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解】
宋仁宗慶曆七年(1047年),王安石調任鄞縣知縣。到任不久,他就用了十三天的時間,跑了十四個鄉,對全縣的水利失修情況作了調查研究。本文就是王安石寫給地方上級杜學士的一封信,報告鄞縣水利失修的情況和提出準備組織人民興修水利的意見。可見王安石的工作作風踏實而有勤謹愛民之心。
【原文】
十月十日,謹再拜奉書運使學士閣下:某愚不更事物之變[1],備官節下[2],以身得察於左右[3],事可施設[4],不敢因循苟簡,以辜大君子推引之意[5],亦其職宜也。
鄞之地邑,跨負江海,水有所去,故人無水憂。而深山長穀之水,四麵而出,溝渠澮[6]川,十百相通。長老[7]言,錢氏[8]時置營田吏卒[9],歲浚治之[10],人無旱憂,恃以豐足[11]。營田之廢,六七十年。吏者因循,而民力不能自並[12],向[13]之渠川,稍稍淺塞,山穀之水,轉以入海,而無所瀦[14]。幸而雨澤時至,田猶不足於水。方夏曆旬不雨,則眾川之涸,可立而須[15]。故今之邑民,最獨畏旱,而旱輒連年。是皆人力不至,而非歲之咎[16]也。
某為縣於此,幸歲大穰[17],以為宜乘人之有餘,及其暇時,大浚治川渠,使有所瀦,可以無不足水之患。而無老壯稚少,亦皆懲旱之數[18],而幸今之有餘力,聞之翕然[19],皆勸趨之[20],無敢愛力[21]。夫小人可與樂成,難與慮始[22]。誠有大利,猶將強之,況其所願欲哉!竊以為此亦執事之所欲聞也。
伏惟執事[23]聰明辨智,天下之事,小之為無間,大之為崖岸,悉已講[24]而明之矣。而又導利去害,汲汲[25]若不足。夫此最長民之吏當致意[26]者,故輒具以聞州,州既具以聞執事者。顧其厝[27]事之詳,尚不得徹[28],輒複條件[29]以聞。唯執事少留聰明,有所未安,教而勿誅[30],幸甚。
【注釋】
[1]不更事物之變:意為閱曆短淺,不懂得世故。更,經曆。變,事變,這裏指世故。[2]節下:部下。[3]以身得察於左右:親身得到您的考察。身,親身、自己。左右,古時信中稱呼對方,不直接說他本人,隻稱在他左右的人,表示對對方的尊敬。[4]施設:辦理。[5]以辜大君子推引之意:辜負您對我推薦引進的好意。辜,辜負。大君子,尊稱杜學士。推引,推薦引進。[6]澮:田間水道。[7]長老:年長的老人。[8]錢氏:指五代十國時吳越王錢氏。[9]營田吏卒:官家招收破了產的農民替官家種田,叫營田。營田設有專人管理,叫營田吏卒。[10]歲浚治之:每年疏通河道。浚:疏通。之:指河道。[11]恃以豐足:依靠這樣得到豐衣足食。[12]自並:自己組織起來。[13]向:向來、舊時之意。[14]瀦:水停聚的地方。[15]可立而須:時間不久,就可立即等到。須:等待。[16]咎:錯誤,過失。[17]穰(ráng):豐收。[18]懲旱之數:多次遭受旱災的教訓。懲:警戒,教訓。數:屢次。[19]翕(xī)然:統一或協調一致的樣子。[20]趨之:趨向疏通河道。之:指疏通河道。[21]愛力:舍不得出力。[22]小人可與樂成,難與慮始:同百姓一起可與他們享受成果,卻不能在開頭時與他們商量辦新事。[23]執事:原指左右辦事的人。古人信中,為表示尊敬,常稱對方執事。這裏指杜學士。[24]講:謀劃。[25]汲汲:急急忙忙的樣子。[26]致意:盡意,盡情表達心意。[27]厝:同“措”。[28]徹:到達。[29]條件:分條分件。[30]誅:責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