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麻煩上身(1 / 2)

城市太大,在隱藏的角落中,黑暗無所不在。

在最熱鬧的繁華商業區,往往有那種殘疾人跪在街道上乞討;有那些年齡不過十歲、烏起碼黑的小男孩伸手掏包;在公交車上,甚至能夠看到帶著天南地北口音,唱著自己多麼苦楚的偽殘疾人伸手要錢。

小偷是一個非常讓人痛恨的職業,他們將他人的錢財占為己有,不勞而獲,丟失錢財的人對此表示憤恨仇視,屬於人人喊打的職業。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一些年齡非常小的小偷出現在街道上,他們會降低被害者的警惕心,就算失手被抓,被偷的人也不會對其打罵,頂多是追回自己的失物也就算了,而這樣的群體,都是由一個大人或者多個大人帶領聯絡,對其管教,注入偷竊的思想跟技巧,漸漸形成了一股很難根除的勢力。

顧悠悠父親在3歲的時候就死了,母親帶她熬了2年,最後卻突然榜上了一個大款,可是她不敢告訴對方自己有一個女兒,於是就將顧悠悠撇在了公園中,在對方手裏塞了一大筆錢,希望撿到顧悠悠的人能夠善待對方。

可是沒想到,撿了顧悠悠的人,卻是一個扒手。

5歲,正是最容易學習跟吸收新鮮事物的時候,顧悠悠跟著她幹爸開始在大城市裏打轉,偷東西。最討厭的是那些背著書包開開心心上學的小女孩,那時候她人小,可是心狠力氣大,總是去搶那些女孩的書包,將她們的書拿出來撕爛。

後來漸漸的,顧悠悠懂得多了,也知道自己這樣不好,而且幹爸的“生意”也越做越大,手下有好多拐騙或者是在孤兒院領出來的小孩子進行偷槍,有的時候搶不到,就會挨打餓肚子,顧悠悠人小,可是很護著自己的弟弟妹妹,就把偷得多餘的錢交給小孩子,有的時候幹脆自己什麼也不交,全部給別人、但是她人機靈,也幫著她幹爸看這那些不聽話的小孩,她幹爸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去打她。

就這樣渾渾噩噩的過去了4年,在她九歲的時候,她幹爸終於被抓進去了。一群小孩被找回的找回,遣送的遣送,隻有顧悠悠沒有家,隻好留在了本市,跟她在一起有三個小孩子,都無處可去,隻好去孤兒院。趕上那一年扒手嚴打,這件事情上了報紙頭條,社會輿論下,好多人前來捐款,有一座小學初中還自動提供免費就讀,讓他們獲得九年義務教育。

至於款項到底是落在誰手中不得而知,她確實獲得了免費的教育,上學的人自然不知道沒有上過學的孩子們的渴望,她學習自然賣力,平安的就讀到了初中三年,而就在畢業的那一年,她的幹爸,又放出來了。

判刑的時間長達8年,算對方放出來,也應該與她無關才是,可是自從初中畢業之後,孤兒院也差不多倒閉,她不得不出來找工作,可是更想的是上學。

她沒有地方住,唯一的地方就是當時她幹爸的那件小屋子,所以隻好留在那裏,卻沒想到,與對方正好撞個正著。

8年的勞改沒有改變對方一點的貪婪成性不勞而獲,反而變本加厲,又聯合了幾個當地的混混,繼續當扒手,然後不知道又在哪裏組織了一群小孩,讓她幫著看管,說可以包她的學費,讓她上高中乃至大學,她一邊想上學想出人頭地,一邊又良心不安,想要揭發對方的罪行,而半個月前,她搶了一個大款項,本來想留著自己當學費,可是不知道怎麼被幹爸知道了,結果錢就被吞了,還被打了一頓,可是沒想到,對方能夠找到她,並且要她吐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