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愛上高跟鞋(1 / 1)

豔芳的家在一個山旮旯裏,她走進這座繁華的都市,是為了圓心中的一個夢——穿上高跟鞋。

初一那年,豔芳在同學家的電視中看過一場模特表演後,就愛上了高跟鞋。那些模特在T型舞台上嫋嫋婷婷,一回眸、一淺笑都韻味十足,她們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及。當時豔芳就想,那些女人好幸福啊,穿著五彩斑斕的服裝,信步在眾人的眼球之上,簡直就是伊麗莎白女王。豔芳還發現了個秘密,那就是她們一律穿著高跟鞋,舞台上的模特都是些鶴立雞群的女人,豔芳喜歡那感覺。

豔芳讀小學那陣,腳上穿的是媽媽納得千層底兒。那鞋平常穿起來不覺的怎麼樣,可一到雨天麻煩就來了,布鞋不防水的啊,原本還算輕巧的鞋吸足了水份便沉重起來。有時候,雨下的大了,連裏麵的襪子都會濕透。一雙腳捂在潮濕的鞋子裏,說不出的難受。特別是回家後,把鞋子一脫就有一大股的異味竄出來。後來,也不知道爸爸從那找來幾塊橡膠皮,用釘子釘在鞋底,這樣倒是不怕地上那淺淺的潮氣了,可鞋子卻無端的重了許多。為此,豔芳每天早上,不得不提前半個小時走去學堂。

後來,豔芳考上了鎮上的中學,住了校,倒是不必每天去走那些山路了。爸爸給她買了雙白球鞋,老師要求每個同學都必須有一雙。這雙球鞋是豔芳的寶貝,穿上白球鞋,整個人就變得靚麗起來,走起路來也特別得快。豔芳平常都舍不得穿,怕弄髒了,可鞋子的壽命還是不長,正碰上豔芳長個呢,豔芳的腳也是瘋長,那鞋不到一個月就張開了嘴,豔芳舍不得隻好拿針線密密地縫了又縫補了又補。

那次在同學家看過電視後,豔芳就經常與同學說做女孩子就得穿高跟鞋,豔芳也一直想象著自己穿高跟鞋的樣子。豔芳的個子很高,模樣還很俊,穿上高跟鞋一定不比那些模特差。

初三那年,豔芳終於有機會,穿了一回高跟鞋,當然不是穿自己的。那是同學小麗過生日,她阿姨送給她的生日禮物。那天,小麗偷偷地把高跟鞋帶進了學校,豔芳與同寢室的幾個女同學都試穿了一次。豔芳接過高跟鞋的時候以為自己在做夢,她把鞋拿在手裏左看右看,鞋子尖尖窄窄的,式樣很簡單,卻因邊上鑲了幾顆假水鑽而光彩奪目,像一件美麗的工藝品。旁邊的幾個同學已經等不及了,催促豔芳快點快點。豔芳才把腳伸進了鞋裏,鞋有點小,憋腳,可豔芳還是忍著疼站了起來,捂著砰砰亂跳的心搖搖晃晃地站著,也忘了該走幾步,學學電視裏的模特,走走路、擺擺手、抬抬頭,直到別人催促她才做了個“回眸一笑百媚生”的動作。

穿上高跟鞋的感覺多美妙啊,不僅人長高了,連自信都有了,這以後豔芳更想有一雙自己的高跟鞋了。

夢想終歸是夢想,豔芳初中畢業後就輟了學。她光著腳跟在父母後麵插秧,心裏念叨著“汗滴禾下土”,這時候的豔芳根本就不需要穿鞋。日子就這樣平淡地過著,轉眼過了年,鄉裏的青年都在談論進城打工的事。豔芳就去問他們城裏都有什麼好?是不是城裏的人都穿高跟鞋?同鄉告訴她城裏都是平坦的水泥路,女人大部分都穿高跟鞋。而且這高根鞋的種類繁多,分出了等級,有真皮的有人造的,有花樣複雜的時裝鞋,有式樣簡單的大路貨,貴得成千上百元,便宜得十幾二十元,什麼樣的人穿什麼樣的鞋。

同鄉還說,女人進城找工作很容易。我有幾個同學現在每月都有好幾千,工作很輕鬆,而且天天穿漂亮的時裝鞋,穿時髦的衣裙,噴香水。你這樣年輕漂亮,以後工資準比她們的高。豔芳很高興,豔芳的心飛進了都市,一雙雙美麗的高跟鞋嫋繞在她的眼前。豔芳高興過後就問同鄉,你是不是也穿昂貴的時裝鞋?是不是也拿幾千元的工資?同鄉說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伸出了她的手,上麵還留著一些針刺的疤痕。我的手是在皮鞋廠做工時弄的,再過一年我就能自己做皮鞋了。

豔芳的父母不同意她進城,可她還是偷跑了出來。豔芳進城後不久就有了一雙高跟鞋,一雙屬於自己的高跟鞋。那是她進皮鞋廠後買的,穿在腳上特別舒適,不大也不小,鞋跟高度適中、式樣大方,說不定那鞋裏的某個部分還是豔芳自己做的呢。

又過了兩年,鎮上開了一家皮鞋加工店,蹲在地上埋頭做皮鞋的正是豔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