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應該往哪邊走?”她不得不承認,叔叔發明的這個手機還是有點用處的。
“南邊。”
南邊,她知道了。小可衝勁十足,可一邁開腳步,頓時愣了:那邊是南啊?
“笨蛋!你的左邊!”
敢罵她?膽子不小!小可恨得牙癢癢,卻也隻能認同了手機的話。
小可走路很無聊,隻有和手機聊天:“如果我把你給丟了,其他人撿了你,你會不會聽他們的話?”
“不會,在發明手機的時候,手機裏儲存了你的dna,我的主人是你,其他人是指揮不了的。”
得知了這是自己專屬的手機,小可滿意的點點頭。可是,紫曦不是也可以麼……
“在你的同意下,其他人才可以指揮手機。”手機及時的回答,打消了小可的困擾。
“附近有人。”手機的提示傳出。
“我知道了,你別說話。”萬一嚇到古人,把她當成妖怪抓起來殺了可就不好了。
“嗚哇哇……哇哇……”
咦?是小孩的哭聲?小可循著哭聲在草叢裏找到了一個孩子。
“看上去好小,唔……有十個月嗎?”小可自言自語,把孩子抱起來,說來奇怪,小可剛把孩子抱起來,說也奇怪,小可把孩子抱起來之後,孩子漸漸停止了哭聲。
小可扒開孩子的衣服一看,“是男孩呢!”
“流氓!”手機道。
“……”她不扒開衣服看難道用手摸嗎?“不是說了你別說話嗎?”
“這裏沒有其他人了。”
“是誰把孩子忘在這裏了嗎?”(某洛:你以為別人和你一樣總是記性不好啊!再說了,那是個孩子,你會把孩子給忘了嗎?)
“這是什麼?”因為剛才小可流氓的舉動,孩子衣服內的東西掉了出來,“十月初六!”幾個娟秀的小楷字展現在小可眼前,這是他的生日嗎?把生日都給寫下來了,是不是說明,他被遺棄了?
小可仔細看著麵前的孩子,大大的眼睛,紅紅的小嘴,長而微翹的睫毛,白皙的皮膚,好可愛!小可伸出右手,輕輕的在孩子的臉上捏了一把:“既然你被人拋棄了,而又被我撿到,那你以後就跟著我吧,我會好好照顧你的。”
小可就這麼撿了一個孩子。
“不對啊!”小可突然想到了什麼,“手機君,你說,這個孩子是不是生病了啊?”在現代,隻有生病或者是私生子才會被遺棄,這個孩子不會也是有什麼病吧?!
手機君?這個名字貌似不錯,手機很受用。但是……“你真把我當傻妞啊,以為我什麼都知道?!”
小可汗,就算她把它當成傻妞,它該不知道的照樣不知道……算了,算她沒問,既然打算養這個孩子了,她就不會在意他是不是有疾病。這麼想著,小可頓時心情好了起來,加快腳步,她要快快的離開這裏。
小可抱著孩子走了一段路,孩子就哭個不停,小可手忙腳亂的把孩子的衣服扒下來,無辜的撓撓頭:“沒拉屎啊?”
“他餓了。”手機受不了的說了一句。
“你真聰明!”
手機十分懷疑她到底能不能把這個孩子養大……
小可把背包拿下來,從裏邊翻出了一堆零食,一樣樣的擺在地上:巧克力、餅幹、泡麵、瓜子,蘋果、還有礦泉水和牛奶(某洛:你是把小賣部給搬空了麼?小可:才沒有,我的包裏還有很多東西的,想看嗎?不給你看!某洛:……)。
“還好有牛奶。”小可把牛奶打開,小心的一點一點為進小孩嘴裏,吃飽了,他就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