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洪說,跟我走(2 / 2)

現在的大學生,大多都是獨生子,在家都是肩不能擔擔,手不能提籃。

夢夢從小就跟著保姆做家務,所以夢夢很能吃苦。

望著滿屋狼藉的戰場,夢夢又陷入了深深的回憶。

有一次,夢夢和同學夏天,曹格格,畢可心去KTV給夏天慶祝生日,玩了兩個小時,花錢一百多元錢,四個人平攤。

這次消費,讓夢夢好心疼啊!雖然,夢夢的父母很有錢,但是,除了學費以外,每個月,爸爸就給夢夢六百元錢。

六百元錢,在食堂吃飯是夠了。要是和同學出去PK,夢夢都覺得囊中羞澀。

有一次,夢夢見夏天一次買了兩件名牌衣服,要一千多元,手機也換了。

夢夢問夏天“你上哪發財去了?”

夏天說:“你想掙錢嗎?”

夢夢說:“傻瓜才不想掙錢?”

夏天說:“今天晚上你跟我走。”

夢夢說:“去哪?”

夏天說:“到了地方你就知道了。”

夏天把夢夢領到一個酒吧。夢夢才知道,原來夏天每天都在酒吧上班。夏天把夢夢介紹給酒吧老板,酒吧老板一眼就相中夢夢了。

夢夢第一天上班,就掙了五百元錢。夢夢激動啊!爸爸每月才給自己六百元錢,自己一天就掙了五百。

其實這個工作太簡單了,就是陪客人唱歌跳舞,客人高興就給小費。白天,自己照樣坐在大學的教室裏,聽教授講課。

夢夢的手機響了,是酒吧老板打來的。

酒吧老板說:“歐陽夢,你怎麼還沒來上班?客人都在等你。”

夢夢知道自己和酒吧簽了合同,不去上班,自己要包賠酒吧損失。

夢夢想換衣服,除了身上穿的衣服,家裏的衣服都被雪給撕壞了,夢夢就穿身上的這套衣服出門了。

到了酒吧,夢夢換衣服,化妝。夢夢跳完舞,來到後台,一個服務生給夢夢送來一個紙條。紙條是洪寫的,洪讓夢夢陪他喝酒,夢夢在台下找到洪,夢夢坐在洪的對麵,洪在幽暗的燈光下,板著麵孔,舉著高腳杯在慢慢地品。夢夢自己倒杯酒,也慢慢地在品。

洪說:“今天為什麼來晚?”

夢夢說:“有一個自稱叫茜的女人,和自稱叫雪的女人把我打了,她們都警告我離你遠一點。”

洪的臉上仍然沒有表情。

洪說:“奧,有這事?”

洪說去衛生間,洪在衛生間用電話把茜和雪一頓臭罵。

洪回來了。

洪說:“跟我走。”

夢夢跟著洪就出了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