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不要白不要(1 / 2)

二十個光幣,在買了一堆教材坩堝觀星儀之後,兩位小姑娘才記起自己有一件最重要的東西沒有買。

那就是——魔杖。

一個沒有魔杖的魔法師,就像是一個沒有劍的戰士,即使能夠作戰,戰鬥力也比其他人低上了很多。

可是,她們剩下的錢,隻夠買一支魔杖了。

彼此推脫之下,最後還是為薇娜買了一支。長辮少女說覺得很不好意思,但是卻也拿得理所當然,畢竟藥水的材料和調配都是出自她一人之手。

冰靈以前在空靈海中也曾經有過一個小小的珊瑚法杖,不過因為她實在沒有什麼操控水係法術的能力,法杖也一直沒能派上什麼用場,後來被安璐娜給撅斷了。

冰靈一直都忘記了自己還需要一根法杖,甚至在練習火球術的時候也都是用手來操控。她就沒有想到過,自己還可以用法杖!

一個法杖至少需要五到八個光幣,買完了薇娜的,再加上其它的零零總總,兩人手中剩下的光幣還不到兩個。薇娜把這點錢全留給了冰靈,建議她去看看有沒有合適的二手法杖,也許可以便宜一點收下來。

薇娜先回去收拾東西了,冰靈則還想繼續再看一看。由於心口沒有再痛,小姑娘也就沒有把此事放在心上。

在集市裏繞了好幾圈,最便宜的法杖也要賣上三個多光幣,一個尖耳朵的小販甚至告訴冰靈說你要是嫌貴就自己去逮一隻魔獸抽出骨頭做法杖,不禁不要錢還能把晶核取出來賣。

一個嬌嬌弱弱的小姑娘,怎麼可能一個人去打倒一隻魔獸?就算是真的打倒了魔獸,也沒有辦法將魔獸的骨頭製成一根魔杖啊,那是鍛造師們的專利!

尖耳朵小販這話明顯就是在諷刺她沒有錢還妄想買什麼魔杖,可是小姑娘卻以為對方是在好心地告訴她弄到法杖的辦法,急忙感激地向他道謝,續而詢問在哪裏可以找到一隻既可以做法杖又能賣晶核的魔獸。

尖耳朵小販一陣無語,他搞不清這個小丫頭究竟是真傻還是在拿話反諷他。但看小姑娘認真的樣子,似乎是前者,於是他冷冰冰地皺起臉孔,讓她滾開,不要在這裏妨礙別人做生意。

冰靈悻悻地離開了攤前,不明白那個好心人為什麼一瞬間就改變了態度。這時候有兩個家夥看準了機會,突地躥到了小冰靈的麵前。

“原來這位可愛的小妹妹是想要一支魔杖嗎?”

“沒問題!如果你想要的話,哥哥們可以給你買哦!”

原來是遇到了兩個想要劫色的痞子狼。

這兩個家夥是一對兄弟倆,哥哥叫梅森,弟弟叫菲利克斯,整日裏遊手好閑,最大的愛好就是吃喝嫖賭。他們其實並不住在落戈平原,而是住在離這裏不遠的路蘭慕斯。路蘭慕斯本來隻是一個小城鎮,之所以名揚遺忘大陸,還是因為它那裏前不久出了一個非常著名的女巫。

這個女巫的名字叫蘿絲?卡裏姆達,是一個黑袍禁婆女巫。她之所以出名倒不是因為她能在煉毒藥的時候做出延年益壽的良藥,也不是因為她能在煉製延年益壽的良藥的時候做出毒藥,更不是因為她明明生了一張惡魔見到也會嚇跑的醜臉,卻死皮賴臉地倒追光之域頭號帥哥星火神堡堡主星楚,而是因為,她喜歡利用美貌女子的肢體煉製出變形藥水改變自己的容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