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有這麼一種人,他們驕傲、癲狂、以自我為中心。順風順水的時候,他們會認為是自己才智過人,是自己努力奮鬥,所以才有了自己超越旁人人的成功。
但是當受到來自外界的打擊、磨練,他們也不會思考自己究竟做了些什麼,自己的行為正確與否,自己是否走在一條崎嶇小路上,他們把一切失敗的原因,所有遭受的苦難都歸結於他人。
他們自認為自己是正確的、光明的、沒有任何錯誤的,如果有什麼錯的話,那就是因為自己太聰明了,以至於招到別人的嫉恨,是那些小人在暗中陷害自己、算計自己才會導致自己失敗。
他們覺得自己身上攜帶著小說中的主角光環,一切違背自己意誌的人,都是反動的,都是可惡的大反派。毫無疑問,劉喜子就是這樣一個人。
劉喜子暗暗的在心裏發誓,有朝一日,他一定會狠狠的報複回來的,他要把導致今日他身敗名裂的罪魁禍首楊振宇踩在腳下,叫他永世不得翻身!
劉喜子幼稚的地方在於,他翻出剛給兒子買的生字本和鉛筆,在紙中間寫上楊振宇的名字,然後又圍繞著“楊振宇”寫了無數個“殺”字,字跡力透紙背,直到木製的鉛筆被他過於激動用裏的右手握斷,他才停了下來。
仍然無法完全發泄心中恨意的劉喜子,順手抄起插在西瓜上的西瓜刀,狠狠的紮在楊振宇的名字上。由於太過用力,刀尖毫無阻礙的穿透生字本,將本子釘在木質的桌子上。
鮮紅的西瓜汁像殷紅的鮮血,順著刀刃滑落,滴在“楊振宇”三個字上,洇濕了一大片。
發泄完的劉喜子像是抽空了全身的力氣,身體直直的向後倒在床上一動不動,唯有微微起伏的胸膛證明著生命的氣息。
人類文明的開端在於掌握了使用火的技能,華夏源遠流長的文化史給我們留下了燧人氏鑽木取火的傳說。
男孩子都喜歡玩火,這是源於男性在人類長久的進化史中留存下來的本能,火不僅僅是用來驅逐野獸、保護族群的利器,也是先人們烹飪食物、燒製器具的重要手段。
在八九十年代的農村,一群半大孩子們模仿大人結伴去生火過家家是再正常不過的事兒。尤其是到了冬天,孩子們往往會三五成群的分工合作,進行有組織的玩火活動。
有人負責找一些半頭磚、石塊壘砌“爐子、灶台”,有人負責搜撿枯枝敗葉或是在垃圾堆找些破舊的衣服來作引火物,有一些膽大的孩子甚至會偷一些村民們堆積在街上的煤、炭塊、煤泥充作燃料。
剩下的人則負責提供一些玉米、紅薯、土豆之類的食物,當簡陋的灶台搭好,黃白色的火苗升起來之後,孩子們會開心把這些食物燒烤、分食。
說起野炊,這些臉上糊著泥巴,身上爛衣破裳的孩子們,是城市裏那些年輕人的前輩和探路人,所區別者不過是實物的精致與否而已。
孩子們把點火玩成了過家家,他們還會三五成群的約好進行玩火比賽,比誰生的火燃燒時間最長,比誰生的火規模最大。
為了最終獲勝,有些孩子還會每天早晚定時去給“爐子”裏添柴加炭,有些孩子們自己壘砌起來的“爐子”能連續燃燒十多天也不罕見,直到火焰將磚石烤的酥脆、轟然崩塌。
孩子們經常手上會被火燒起燎泡,身上也常常一股煙熏味,臉上更會被熏的烏漆墨黑,為此家長們沒少拿著鞋底抽打這些調皮的男孩,可他們在哭哭啼啼之後,依然故我、樂此不疲。
後世的城裏人喜歡郊遊、熱衷於野炊,有沒有這些村子裏長大的年輕人去了城裏獲得成功之後,懷念當年無憂無慮自在燒烤的日子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楊學文上一世就很喜歡玩火,北地人大都水性不佳,但是對火卻有種偏愛,或許是因為北地偏向寒冷的氣候,和北方人熱情如火的性格,楊學文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