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喬克恩再次之死(1 / 2)

趙思洋的手一鬆,報紙飄然落在地上。

接著他雙腿一軟,跪在了報紙的旁邊,雙手無力的撐著地,垂著頭恍惚的看著報紙上自己的照片。

喬克恩走到他身側,用有些空洞的語氣說道:“五年前,這一代曾經流竄過來一夥搶劫犯,專門在夜裏挑人少的地方搶劫過路的行人。你和你老婆那個時候剛剛結婚不久,經濟條件不好隻能住在一個相對偏僻的地點,搭公車上下班必須要經過這條胡同。

因為你工作的地方比你老婆工作的地方要近,而且下班時間也早一點,所以你在新聞裏聽到有犯罪分子在附近流竄的消息後,每天都會提前半個小時左右來這個胡同附近等她一起回家。當然,你不是傻瓜,不會笨到自己一個人在這黑胡同裏徘徊的。每次都是在別處和老婆彙合後,再一起從這裏經過。

其實本來,你們應該永遠碰不上歹徒的,因為報紙上說據那夥歹徒後來交代,他們基本都是10點之後才出來作案,你和你老婆每天都是九點半左右就從這裏經過了。可是有一天,你老婆為了多賺一點錢主動加班了,她其實已經打電話給你讓你回家了,但你還是不放心,於是就一個人留在這附近繼續等。

就在快到10點半的時候,你聽到了黑胡同裏傳來了呼救的聲音,是一個女人正在大聲的喊著救命。那個時候你當然知道她不可能是你老婆,因為你站在你老婆回來的必經之路上,隻能是其他倒黴的女人。而你,又是一個從小就平凡而無聊的人,絕對不會去充什麼英雄的,你當時想的就是先打電話報警,之後再去附近看看能不能喊到人來幫忙。

可是偏偏正巧趕上,你那個時候手機沒電關機了,你跑了一段距離之後一看,當時也沒有人在附近可以呼救……

在之前的有一天夜裏,你曾經對我說,你這平凡的一輩子,隻幹了兩件不平凡的事。第一,是娶到了一個漂亮能幹的老婆。第二,是和我這個鬼魂喝了一次酒。其實,這第一件是,你說的沒錯。這第二件嘛,其實你做過了一件比和鬼魂喝酒還要牛的事————你衝進了胡同。

你成功的從壞人手裏救下了那個女人,讓那個女人趁機逃跑了。當然,你這小身板不可能打過帶著凶器的搶劫團夥,你身中數刀,就死在了我第一天見到你的時候躺著的那個垃圾箱旁邊。

不過,那些歹徒也慌了手腳,在你身上留下了各種指紋、痕跡什麼的,還有被你抓傷的時候留下的dna。警方根據那些線索,很快就破了案,把那幾個壞蛋抓到了。

之後呢,被你救的那個女人倒也不是沒良心的人,她主動向警方和媒體講述了你的故事。一時間,你成了見義勇為的英雄,各種新聞裏都對你大肆褒獎,還號召所有人向你學習。

你的老婆得到了不少的撫恤金和獎金,你也成了英雄,所有人都覺得你應該已經含笑九泉了。到這裏為止,這還算是一個雖然悲傷,但是卻勉強算是有個可以讓人安慰的結局的故事。

直到我九天前喝醉了,在這裏遇到了你,才終於發現,原來你並沒有含笑九泉。橫死之後的你,魂魄一直在這個胡同裏遊蕩,每天晚上都會在這裏等待,等待著你所守護的老婆和你一起回家。可是,你老婆自從你出事之後,就換工作了,再也沒有從這個胡同裏經過……

作為一個職業捉鬼人,我這輩子見過的鬼魂不少了,但是他們無論好壞,都基本有一個很明確的目標。但你不同,你好像失憶了。我說過,鬼魂失憶忘記自己怎麼死的,還有自己已經死了並不罕見。罕見的是,你竟然連自己老婆長什麼樣子都忘了。

每天夜裏,你把一個又一個的陌生人,當成自己老婆,護送他們從這個胡同裏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