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削平內亂,三征葛爾丹
玄燁深知,噶爾丹不除,西北邊疆永無安定之日,決意再次親征,務必殲滅噶爾丹叛軍,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二月,玄燁再次親征,這之前,噶爾丹遣使乞和,玄燁命噶爾丹親自來降,限70日內來投,噶爾丹拒不奉命。
玄燁率大軍渡黃河,駐寧夏,命內大臣馬思哈、將軍薩布素,會同費揚古大舉深入,並命策妄阿布坦(噶爾丹之侄)助剿。噶爾丹已不知所措,欲奔西藏,但道路早被清軍斷絕,噶爾丹派其子塞卜騰巴珠到回部借糧,被回人拘留,囚獻清軍,噶爾丹又欲北投沙俄,沙俄不歡迎他,因為他已失去利用價值,他那五、六百殘兵敗將紛紛投降清軍,作了向導來抓噶爾丹,絕望之中的噶爾丹隻好服毒自盡了。
策妄阿布坦得到噶爾丹的屍體,獻給清軍,玄燁命喀爾喀蒙古土謝圖、劄薩克圖、車臣三部回歸漠北遊牧,然後,勒銘於狼居胥山紀功。五月,班師還京。
噶爾丹在沙俄支持下發動的分裂祖國的叛亂,至此,被清政府平定。
玄燁為什麼不辭勞苦,連連禦駕親征,而不單獨派大將出征?因為當時的情況是諸王和大臣都希望與噶爾丹和談,第一次戰役勝利,裕親王福全就放跑了噶爾丹,說明他們與玄燁的認識不統一,行動上就協調不周,為了表示戰勝敵人的決心和鼓舞士氣,玄燁不得不如此,常言說:“居安思危。”何況國家的安全已經受到了嚴重的威脅,明朝皇帝對邊患不能給予足夠的重視,隻圖眼前安逸,使邊境戰爭拖廷數十年而不勝,最終失去了江山社稷,就是極慘痛的教訓,玄燁的英明之處就在於他看準問題後就及時解決,決不拖延。
6獎勵農耕,扶持工商,發展經濟
經過明末清初的社會動亂,清朝初年,社會經濟凋敝,人民生活十分困苦。
康熙皇帝在位期間,為了恢複殘破已極的社會經濟,首先實行了重農恤商的政策,獎勵農耕,整頓賦役,扶持工商。經過他的不懈努力,農、工、商業都渡過了幾十年來的低穀,而進入了一個全麵恢複和迅速發展的新的曆史時期。
從重農思想到重農措施
康熙皇帝親政以後,比較係統地接受了儒家傳統的治國思想。通過對曆代王朝興衰治亂曆史經驗和教訓的總結,他認為,“前史之亂率起於饑”。因而,“國家久安長治之謨,莫不以足民為首務,必使田野開辟,蓋藏有餘,而又取之而不盡其力,然後民氣和樂,聿鹹豐亨豫大之體”。在他看來,經濟發展,社會安定,統治鞏固,樣樣都離不開農業。在這些認識的基礎上,康熙皇帝形成了自己的重農思想。
認識到農業的重要性,康熙皇帝在位期間就采取各種措施,獎勵農耕,恢複和發展殘破的社會經濟。康熙皇帝獎勵農耕的措施,大致有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廢除藩產變價,無償給予耕種農民。清朝建立後,這些廢藩田產的所有權轉歸國家,墾種者按藩產租額繳租,同時要按民田額賦納糧,負擔沉重,積極性不高,墾種效果也不好。為此,早在四輔政時期,清政府即陸續將部分地區廢藩田產的“加增額賦”或“增租”蠲除。但因藩產名義猶存,一切蠲免隻是臨時性的,所以不僅未開墾者仍然無人問津,即使已經開墾者也有被撂荒的。康熙七年十月,清朝政府又被迫下令革除“廢藩名色”,改變廢藩田產所有權,歸耕種者所有。然而清政府在推行這一規定時又留了一個大大的尾巴,下令農民必須用錢購買那些已歸農民所有的廢藩田產。當時,廣大農民極其貧困,國家正項錢糧都難以繳納,哪裏還能有錢來購買田地?因此,藩產變價的措施受到了人民的激烈反對。為了安定社會秩序,發展農業生產,康熙皇帝決定撤銷藩產變價的命令,把土地無償分給耕種之人。
這徹底肯定了明末農民戰爭後廣大農民奪得一部分土地所造成的土地占有關係的新現實。這種奉旨免其變價、改入民戶的廢藩田產,就是為後人稱道的“更名田”。“更名田”的實行,鼓勵了農民繼續墾荒和耕種,也培養了一大批自耕農,對於當時生產的恢複和發展,無疑起了重要的促進作用。
第二,采取各種措施,獎勵荒地開墾。連年的戰爭,使大量的土地撂荒,無人耕種。顯然,墾荒已是發展社會經濟、保障人民生活、進而穩定封建統治的急務。康熙皇帝認識到了墾荒的重要性,采取了一係列措施加以提倡和鼓勵。首先是官貸牛、種。其次是放寬起科年限。
朝廷既不急於起科增賦,人民墾荒的積極性自然高漲。康熙時期與順治時期相比,墾荒有了較大的進展。再次是獎勵地主鄉紳及在職官員進行招墾。麵對土地拋荒、流民四布而封建國家又一時財政緊張的現實,順治年間采取了獎勵地主鄉紳及在職官員進行招墾的措施,即利用地主、官員們在地方上擁有的實力,鼓勵他們招民墾荒,而由國家給以種種政治、經濟特權,然後國家再從他們的地租剝削中征取一部分作為賦稅。康熙年間,康熙皇帝繼續采取這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