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到星期五跟前的時候,他已經救了向導的性命,正扶他下馬(因為他既受了傷,又受了驚,而受驚甚於受傷)。突然,那隻大狗熊從樹林裏出來了。這隻狗熊身軀龐大,是我平生見到的最大的狗熊。看見它,我們都吃了一驚。可是星期五臉上反而露出一種歡喜異常、精神百倍的神氣。“啊!啊!啊!”他一連叫了三聲,又指著它對我說,“主人!答應我吧,我要和它握握手,讓你們開開心。”

看見他這麼高興,我深感意外。“你這傻瓜,”我說,“它會吃掉你的!”“吃掉我!吃掉我!”星期五連說了兩遍,“我還要吃掉它哩。我要讓你們開開心。你們都站開,我要讓你們開開心。”於是他就坐下來,脫下皮靴,換上一雙便鞋(這是一種平底鞋,他衣袋裏正好有一雙),又把馬交給我的仆人,然後帶著槍一溜煙跑了過去。

那隻狗熊正慢條斯理地向前走著,看起來並不想管別人的閑事。可是星期五卻走到它跟前,向它打招呼,就像那隻狗熊真聽得懂他的話似的。“你聽著,你聽著,”他說,“我跟你說話呢。”我們遠遠地跟了過去。這時我們已經走出加斯科尼州境內的山區,進入了一片大森林,雖然到處都是樹木,地勢卻很寬闊平坦。

星期五緊緊跟在那隻狗熊後麵,幾步就趕上了它,撿起一塊石頭向它扔去,剛好打著它的頭,可是就像打在一堵牆上似的一點都沒傷著它。不過星期五的目的卻達到了。因為這個壞蛋簡直不知道什麼叫害怕,他之所以這樣做,純粹是為了惹那隻狗熊來追他,讓我們“開開心”。那隻狗熊感覺到打它的石頭,也看見了星期五,於是立刻掉轉身,向他追過去。它邁著大步,搖搖擺擺地,走得相當快,速度趕得上一匹小跑的馬。星期五撒腿就跑,好像要跑到我們這邊來,向我們求救似的。看到這種情景,我們決定立即對準那隻狗熊開槍,救人。我心裏很生他的氣,因為那隻狗熊本來走得好好的,並沒有惹我們,他卻無緣無故地去招惹它。特別讓我生氣的是,他把狗熊引到我們這邊來,而他自己卻跑開了。於是我高聲叫道:“你這狗東西,你是這樣讓我們開心的嗎?趕快走開,把你的馬牽走,好讓我們把這東西打死。”他聽見我的聲音,就大叫道:“別開槍!別開槍!站住不要動,你們會開心的。”他天生是飛毛腿,他跑兩步狗熊才能跑一步。突然間,他掉轉身子,從我們身邊跑開了,看見那邊有一棵大橡樹正合他的要求,就向我們招手,叫我們跟上去。同時他加快腳步,把槍放到離樹根大約五六碼的地上,很敏捷地爬上了樹。

那狗熊轉眼之間也來到樹下,隨後我們也遠遠地跟了上去。它在那支槍前麵停下來,聞了聞,沒動它。跟著就往樹上爬,雖然它的身子又大又重,動作卻像貓一樣敏捷。我對星期五這種無理取鬧感到萬分驚愕,一點也看不出有什麼好笑的地方。我們看見熊已經上了樹,也就一齊打馬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