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灰胡子酒吧(1 / 2)

作為全世界最大的賭城,拉斯維加斯從來沒有讓每一個來這裏的賭徒失望過。

這裏的賭博已經不是單純的賭錢了,因為單憑錢的吸引力已經滿足不了這裏這些嗜賭如命的人了,也許1000萬以上的金額還能讓這些賭徒過過癮。但是絕大多數人拿不出這麼多錢,而且用這麼大規模的金額來進行賭博是犯法的。所以為了滿足自己賭隱,所以某些賭徒選擇在金錢後麵再加點東西。

比如女人,比如人命。

往往過了淩晨一點以後,每個賭桌上的東西都會升級。在淩晨三點到來時,賭桌上的東西又會變回單純的錢。

這已經算是某些賭館不成文的規定了。

比如我經常來的這間酒吧。

大多數違法的賭博都不在賭館,而是在酒吧裏的某個房間,或者某個地下室。

算一下時間,我已經在這裏賭了快兩年半了。

作為這間酒吧的老熟客,我在這裏甚至有了些話語權。不過有話語權的原因不僅僅因為我來的多,而是因為我玩的開,而且有實力。

不管是小到10美元的賭博,還是大到100萬美元的賭博,我一向來者不拒。因為我輸錢從不賴賬,而且我很少輸錢。所以酒吧裏的其他熟客都叫我賭鬼肖。

當然,這是翻譯成中文的名字。

不過我本人並不討厭這個名字,反而總是和那些來這裏的新人強調叫我賭鬼肖。

肖是我的姓,也是我的名。

在這裏,我就叫肖。

賭博隻是我實力的一小部分,事實上真正讓別人尊敬我的不是我的賭術,而是我的武術。

起碼我身上那堪比美國隊長的體型就能讓大部分想挑事的人退縮。

如果我在年輕個十歲,說不定我還能在這裏當個小霸王。

可惜前幾年我就已經踏上三十歲的大門了。

我也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開始迷上了賭博,或許是上次失敗了以後就對其他東西沒有興趣了,所以我搬到了拉斯維加斯,隨便找了個地方住了下來,就在周圍找了個能賭博的地方整天泡在裏麵。

這一泡就是兩年。

我一般去酒吧的時間是晚上12點左右,因為去的太早賭的東西激不起我的興趣。

但是這次我提早半個小時來了。因為有人告訴我今天這裏來了一條河豚。

“肖,終於你來了。這次可是來了一條河豚,來的晚就抓不到了。如果河豚上鉤了記得分我們一點魚籽哦。”守著酒吧門口的保安看到我來了,連忙從保安室裏走了出來。他叫德奇,算是我的一個老朋友。

“別說魚籽,上鉤了我給你分一條魚翅。”我擺了擺手,走進了酒吧。

河豚指的是有危險性的獵物。

類似亡命之徒的那種,賭紅了眼敢直接拿槍殺人卷錢跑的,就算亡命之徒。

這種人,不一定很窮,也可能很富。隻不過是一夜暴富的那種。

所以這種人在我們眼裏就是河豚。

很多酒吧都不歡迎那種人,因為和那種人賭博往往會死人。但是這裏除外。

這裏是灰胡子酒吧。

全拉斯維加斯水最深的酒吧之一。

這裏從來不是什麼河豚能活下去的地方,能在這裏活下去的都是深海霸主,又臭又硬又難啃的老骨頭。

走進酒吧的時候習慣性的摸了摸腰。

指尖傳來的硬度讓我有百分之一百的信心吃掉這隻河豚。

desert eagle,中文名沙漠之鷹,44馬格南型,改良版。就是那種一槍下去腦袋都沒的那種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