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得好不如嫁得好,嫁得好不如生得好。”一個美女,願意嫁給富二代呢?還是願意嫁給窮小子?願意嫁給有房有車的,還是更願意“裸婚”?除了沒出校門的小姑娘,我想大多數的女孩都會做出一邊倒的選擇。不過,不出校門的小姑娘這年頭也傻乎乎的了。

在城市裏,窮小子更容易成為各種“奴”,比如房奴。《野蠻生長》的作者、萬通集團董事長馮侖甚至聲稱是“未婚女青年推高房價”。他說,20年前結婚要的三大件是手表、自行車和縫紉機;十多年前三大件變成了冰箱、彩電和洗衣機。今天光有彩電、洗衣機早就不行了,好多未婚女青年把有車、有房列為結婚的前提條件。

以前有單位分房,現在人為了結婚,為了有個住的地方,不得不買房。

但年輕人中,有多少人能承受得了現在高啟的房價?即使從美國、歐洲各國和日本的情況來看,在25歲到35歲年齡段人群的個人財產中,不動產所占的比例也是很低的。因為這個階段的人群幾乎沒有能力買包括房產在內的不動產。即使有人買了房,也主要靠的是銀行貸款。

在我國,靠銀行貸款買房的情況更是普遍。其中有很多人,他們在生命黃金時期中的20到30年,每年用占可支配收入的40%至50%甚至更高的比例償還貸款本息,從而造成家庭生活的長期壓力,影響正常消費。購房影響到自己教育支出、醫藥費支出和撫養老人等,使得家庭生活質量下降,甚至讓人感到奴役般的壓抑。於是,倫為不折不扣的“房奴”。

根據某媒體的調查,在房貸者中,三成以上的人淪為房奴。這些人平時不敢娛樂、聚會、旅遊,害怕銀行漲息,擔心生病、失業,更沒心情享受生活。

一段時間以來,很多人以房價的不斷攀升作為自己的精神支柱,但作為自住性需求來說,升值再多還不是紙上財富?

在某外資公司做客服工作的小周209年11月買的房,拿到房產證的當天,他如釋重負:“我終於不需要再租房了,我終於邁進有房一族了,我終於是房子的主人了。”

2009年初,談了三年的女朋友給小周攤牌:“要結婚,就要有房子,否則你不能讓我和孩子跟你過顛簸流離的日子吧!”2009年10月,女朋友在奧體東門看中了一套建築麵積97多平方米的房子。房齡2年,朝向東南,地理位置、價格、小區環境和房子裝修都還算滿意。在這樁交易中,小周不僅需要支付123萬元房款,還要外加各種稅、費,以及過戶費,貸款手續費,擔保費若幹。但為了結婚,他還是義無反顧地決定購買這套房子。

2009年11月,小周辦理完所有的手續搬進新家。

買房後,小周和女朋友卻始終過著拮據的生活,供房、生活開支根本不夠用。由於生活壓力太大,兩人結婚時連擺酒慶祝的大事都免了。人生難得一次的幸福時刻都無以紀念,為此,女朋友一直抱怨不已。

小周常常想,要是不買房,節省下來的錢足以使我的生活質量提升一個檔次;要是不買房,自己也勢必活得更有尊嚴,不必承受許多原本不該有的精神重壓。自己得到了房子的同時也得到了壓力,這真是一種悖論。有時,小周不免這樣問自己:買房難道是一種美麗的錯誤嗎?

但轉念一想,要是不買房會怎麼樣呢?那就要持續租房。買了房子是“房奴”,不買房子是流浪一族。而且,最重要的是,在入住的2年時間裏,奧體東門附近的二手房每平方米已經飆升至兩萬元以上。而與小周的房子相同地段、相同戶型的二手房總價也已經漲到250萬元了。現在的房價比買的時候翻了一倍多,想想自己的資產一下子多了很多,心理又有了一絲的快樂和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