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春無燕(1 / 2)

高彥和秋穎跑去朱漾那裏申請這個案子了,孫彪和秋欣這兩個無聊的家夥則留在辦公室裏討論一個無聊的問題。他們這個微型辯論會的辯題是眼前這個案件的衍生產物,叫做“偷小偷的東西算不算偷東西”,顏俊擔任裁判。

不出所料,孫彪覺得無論偷誰的東西從本質上來說都是偷東西,偷東西的人都可以稱之為賊。秋欣則不以為然,她覺得劫富濟貧從本質上來說是一種正能量的表現,不可以跟那種竊賊混為一談,況且,偷來的東西是不屬於自己的,再次被人偷走了那東西也屬於原失主,所以對丟東西的小偷來說他們並沒有失竊,而那個偷他們東西的人也算不上偷東西。孫彪對秋欣的觀點不以為然,在他看來,偷了就是偷了,這種犯罪行為是在的,無論偷什麼東西都算是偷。

於是,在這種環境下,秋欣提出了一個令人瞠目結舌的觀點,被顏俊稱為“秋欣悖論。”這個悖論是這麼說的,假設甲偷走了乙的東西,那麼這個東西的歸屬權還是乙,甲並不是它的主人。現在丙出現並且偷走了這個東西,因為東西的主人是甲而不是乙,所以丙隻能說是從乙這裏拿走了一樣不屬於乙的東西。這就和撿走沒什麼區別了,丙現在麵對的隻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是否把這個東西歸還給甲。如果歸還,那就叫做拾金不昧,如果不歸還,那也是人之常情。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撿到東西必須要歸還,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規定拿走不屬於別人的東西算偷竊。

當然,最後一句話肯定是秋欣自己杜撰出來的,不過孫彪悲哀的發現,自己對她的這個說法居然無言以對。擔任法官的顏俊也對此哭笑不得,如果好好講道理的話孫彪不會輸,可是秋欣是那種講道理的人?她要是認準了一個道理就不依不饒,管他是不是歪理,於是秋欣抓著這一點不放,跟孫彪扯古搬今不依不饒。

最後,顏俊提出了一個比較中肯的建議,他帶著倆人跑去尋找法律專家李萍了。這次去完全是三個孩子心血來潮,對李萍的工作也沒有什麼打擾,所以顏俊沒有任何心理負擔,明知是孫彪和秋欣兩個胡鬧也沒有阻攔,反而他也想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

於是,高彥和秋穎回來的時候看到的是一本正經玩著電腦的鄭凱和掛在吊床上吃東西的小涼,食物渣被它弄了一地。

“他們人呢?”高彥問道,秋穎乖巧的拿著打掃用品去收拾被小涼弄髒的地板了。

“好像去找李萍了。”鄭凱抬起頭。

“找她?發生了什麼事情。”高彥知道李萍可不是隨隨便便就能找的,一般來說與她有關的事情都是違法的。

“據說要知道什麼問題的答案,我沒注意聽。”鄭凱回答的理所當然。

“我們要去看看嗎?”秋穎語氣中有些擔憂。

“不用,估計不是什麼大事。”高彥了解自己的隊友們,既然鄭凱都沒注意到,那就說明他們肯定又無聊了:“秋穎過來,我們討論一下這個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