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田主任辦公室。日內
田主任正在辦公,電話突然響了,她拿起話筒:“院長,您好!我是小田。有事嗎?什麼?你說誰?——劉冬蓮?知道。她怎麼啦?——去北京上訪啦?那咋辦?——去北京接人?今天晚上就去?還有誰去?——信訪辦的同誌?——好!那我準備一下。”
……
2.田主任辦公室。日內
田主任電話響:“喂,王主任,有事?——你說10點鍾在市政法委開會?好,我知道了。”
3.田主任辦公室。日內
田主任給法官開會:“大家知道,兩個月前我曾和市信訪辦的同誌去北京接過一次經常來咱這要立案的劉冬蓮,上周她又去北京上訪。但她這次不是一般地衝擊警戒線,而是被人煽惑著去衝擊美國大使館。鑒於性質嚴重,這次是由公安局直接去北京領人的。今天上午市政法委開會,專門通報情況。現在我給大家講一下,根據領導判斷,這個劉冬蓮很可能因為這次被公安局拘留,要起訴公安局,但我們不能給立案。要以各種理由搪塞拒絕,不能說明是領導意圖。大家明白不?”
法官:“明白。”
田主任:“好,那我們的會就到這。”
4.調解室辦公室。日內
陳明玉一進門,就大聲叫:“王法官。”
王法官抬頭愣了一下,說:“哎呀,陳明玉,你今天鳥槍換大炮了!”
陳明玉隻是嘿嘿發笑。
王法官:“今天怎麼主動到我們這來了?”
陳明玉:“現在生活態度要積極嘛。”
王法官:“很好,就要這樣嗎。你不想和你媳婦離婚,就主動跟人家承認錯誤,以後好好過!”
陳明玉:“哎,王法官,我今天可是專門為這事來的。”
王法官:“想好了?離還是不離?”
陳明玉:“離!”
王法官:“你前邊不是堅決不離嗎?現在怎麼突然變了?有錢了?”
陳明玉:“我想好了,不管怎麼說,我現在堅決要求離!”
金法官在一旁說:“陳明玉,看樣子你是把錢拿到手了。今天不光看你這一身行頭變了,說話的口氣都變了啊!”
陳明玉剛要解釋什麼,手機響了:“喂——啊,哥,啥事?——咱媽說啥?讓我出錢把咱的房屋翻修一下?行了行了,回去再說。”陳明玉把手機掛了,可還沒裝進兜裏手機又響了,他煩躁地按了接通鍵,“喂,誰呀?——王主任,啥事?——我爸當村委會主任時許過願?要給村裏建學校?修路?還引自來水?不知道,他說過嗎?得50萬?讓我兌現我爸的諾言?這個這個——我現在在外邊,回去再說。”掛了手機,說,“煩死了!”
金法官:“陳明玉,看來這有錢也不好啊!”
陳明玉無奈地笑笑。
金法官:“我剛才聽你電話,看來你一下子成紅人啦!”
陳明玉:“什麼呀!他們就盯住我的錢啦!”
金法官:“你坐下,我跟你說,你媳婦要跟你離婚,是嫌你懶,嫌你沒錢。你現在有錢了,你媳婦就不會跟你離婚了。你現在不要因為有了點錢,就張得不知道天高地厚,要跟人家媳婦離婚!我跟你算筆賬,你中了300萬元的獎,大家都知道。可是你還得給國家上稅,上完稅就不到300萬了。即就按300萬算,根據婚姻法,你得給人家媳婦一半,你就剩150萬了。你媳婦拿上150萬就跟別人結婚了,而你的150萬,像剛才你接的電話,這個要那個借,村上還要你捐,你能剩多少?你要是不跟你媳婦離婚了,這些錢都是你的。你媳婦要錢就得求你!你就是掌櫃的!”
陳明玉:“那讓我再想想離不離。”
王法官:“對,你就應該聽我們金法官給你算這賬。”
陳明玉:“那我走了。”說罷,就往外走。
王法官叮囑:“回去好好想想。想好了來。”
陳明玉走後,金法官給王法官建議:“現在應該跟陳明玉他媳婦聯係一下,看思想變了沒?還想離不離?”
王法官:“對。我馬上打。”說著就給王春燕撥通了手機。楊法官放在耳邊聽了半天沒人接。她掛了重新撥,手機通了:“王春燕嗎?——我是法院調解室楊法官,關於你和你愛人離婚的事,最近咋沒見你再來?——你忙?那你到底還想離不離?——你顧不上?暫時不離了?那好!”
金法官:“看見了吧?這邊一有錢,那邊馬上變卦了。”
5.金秋律師事務所。日內
陳明玉:“請問哪位是律師?我想谘詢個事?”
律師:“我是。你想谘詢啥事?”
陳明玉:“你貴姓?”
律師:“免貴姓杜。”
陳明玉:“我想問一下關於離婚財產的分割問題。”
杜律師:“具體說說看。”
陳明玉:“我要和我媳婦離婚,有一筆財產,法院的人說這財產要共分,夫妻一人一半。”
杜律師:“法律有規定,一般是這樣。但要看具體情況,比如說財產是婚姻關係正常存續期間獲得的,那夫妻是應該一人一半的;如果是一方提出離婚後或者雙方分居後獲得的財產,就不應該一人一半,而應該具體對待。”
陳明玉:“真是這樣?”
杜律師:“當然是這樣。我當了幾十年律師了,連這點法律知識都弄不明白?”
陳明玉:“杜律師,我的情況還就跟你說的情況一樣。”
杜律師:“你能不能跟我具體說一下?”
陳明玉:……
杜律師:“從你說的情況看,那你媳婦確實不能和你平分!給她多少,要看你的意願。”
陳明玉:“那法院的人咋說要平分?”
杜律師:“他們應該懂得。是不是還有其他原因我就不知道了。”
陳明玉:“你說的‘其他原因’指啥?”
杜律師:“這個嗎——比如人情關係什麼的。”
陳明玉:“喔——”
6.調解室辦公室。日內
陳明玉來見王法官,說:“我想好了,決定離婚!你把我媳婦叫來,今天就辦!”
王法官:“行。”同時給張莉說,“打電話把王春燕叫來。”
張莉給王春燕打電話。
王法官問陳明玉:“為啥決定這麼快?”
陳明玉:“你們金法官昨天給我講我的錢離婚時我媳婦要跟我平分,可我問了律師,人家說像我那樣在我媳婦提出離婚後我們也處於分居階段獲得的財產不應該平分。”
王法官:“哪個律師說的?”
陳明玉:“金秋律師事務所的杜律師。”
王法官一聽,直接給杜律師撥了手機:“杜律師,你到我們法院調解室來一下。”
這時,王春燕也來了,張莉讓坐下聽。
王法官給陳明玉說:“陳明玉,你不傻呀!還知道背著我們找律師?”
陳明玉:“我是順道碰上隨便問的。”
正說著,外麵摩托車聲由遠及近,很快,杜律師進來了。
王法官一見杜律師進來,就罵:“杜律師,就你水平高!你以為我們不懂法律?就你懂!我們那樣講,還不是為他們倆和好的!你是看熱鬧不怕事弄大?還是另有企圖?”
杜律師:“你今天怎麼這樣?我也沒什麼,就是如實給人家把法律說清麼!”
王法官:“你能說清嗎?他倆的情況你了解嗎?我告訴你,人家倆人沒問題,感情基礎很好,我們一直是給說和的,你倒好!一上來就往散的攪!啥意思?你沒企圖才怪呢!”
這時,王春燕從椅子上站起來,說:“你們也別吵了!我聽明白了,你們都是為我們好!我現在也想明白了,我是嫁人,不是嫁錢呢!你們看著辦吧。我同意離婚!至於錢,他給也行、不給也行,給多給少都行。”
聽了王春燕一番話,周圍的法官、律師,還有陳明玉一時都愣了,麵麵相覷,不知說啥好。
7.調解室辦公室。日內
一個中年婦女走進大廳,用目光掃視了一下幾位法官,然後走向年齡大的楊法官,說:“正忙呢啊?”
楊法官抬頭,問:“你有啥事?”
中年婦女不好意思地說:“我問個話。”
楊法官:“好,你說。”
中年婦女瞅了一眼周圍,說:“我丈夫離家出走10年了,到現在一直沒消息,你說我該咋辦?”
楊法官:“10年了?”
中年婦女:“是。”
楊法官:“你先登記一下。”同時對張莉喊,“來人了,給登記一下。”
張莉:“好。”
中年婦女走到張莉跟前登記。
張莉:“姓名?”
中年婦女:“張豔梅。”
張莉:“年齡?”
張豔梅:“52歲。”
張莉:“啥事?”
張豔梅:“婚姻。”
張莉:“好。”說完對楊法官喊,“楊姨,那就你接待啊!”
楊法官:“好。”
張豔梅又回到楊法官跟前。
楊法官:“你坐下。”
張豔梅坐下。
楊法官:“你剛才說你丈夫離家出走10年了?”
張豔梅:“是。”
楊法官:“一直沒有消息?”
張豔梅:“沒有。”
楊法官:“當時他是為啥出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