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刪文了我要刪文了我要刪文了
這篇文我有點有心無力。
主要可能還是我自己的問題吧。
這篇文其實很費心血的,十萬字還未申請到簽約,可能是我水平真的還不夠。
不過也很感謝這些收藏啦,雖然漲得很慢但是我還是感覺自己有了信心。
但是想想也蠻心塞的,這些日子發生太多事了。但這些都不足以成為我不能好好生活的理由。
正是因為發生這些事,我覺得如果要保護一個人,如果要愛他,就應該想盡辦法讓自己變得更好,顯然,我的努力還不夠。
說這些話連我自己都覺得我自己矯情了。
或者努力夠了對方也看不到你的好呀,像我這麼會寫文會寫歌還能打滾賣萌的妹子哪裏找啊~(≧▽≦)/~啦啦啦
有一段時間我還是會怨念的,可能是因為,心底的血還沒流幹,心還在跳,所以沒有辦法忘記想要見的人。
然而念念不忘,給予的回響不過是,一聲驚雷。
果斷我的努力,還是不夠啊。
顯然我可能現在都是在湊字數了→_→
偏執是不會讓一個人有成就感的,因為,一個人偏執的愛,不過於一個不喜歡你的人來說,是災難。但兩個人偏執的決定要在一起的時候,才是緣分,有緣無分大概現在能詮釋我和他的關係了。
興許等傷痕恢複,我會寫個什麼《你愛的八年多的那個男人要結婚了》一係列的知音體的文,風格要是大變別打我……我可能就是這麼瘋。
有的時候真的很想去天涯開個馬甲吐槽,八一八我這幾年喜歡的都沒喜歡他時間長的男生==
人生,就是從親密開始,然後從相對陌路一直到盡頭,老死不相往來絕對不是嘴上說說的而已,隻要他不想理你,你就什麼都不是。
但一個人的時候,把日子過好了,卻還會在閑下來的時候靜靜地想兩個人會是什麼日子,有時候又不會確定那個人是誰,卻會確定如果枕邊的人不是他,那種無以名狀的感覺,會讓自己不適的,不如不要將就,不如不要牽掛,那樣就不會那麼痛了。
大約開頭陸思思失戀的時候就是我那時候的狀態吧,現在不過是經曆第二次打擊而已。
第一次八成還是高考後收到了遠方朋友的來信,信上言之鑿鑿的說他已經交往了一個女孩子的事。那封信我不會說我是看完就發抖,母親從未發現過我的異樣,坦白說我太善於隱藏自己的情緒,那個時候我在鋪被子,有多少苦水,都必須咽下去。
那個女孩如今也是他結婚的對象,好像三年之間從未變過,不過就是我們都一夜長大了,結婚就這麼催熟了一個人的成長,盡管我特麼還覺得他幼稚。
從來沒有什麼深情雋永,有的隻是想過日子的時候,她正好出現在他身邊罷了。
常看一個文章說,沒有必須結婚的年齡,隻有必須結婚的愛情。
我都無法判斷他們是哪種,但是,母親和閨蜜都告誡,那與我無關。
可是,怎麼又會忍不住不想呢?或許我們之間隻是存在著一種假性親密關係罷了。我太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