不是那位默哥麼?
後麵發生了什麼我已經記不大清楚了,我隻記得我花癡一樣的仰視著他的側臉,直到那幫人作鳥獸散。
與那日一樣,他將我們送上了車,關門時我下意識的擋住了車門,他疑惑的看向我,我把心一橫,對他說:“我叫孫顏,你叫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