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之 陳然不正常以前(1 / 2)

我認識一個人,從我睜開眼看這個世界的時候,我就認識一個人,他叫陳然,是我這輩子注定甩不開的噩夢。

之所以稱之為噩夢,是因為我爸我媽把他當半個兒子,通常寵他的時候比寵我的時候張揚。和他幹架,不管對還是錯,我都要被我爸修理。當然他也討不得好,同樣回去就要被他爸收拾。

盡管這樣,我們倆還是不停的打架鬧事,當然僅限於我們倆之間。在外人眼裏,陳然可比我強,除了他爸他媽,所有的人聽說我們倆又打架了,那絕對會教育我!

所以後來我就不和他打架了,他找我打,我都不打了,隻吵架。所以十歲以後,我和他基本上就屬於麵上井水不犯河水的相安無事。

說起來,其實他比我強,比我有主見,而且比我有心機。

4歲的時候,他在幼兒園偷偷跑到別的小朋友床上尿尿,我真的隻是在一邊看。結果被人無辜的指責成罪魁禍首,還被請了家長,然後被教育,“在自己的床上尿尿沒人會怪你,但是怎麼能跑到別人的床上尿尿呢?”,最後安了個思想不好的罪名。

5歲那年,我們把院子裏的某某某給打哭了,這是我們第一次意義上合作。結果那誰的爸,帶著他們家孩子直接找到我們家去了,非說是我打的,找都沒找他的麻煩。

6歲的時候,我們一起拿了家裏的錢去買好吃的,我爸照著我腦門那就是一頓打,教育我,自己學壞不要緊,關鍵是我這樣會帶壞某個純潔的小孩!

7歲的時候,上了小學,在我強烈要求被無理由否決之後,我不幸的又和他一個班。

8歲的時候,我在他的慫恿下,我給我們班的文藝委員寫了一張,“我喜歡你,你做我女朋友吧!”的字條。第二天,我們可愛的文藝委員就把紙條交上去了。我就被班主任叫到辦公室去了。當然我爸也在百忙之中抽了時間去學校看我。

9歲的時候,他被推舉為學習組長。他每天早上收作業本,我笑嘻嘻的說,沒寫呢,你就和老師說我沒帶唄。他丫的張口就衝著講台上的老師說,“老師,李維又沒寫作業!”

10歲的時候,他媽第一次發病,他拽著我手嚇傻了,問我他媽會不會不要他了。

陳阿姨有心髒病,不是家族遺傳的,我聽我媽說,和陳阿姨生陳然的時候有關係。具體的他們不願意說,說我們是小孩子,說了也不懂。所以,在我們的記憶裏,就開始有了心髒病這個名詞。

那之後,他就像突然長大了一樣,特別懂事。用我爸的話說,那就是兩個我的智商加起來,也頂不上一個陳然了。

以前我們在院子裏玩,他媽叫多少次,他都趴在地上打彈珠,不贏就不回去吃飯,他媽拿掃帚出來都不出去,每次都是我們被嚇到了,自己解散了。

他媽發病以後,他一看差不多時間快到了,自己就拍拍身上的灰回家了,把我們晾那兒,還管什麼贏和輸。

後來,院裏的小朋友都說他脾氣怪,雖然人不壞。

這之後,我的噩夢是徹徹底底的開始了,因為他成了我爸我媽教育我的正麵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