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田埂上蹲了很久,但是還是不想回到肖童的家。打電話給趙野。
已經淩晨2點,但是他一定還沒有睡。果真,他依然聲線宏亮。30分鍾後,他開著他的吉普車把我的吉它送到了公交站牌處。我去取。
他疑惑不解地問:你怎麼會在這?
我笑,說:藝術家都是很特別的。
發什麼神經?我帶你回去。他說。
我說:不行哦。
他低過一支煙來,說:抽嗎?
我搖頭,說:戒啦!
他於是放到自己的嘴上,點上火,一口一口地吸。他說:小溪,覺得我們會有紅的那一天。
我說:我不知道。
他歎了口氣,說:走這條路,很辛苦。
我說:走到不能走的時候吧。我沒有想過紅。隻是,喜歡。有人捧場,我就願意繼續。
他說:我是男人,和你不一樣。我隻給自己10年的時間。等我35歲的時候,還沒有成功的話。我就去做別的事了。
我沒法說他的想法有多糟糕。而你,活在世界上是很無奈的事情。理想實在太過遙遠,而胃卻離我們那麼近。當有一天我們的胃承受不了物質的**,我們必須彎腰為滿足它而生存。
理想,是虛無的;身體,卻是實在的。
所以,趙野,我們走自己的路,直到不可以的繼續。
但是,我必須親口對趙野,說的那一句是:趙野,男人和女人,是一樣的。
他沒有反駁我。他了解我的個性,是那麼要強。
他看了我一眼,說:小溪,你彈吉它,我來唱歌吧。我都很久沒有唱過了。
我點頭。
我們兩個就席地做在公交站牌的地上。我彈起了趙傳的《我是一隻小小鳥》。他皺起眉頭,用他高亢的聲音詮釋這首千萬人傳誦的歌。我想這個世界上,像我們一樣渴望實現夢想的人,一定很多很多。所以,他才會那麼流行。
當趙野用盡所有的氣力唱響這首歌,我的腦海裏竟然浮現了剛才的那一幕。所有男人力量的聲音,還是震撼不了我的耳膜與我的心。當他唱完,我看著他,說:趙野,回去吧!
他看著我,覺得我有一點不可思議。然而,他還是走。
他說:記得明天下午1點,練歌。
我點頭。
當他的車消失在公路的盡頭,我欲起身,才發現腿已經完全地麻木。我使勁地按自己的腿,又想起了她。她那修長筆直的腿……
我搖了搖頭,試圖把她從腦袋裏甩出去。盡管有些困難,但是我知道我可以。我想我隻是被一時的美色所迷惑。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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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