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賣唱(1 / 3)

平淡的上班時間過去,汪雨也碼了一萬多字,自從接待了夏婷之後就沒有過客戶。

在外麵隨便吃了點東西,就悠閑的往出租屋走去,帶著耳機,兩手插進褲兜,一副生人勿進的氣質。

現在是下班高峰期,激動道上的車輛來來往往,電瓶車與小單車呼嘯的和汪雨插肩而過,他就像海裏的一葉扁舟,趕去投胎的車輛就像海裏的軍艦。

這個城市的人每天都忙忙碌碌,後隊趕前隊,臉上都能看到浮躁不安的表情,他卻十分悠然,始終保持一顆淡然的新,像鶴立雞群一樣格格不入。

輕緩的音樂在耳中響起,似乎整個世界都屬於自己,一切外來的雜音都消失無蹤,看著沿途中的風景與事物心裏更加寧靜。

二十多分鍾他走到了自己的小窩,雖然隻是幾平米,但非常溫馨。

全身放鬆的躺在屬於自己的小床上,一身的疲憊全部退去,如果來個美女給自己錘錘被敲敲腿什麼的生活那是充滿了美好,不過這些隻能想想,還是一個人來的自由灑脫。

他不喜歡走進別人的生活,更不喜歡別人走進自己的生活,最討厭的是別人幹擾自己的生活狀態,所以才會一個人來到這個城市。

高人都有獨特的性格,他雖然說不上高人也算是個藝人,自然和正常人的思維不一樣。

在床上躺著,把思維放空,享受一段屬於自己獨有的一段時光,神遊太虛,似乎在想什麼,又似乎什麼都沒想。

天漸漸地黑了,他慢悠悠的坐起身,拿起一旁的包裹,打開,裏麵裝著的是吉他。

輕輕地把吉他拿出,擱在了自己的腿上,把包裹放到了一旁,;兩隻手輕柔的摸著吉他冰涼的身體,神色十分溫柔,猶如撫摸情人的肌膚。

摸夠了,把吉他橫在腹錢,手指一挑輕緩低沉的音階響起,在這小房間裏回檔。

一個音階剛落地,他的手指翻飛,歡快而又高揚的音樂就從他的指間響起。

活動了一下手指,在練了一下嗓子,他就要去賣唱了。

他不隻是個寫手,也是個歌手,每天晚上都要去街邊賣唱,不是為了錢,隻是單純的為了開心和練習演唱。

收拾行囊背著吉他要去未知的遠方。

在路邊掃了一輛單車,晃晃悠悠騎著往老地方趕去,嘴裏哼著小調,還是照樣帶著耳機。

四十分鍾後他來到了一個沒有名字的廣場,這裏人不是那麼多,隔了五六百米或一千米就有一個或多個歌手在賣唱。

這是一線城市管的特別嚴,如果到一些人流量比較大的地方賣唱肯定會被城管攆走的,所以歌手都在人流量比較稀疏的地方,小城市就好多了。

把無線音響擺好,開啟音樂,休息一會就開始做生意。

一首歌放完,把音樂關掉,他是用吉他演奏的,如果有自己不會彈奏的歌曲就用伴奏。

輕緩的音樂響起,如果是許嵩的粉絲的話一聽就知道是許嵩唱的幻聽,雖然隻有吉他演奏,但曲子是一樣的。

在遠方的時候

又想你到淚流

這矯情的措辭結構

經曆的人會懂

那些不堪言的疼痛

也就是我自作自受

你沒有裝聾

你真沒敢動

他沒有許嵩那樣通靈純粹的聲音,但有許嵩一樣的哭腔,而且唱的比許嵩深情,不敢說比許嵩唱的好,但也差不了多少,兩人都有不同的特色。

如今一個人聽歌總是會覺得失落

幻聽你在我的耳邊輕輕數說

夜色多溫柔

你有多愛我

半首歌唱完,在遠處或在一邊散步的情侶都被吸引的不自覺的走了過來,沒有人說話,都沉浸在歌曲裏。

如果你回頭不要放下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