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法律文書(3)(1 / 3)

__________人民法院(送交人民法院的全稱)

上訴人:___________

______年__月__日

附:本上訴狀副本__份(寫明副本件數及提交有關證據的名稱和件數)

三、常用語彙

1、上訴請求常用語彙

請依法撤銷××××人民法院××××年×月×日(××××)×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的第×項判決。

請求人民法院撤銷××××人民法院××××年×月×日(××××)×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宣告上訴人無罪。

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罪或輕判。

依法減輕上訴人的刑事責任。

查清事實後改判;或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法院重審。

申請對上訴人重新進行××××鑒定。

撤銷××××人民法院(××××)年初字第××號行政判決書。

駁回本案原告無理訴訟請求。

判決本案原告承擔本案第一、第二審全部訴訟費用。

2、上訴理由常用語彙

上訴人認為××××判決不當,判決的理由不能成立。理由是:一審法院並未查清本案事實,據以認定上訴人犯××××罪的證據明顯不足;本案的偵查、訴訟程序存在的錯誤;一審判決程序違法;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判決認定盜竊罪錯誤;原判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原審法院認識有誤、適用法律錯誤,判決錯誤;本案審判程序多處違法,不能證明原審判決結果合法公正。

綜上所述,上訴人×××請求上訴審人民法院重新認定事實,依法撤銷×××人民法院(××××)×刑××字第×××號刑事判決書,依法改判。

綜上所述,××××××××,請求撤銷原判,改判××××。

為此,特請求上級人民法院撤銷原判,依法改判,而使罪行相當。

綜上所述,本案一審法院對本案裁決違背法律的規定,超越職權,應予撤銷。

第三節 答辯狀:為自己進行辯解的書狀

一、概述

答辯狀,是指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的被告人或被上訴人,在收到起訴狀或上訴狀副本以後,在法定期限以內,針對原告或上訴一方的指控所進行的回答和辯解的文書。

答辯狀是與起訴狀或上訴狀相對應的文書。有刑事起訴狀、民事起訴狀,就有刑事答辯狀、民事答辯狀;有刑事上訴狀、民事上訴狀,就有刑事被上訴答辯狀、民事被上訴答辯狀。

二、寫作模板

(一)寫作格式

答辯狀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個部分組成。

1、首部

(1)標題

答辯狀的標題一審與二審稍微有所不同。一審寫為:《刑事答辯狀》、《民事答辯狀》、《行政答辯狀》等。二審寫為:《刑事被上訴答辯狀》、《民事被上訴答辯狀》、《行政被上訴答辯狀》等。

(2)基本情況

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和住址。如果答辯人是單位、機關或團體,就先寫其名稱、地址,再寫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對方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可以在答辯事由中說明起訴人或者上訴人是誰,起訴或上訴的案由是什麼。

2、正文

(1)案由

一審答辯狀一般寫為,“因××(案由)一案,根據起訴狀所列事實、理由和請求,現答辯如下”或“答辯人於××××年×月×日收到××人民法院交來原告(或上訴)因××一案的起訴(或上訴)狀的副本,現提出答辯如下”。

二審答辯狀一般寫為,“為×××(姓名)訴××(案由)一案,上訴人不服原判,現就上訴狀所列各點,答辯如下”或“××××年×月×日接到上訴人×××的上訴狀副本,現提出答辯如下”。

(2)事實與理由

事實與理由部分的寫法要根據原告的起訴狀或上訴人的上訴狀的內容來確定。除了被告或被上訴人願意承認原告或上訴人的訴訟請求以外,答辯的事實與理由部分要針對原告在起訴狀或上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出的請求事項、事實與理由進行答辯,並且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和理由,證明自己提出的理由是正確的,意見和要求是合理的。

起訴狀所列的事實、理由和訴訟請求可以概括為以下四種情況:

①事實、理由、請求都合理、合法。對此,應該予以放棄。

②事實部分虛假。應該針對虛假事實予以駁斥。

③隱瞞、歪曲事實。對此,應該補充事實,予以澄清。

④事實不存在,曲解法律,要求不合理。對此,應該反駁其曲解了法律,指出其提出的要求不合理。

結尾寫明請求法院判決。

3、尾部

(1)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