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捉蟋蟀 天坑吞獨子, 探洞穴 驚現人形怪(1 / 3)

世上萬物皆有靈,隻在機緣巧合中。

心存善道修正果,偏執惡念害人精。

無名婆婆,在三家子屯救了小蓮,鏟除了惡鬼滿山紅後,領著大黑,沿著鬆花江岸繼續北上。

這一日,來到了一個山腳下的小村莊。

天已經完全黑下來了,奇怪的是,偌大的一個村子,隻有一戶人家亮著燈。

無名婆婆來到這家門前,剛要敲門,忽然聽到裏麵有女人哭泣的聲音。緊接著,又聽見一個男人說話:“別哭了!哭有什麼用呢?我們就是這個命啊!”

無名婆婆聽到這,輕輕地敲了兩下門,屋裏的哭聲立即止住了,隨後,一個男人大聲地向外麵問話:“誰呀?”

無名婆婆應了一聲:“過路的,天黑了,存個宿,討口水,行個方便吧!”

就聽屋裏打了個唉聲,小聲嘀咕了幾句:“唉!這黑燈瞎火的,有什麼急事啊!還要趕夜路?”隨即大聲說:“等一下啊!”

不一會,屋門開了,走出來一個六十多歲的老男人,手裏提著一個氣死風燈,來到了院門口。

院門是用木棍釘成的,一個手指粗的鐵鎖鏈,一頭擰在院門上,另一頭掛在院門樁的釘子上。

老男人把風燈舉起來,向外麵照了照,看見一個白發婆婆站在門前,因為黑天,也沒看到後麵的大黑。

“這麼大年紀了,怎麼還要貪黑趕路啊?唉!”老男人搖了搖頭。“進了吧!”“嘩啦”一聲,摘開了鎖鏈。

無名婆婆推門進來,大黑也隨後跟進來。

“唉呀媽呀!這是啥呀?”老男人嚇得一哆嗦,差點把風燈扔了。

“不要害怕,它是我養大的,非常溫順,不會傷害人的!”無名婆婆趕緊解釋,隨手拍了拍大黑。

大黑也彎腰點了點頭。

老男人還是有些膽怵,提著風燈,慢慢地靠近大黑,仔細地看了看:嗯!還真挺溫順的!回過頭,衝著無名婆婆說:“那就進屋吧!我先和我老伴兒說一下,免得她害怕!”說完,提著燈,先一步進了屋裏,和他老伴兒說了幾句,他老伴兒點了點頭,站了起來。

此時,無名婆婆也進了屋。

屋裏的炕上,放著一張小桌子,桌子上有一碟小鹹菜,一小盆米粥,還有三個棒子麵的饃饃。看來,他們還沒有吃飯呢!

屋裏的那個女人,也有五十多歲了,眼角的魚尾紋上,還掛著沒有擦幹的眼淚。

無名婆婆笑了笑:“這麼晚了來叨擾,真不好意思啊!對了,剛才我聽到屋裏有哭聲,發生什麼事了嗎?”

聽了這話,那個女人又抹起了眼淚。

“唉!”老男人長長的打了個唉聲“說來話長了!”

原來,這個老男人叫張誠,今年六十一歲,他的老伴兒秦素娥,今年五十三歲。他們這個屯子叫‘張家鋪子’。張誠和秦素娥結婚二十年,沒有生育。就在張誠四十五歲那年,秦素娥懷孕,生下了兒子‘金寶’,老來得子,這可是張家的寶貝疙瘩兒啊!金寶要星星,不敢給月亮,金寶要吃麵,不敢給吃飯。家裏雖然不是很富裕,但是兒子的需求,必須得滿足。

就這樣,金寶到現在,已經十七歲了,還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因為整天無所事事,不務正業,到現在,還沒有一個媒人登門提親的,這也成了張誠兩口子的心病。

讓張誠老伴兒傷心哭泣的,還不是這個事兒呢!

三天前,金寶吃完早飯,一個人去後山的‘天眼’附近捉蟋蟀,一直到天黑,也沒回來。

這可把張誠兩口子急壞了,打著燈籠,找了一宿,也沒找到。

第二天,又找了一天,仍然沒有找到。

這活不見人,死不見屍的,可咋辦啊?張誠老伴兒飯也吃不下,整天淚水不幹的。

無名婆婆聽到這:“哦,原來是這麼回事啊!你們也別太著急上火了,孩子或許能找到的!另外,你們這個屯子,家家怎麼都不點燈啊?”

張誠苦笑著搖了搖頭:“婆婆,你有所不知啊!現在這個屯子,就剩我們一家了,那些人家都搬走了!”

無名婆婆奇怪道:“這是為什麼啊?”

“唉!”張誠又歎了口氣:“這個事,就得從頭說起了!”

以前,這個屯子有三十多戶人家,後山的山頭,是一個懸崖峭壁,下麵就是鬆花江。距懸崖能有一百米左右的山梁上,有一道長達二十多米的地縫,最寬處能有半尺多。這覺得暖洋洋的。最奇特的是,地縫周圍還會有一些綠草生長,四麵都是白茫茫的雪,那些綠草也就道地縫,夏天還看不出什麼兩樣,但是到了冬天,就會有蒸汽從地縫裏冒出來,人靠近時,會顯得更綠了,你說奇怪不?

前年夏季,端午節的那天,人們正在地裏幹活,忽聽後山“轟隆”一聲,像打雷一樣,頃刻間,煙塵四起,遮天蔽日,足足有一炷香的時間,塵土才漸漸地消散。

有一些膽大的人,跑到後山去,看看到底發生了什麼?

到那一看,就見原來地縫的地方,變成了一個巨大的圓錐形天坑,上口直徑,能有五十米左右,深度也超過三十米以上。這是一個非常標準的圓錐體,坑口好像是用圓規畫的一樣,非常的圓,分毫不差,坑底,卻像一個錐子尖,坑壁上,覆蓋著一層,就好像是用極細的篩子,篩出來的沙土一樣。這是什麼啊?從來都沒有見過,村裏人就把這個坑,叫做‘天眼’。

自從天眼形成以後,屯裏那些散放在外麵的牲畜,經常有失蹤的。並且,天眼上方,時常會看到一些像蘑菇一樣旋轉的雲朵。

當地的人,都認為這是不吉利的征兆,紛紛地搬離了此地。

張誠兩口子,原本也打算搬走的,可是,金寶不走。

原來,天眼附近,生活著一種蟋蟀,黃褐色,頭圓,胸寬,觸角細長,大顎發達,強於咬鬥,前足和中足相似並同長,後足發達,善跳躍,前足脛節上的聽器,外側大於內側。這種蟋蟀,是培養鬥蟋蟀的最好品種。

金寶從小就喜歡養鬥蟋蟀,每年都會養好多的品種,去五家站鎮,參加鬥蟋蟀比賽。能拿到比賽名次的,都是在天眼附近捉到的那些蟋蟀。所以,金寶不願意搬走。

張誠兩口子,當然拗不過金寶了,隻得住下來。

想不到,竟然出了這樣的事,你說這兩口子能不傷心嗎?

無名婆婆聽完,沉思了一會:“嗯!這裏麵一定有問題,既然碰上了,就不能不管啊!明天我去天眼看個究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