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3章還原案情(2)(1 / 2)

在這樣的一個地方發生這樣的事情,已經被很多的人關注到了,這個時候對於我們來說能夠做的簡直太少了一些。

受害人在回到了藥店之後,和同事們再一次的聊了一會兒的天,然後一起等到了下班的時間,根據對方同事們的描述,我們知道了受害人這個時候是打算回家省親的,也就是受害人這個時候已經請好了假。

根據我們的分析,受害人這個時候已經打算好回家的事情了,而且在之前的時候已經通知了自己的父親。

所以根據之前的情況,對方的弟弟在知道自己的姐姐沒有回到自己的家裏之後,還曾經打電話過來詢問了一下,看一看自己的姐姐到底有沒有回家。

而得到的情況是當時的受害人並沒有呆在藥店,並沒有什麼突發的情況發生,而受害人確實是沒有回到自己的家裏,那麼事情的發生就是在這個階段了。

也就是是說八月二十一號晚上這一段時間,到八月二十二號白天這個時間段便是案發的時間了。

而且根據當時的屍檢報告上麵的信息的話,受害人死亡的時間已經可以確定了,那麼這一晚上的時間裏麵受害人到底發生了什麼樣的情況。

我們知道受害人當時是帶著一個包其他的什麼東西都沒有帶的,當然受害人帶著自己的手機,在案發之後這個手機是一直都沒有通過的。

而我們的打撈工作進行了一階段之後,我們在河裏麵發現的東西並沒有受害人的其他東西,除了衣物之外什麼東西都沒有了,更何況當時的受害人被打撈上來的時候,身上是什麼東西都沒有的。

而根據當時的同事所說,受害人用的是最新款的手機,對方的手裏麵還帶著一枚金戒指,還有脖子上帶著項鏈,這些東西在我們打撈的時候都是沒有發現的。

那麼這些所謂的東西都去了哪裏呢?毫無疑問,肯定是被凶手帶走了,那麼一切的事情都已經變得十分的明朗了一些,凶手就是為了這些東西所以才謀害了受害人。

當人我們現在隻能鎖定凶手是為了金錢上麵的利益,我們並不能確定凶手清不清楚受害人的收納身份,這是一個問題,但是從之前的推論上麵我們能夠看出來受害人其實並沒有在那個階段裏麵發生什麼事情。

隻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凶手知道受害人的身份,一種是不清楚,那麼哪一種可靠一些呢,從之前的情況上我們大概的能夠分析出來,嫌疑人應該是不清楚受害人具體的情況的,所以有些事情到了這個時候其實已經變得更加的簡單了一些。

嫌疑人隻是為了單純的眼前的利益,也就是鎖定了受害人身上的財物,是在某一個時間段裏麵看到了嫌疑人,所以突然間萌生了那樣的想法。

這樣的可能性十分的大,所以我們在排查到這個階段的時候所有人的心情其實都十分的明朗了,我們清楚受害人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情況,當時的具體情況應該可以再一次的進行分析了起來。

我們再一次開始試圖還原當時的真是情況,受害人在選擇離開了藥店之後,我們開始模擬受害人第一時間選擇了回家的這個過程。

而在我們看到的錄像裏麵,受害人確實實在這個時間段裏麵選擇了回家的,這樣以來就確定了我們暫時的猜測是沒有什麼問題的,可以按照這個思路繼續往下延伸。

我們知道受害人的家裏是南鎮的,而要回到南鎮這個過程之中需要經過一些地方,這些地方就成了我們所需要研究的地方了。

我們跟著受害人的視線繼續往她的家裏麵走,然後到了D市車站,這個過程之中沒有發生任何的事情,錄像到這裏也算是差不多結束了,甚至於我們調去了當天公交車的一些錄像,我們都看到受害人完全的呆在車裏麵。

而等到受害人下車的時候,是另外的一個小鎮,叫做木鎮,這個鎮子算是回到南鎮一個必經的道路把,然而對於我們來說這個鎮子的交通攝像實在是太少了一些,以至於到了這個地方的時候,我們的線索完全的中斷了。

沒有東西可以做參考的情況下,我們隻能去一點點的開始猜想著,受害人會經過什麼樣的地方,會做出什麼樣的事情,會怎麼樣回到南鎮。

我們知道受害人最終是沒有回到南鎮的,那麼關鍵的問題應該就是出現在這裏了,可是到這個地方的時候,我們所需要的線索卻完全的斷了,這對於警方繼續調查下去的事情有了一些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