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解室辦公室。日內
又一個中年男子走進調解室,來到張莉跟前,說:“同誌,我想谘詢個事。”
張莉:“啥事?”
中年男子:……
張莉一聽,就是昨天楊法官辦理的案件,就過去給楊法官說明情況,楊法官說:“你讓他過來。”
張莉對中年男子喊:“你到這邊來。”
中年男子走到楊法官桌子前麵,楊法官說:“你貴姓?”
中年男子:“我姓高,叫高亮。”
楊法官:“喔,知道了。你們這個案子是我負責辦理的,你要說什麼?”
高亮:“我想問,張豔梅和我結婚屬不屬於‘婚前隱瞞情況,欲騙自己財產’?”
楊法官解釋:“這不屬於‘婚前隱瞞情況’,你知道趙懷嘉離家出走10年,與她從不聯係,她根本不知道對方情況。宣告死亡是按法律程序進行的,所以她也沒有‘騙取財產’的故意和目的。”
高亮:“那現在她要和趙懷嘉複婚,和我離婚,可能還要和我分財產,怎麼辦?”
楊法官:“你倆婚後有什麼財產?”
高亮:“結婚前我按揭買了一套新房,就是我現在住的,我婚後一直還著貸款。”
楊法官:“我估計房子她也不一定提出向你要。但按你說的,你每月要還貸款,那她平時給家裏買菜,以及一些日用零碎什麼的還是要花錢的,到時你還是應該適當給她一點補償的。”
高亮:“如果她不提出要房子,其他好說。”
楊法官:“房子是你婚前買的,她應該不會提出;即使提出,法律也不會支持。”
高亮:“那行,那我心裏就有底啦。”
2.高亮家。夜內
張豔梅做好了晚飯,高亮回來,張豔梅把飯菜端上桌,倆人默默地吃著飯,誰也不說話。過了一會,高亮問:“想好了嗎怎麼辦?”
張豔梅瞅著高亮說:“想好了,我回去。”
高亮聽了,半天無語。
張豔梅:“你要理解我!我也是沒辦法。如果我不回去,他要一半財產,我就得把一套房子給他,那兒子就沒法過了。”
高亮:“那行吧!”
3.調解室辦公室。日內
張豔梅和高亮來到調解室,楊法官一見,說:“你們來了?”
二人點點頭。
楊法官:“你們考慮好了怎麼辦?”
高亮:“我們離婚。”
楊法官瞅著張豔梅問:“你們都同意了?”
張豔梅點頭說:“是的。”
楊法官:“那好,你們寫個協議。”
高亮:“我們寫好了。”說著拿出來遞給楊法官。
楊法官看後,說:“好。”同時給張莉說,“小張,你給他們辦個手續。”然後給高亮和張豔梅說,“你們去小張那吧。”
二人:“好。”說罷向張莉桌子走去。
4.梁新宇家。日內
梁新宇在家收拾東西,準備去城裏手機店上班,突然聽見警車響,而且越來越近。兒子說:“爸爸,警車響。”梁新宇“嗯”了一聲,就見兩個警察進了門,問:“你是梁新宇嗎?”
梁新宇:“是。”
警察:“你被拘留了。”說著出示了一下拘留證,並說,“你簽個字!”
梁新宇簽完字,另一個警察即上來給他戴銬子。
兒子見警察要帶爸爸走,就大聲叫:“爸爸——”
孫子的喊聲驚動了屋裏的爺爺奶奶。老人出來一看,梁新宇已被帶出門口,就喊:“咋回事咋回事?”
警察把梁新宇送進車,拉了車門,就嗚嗚地走了。
梁新宇的兒子抱著爺爺奶奶哭了,爺爺奶奶撫摸著孫子的頭,說:“我娃不哭,沒事!你爸就回來了。”
5.馬亮家。夜內
馮小妮知道梁新宇被捕,心裏很愧疚,就對馬亮說:“你怎麼能這樣呢?說得好好的給人家3萬元,咱倆結婚,不再起訴人家。不但不給人家錢,還把人家送進去?”
馬亮:“我給他錢,我的醫療費誰出?”
馮小妮:“醫療費還不是他給你墊的嗎?”
馬亮:“他墊了又怎麼樣?咋?你心疼了?”
馮小妮:“我心疼怎麼啦?你做人不地道!”
馬亮:“我不地道!臭婊子!”說著就上來打了小妮一個耳光子。
馮小妮嘴角瞬即流血,但她沒有哭,隻是狠狠地盯著馬亮。
6.古夏市人民法院審判庭。日內
庭長宣布:“梁新宇傷害馬亮一案的刑事部分庭審結束,待合議庭合議後宣判。下麵就本案的民事部分進行法庭辯論。”
馮小妮:“庭長,我有話要說。”
庭長:“允許。”
馮小妮:“我是梁新宇的前妻,我們倆的離婚是有條件的。因為我的婚外情過錯,導致了我的前夫梁新宇刺傷了馬亮。馬亮在醫院裏提出和解,說他給梁新宇3萬元,讓我和梁新宇離婚,和他結婚,他不再起訴梁新宇。但他沒有給梁新宇錢。再說,馬亮住院的費用也是梁新宇墊付的。”
庭長:“你是說馬亮的5.7萬元住院費用都是梁新宇出的?另外還有3萬元的離婚協議費,馬亮也沒給?”
馮小妮:“是。”
庭長:“那你的意思是?”
馮小妮:“我不知道怎麼辦,我隻是向法庭把情況說明。”
庭長:“當事人有異議嗎?”
梁新宇、馬亮均搖頭,表示沒有異議。
庭長:“此事待庭外調解。我現在宣布休庭。”
7.古夏市人民法院審判庭。日內
庭長:“請起立,現在我宣布,‘關於梁新宇刺傷馬亮一案’判決結果如下:
“某年某月某日,梁新宇因為感情糾葛,刺傷馬亮,造成重傷害;鑒於事發後梁新宇能緊急施救,並承擔費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條款,判決梁新宇有期徒刑3年6個月。
“當事人如對本判決不服,可在七日內上訴至中級人民法院。
古夏市人民法院
某年某月某日
“關於本案的民事部分,經調解,協議如下:
“鑒於梁新宇刺傷馬亮一案,主要責任是梁新宇,而事出有因,馬亮也負有一定責任,因此,馬亮住院費用共計5.7萬元,由梁新宇負擔4萬元,馬亮本人負擔1.7萬元。又鑒於馬亮、梁新宇和馮小妮三人簽訂的離婚協議,馬亮未給梁新宇3萬元的實際,經本庭調解,雙方同意再由馬亮向梁新宇支付1萬元費用,了結此案。此後雙方彼此不再追究。
古夏市人民法院
某年某月某日”
8.古夏市監獄。日內
馮小妮帶著兒子來探視梁新宇。正說話間,梁新宇的媽媽和姐姐也來探監。兒子一見就叫:“奶奶、姑媽!”
梁新宇的姐姐攬著侄兒的頭問小妮:“你現在和小馬到底過得咋樣?”
馮小妮經常被小馬非打即罵,大姑姐一問,一下子傷心地哭了。
大姑姐:“不哭不哭。你給我說,你是不是被迫離婚的?”
馮小妮:“我本來和小馬沒事,梁新宇老是懷疑,氣得我給小馬學,結果弄假成真。是我不好,我不該和梁新宇離婚。”
大姑姐:“你要願意,你跟小馬離了,和新宇再複婚!”
馮小妮:“那怎麼行?我怎麼有臉見人?”
大姑姐:“那有啥?你還有娃。誰一輩子還不犯個錯的?”說罷又轉過頭對母親說,“媽,你說行不?”
母親:“唉——有啥不行的。隻要你真能和小馬離婚,可以複婚。但不能再惹出其他事,比如傷害小妮和娃的事!反正他爸進監了,娃沒人管。他媽能回來那當然好!至少母子在一起,也不至於將來再弄個後媽,對娃不好!”
大姑姐:“小妮,你聽見了吧?咱媽也同意。你就想辦法吧,不行叫法院人幫你,給你做工作。”
馮小妮麵帶淚痕,點點頭。
9.調解室辦公室。日內
梁新宇母親、姐姐和馮小妮來到調解室,紛紛訴說馮小妮、梁新宇和小馬的事,請求法官幫助解決。
王法官一聽,說:“這個案子涉及的問題多,不能調解,必須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