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蹊蹺的命案現場讓劉持平感覺到了挑戰:誰會是殺人凶手呢?法醫鑒定之後很快得出結論,開槍者就是死者中的一個,他叫李林。劉持平根據法醫的鑒定,初步得出了這麼一個推斷:李林開槍打死同事王華之後再開槍自殺。那麼,為什麼李林要向同伴開槍?李林製造這起槍擊案的動機究竟是什麼,兩人之間有什麼不為人知的仇怨呢?
劉持平陷入了沉思。
兩人最後一頓飯有說有笑
警方隨即展開了大範圍的調查。如果是仇殺,那必須要調查清楚李林和王華之間的關係,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偵查人員與李林、王華所在銀行的職工、領導,還有雙方的鄰居、家庭、親友,凡是能夠了解情況的人,他們都廣泛地調查接觸。當所有的調查材料彙聚在一起的時候,劉持平發現,他遇到了一個令他非常困惑的問題:找不到李林要殺王華的依據。“調查中間我們發現李林和王華是一對很要好的朋友。兩個家庭之間也沒有任何矛盾,特別是在事發的當天中午,兩人還相約一起去吃了飯。”劉持平回憶說。
據知情人士向警方反映,事發當天是星期天,王華和李林兩人值班,王華就提議說,“中午不要回家燒飯吃了,我們到飯店去吃一頓。”李林立馬答應。
據飯店的服務員回憶,這頓飯吃得比較融洽,他們中午並沒有喝酒,就點了幾個小菜,吃飯的時候有說有笑的,沒有發生什麼爭執。
但就在飯後不到一個小時,在值班室裏,李林竟然向王華開了槍。
所有的排查都可以排除這一點:這起悲劇並不是因仇殺造成。那麼,是玩槍走火嗎?難道是槍走火了?
由於李林和王華是經濟民警,負有看管金庫的重任,所以兩人都佩帶槍支。而且兩人還是使槍的好手,會不會是李林在值班室玩弄槍支的時候,不小心走火打死了王華,他覺得罪責難逃,最終開槍自盡?
這是一個非常合乎邏輯的解釋。根據銀行規定,攜槍民警每天必須擦拭槍支,李林很有可能是在擦槍的時候不慎走火。
但李林同事回憶的一個細節卻讓劉持平推翻了這個結論。這個同事叫陳榮,他告訴劉持平,事發當天上午9點多,王華和李林運完鈔回來。王華在擦自己的槍,由於擦拭槍支需要用油,王華的手上沾滿了油,於是他對李林說:“你把槍給我擦,我手上反正髒了,免得你再去洗手。”於是,李林把槍拿給王華,讓王華代擦。從這個細節也可看出王華和李林之間的友好關係。“照這個細節看來,李林和王華的槍都已經擦過,應該不會再擦第二遍,所以擦槍走火的推論並不成立。”
所有的可能都一一排除
不是搶劫,不是仇殺,也不是走火,那到底是什麼原因呢?劉持平分析,“會不會李林肌體中間有某些幹擾因素存在,比如說吸毒,或者是吸食ma醉藥品。”
如果李林真的是在值班期間服用了毒品,那麼,公安人員將能夠從他的血液中找到答案。公安人員直接從李林的心髒中抽取了血液進行毒性分析化驗,但是結果再次令大家失望。李林沒有吸食任何的毒品和ma醉藥品。
“殺人總有一個原因啊,有因才能有結果,像如此棘手的案子,我們之前還沒遇到過,排除的東西越來越多,最後剩下的等於就沒有結論了。”
偵查工作是一件實踐性很強的工作,不管偵查員經驗如何豐富,都不可能準確地再現案發現場的細枝末節。就為這一點,劉持平幾十年來有個習慣,隻要他參與破案,就堅持要到現場。不到現場,不談案件。
銀行槍擊案,如此重大的事件,劉持平到現場無數次,竟然找不到任何證據顯示發生的動機和目的,死者同單位的人眾口一詞“誰也沒想到會發生這種事”,事先也沒有任何跡象,劉持平隱約感到在這個事件中,有超出常規、超出常理的因素存在。擺在他麵前的在他看來是個謎,不過他堅持一個信條,“答案必定在題目中”。
一枚讓人驚異的指紋
劉持平決定重新審閱現場獲取的所有資料。他拿來現場照片、錄像,沒有新發現;他翻閱了上千頁的走訪材料,裏麵也沒有新的疑點;他把法醫的檢驗從頭至尾又看了數遍,還是沒有新線索;槍彈鑒定也沒有差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