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的時候,我就開始討厭你了。
畢竟、初次見麵的時候直視對方的眼睛,是非常非常失禮的事情嘛!
真是太失禮了!
果然、平民就是平民!
不過、完全生氣不起來……
啊、都是因為你那該死的綠色虹膜!
這樣的瞳色,那時的我並沒有見過。
因為我是血族,年紀又太小,不常外出,看到的都是一成不變的紅色眼睛。
綠色的眼睛,就像父親大人的綠寶石胸針,亮晶晶的,卻並不刺眼,閃爍著柔和的光芒,安撫著我暴躁的情緒。
但是、為什麼要誇讚我的眼睛啦!
那種鮮血般汙濁的暗紅色、究竟有什麼好看的!
就算你說“像紅石榴石一樣華貴美麗”……
平民就是平民……
連察言觀色都不會的笨蛋。
我在心裏撇撇嘴。
這家夥的血一定相當難喝的!要是哪位血族運氣不濟挑到了你的血,一定會惡心到嘔吐的!
我惡意滿滿地想。
不過,單聞味道的話,你的血真的很……
啊、所以說……
那個時候的我真是個笨蛋!
怎麼就跑到父親大人麵前、說“我想要那個孩子作為我的仆從”呢!
才不是因為眼睛什麼的!
隻是覺得……
那時候的你,又瘦又小,可憐兮兮地站在血仆預備役的隊伍中,眼睛還不安分地四處亂看。
這樣粗俗無禮的孩子,還有那種散發著純淨氣息的血液,要是被一些惡趣味的血族看中了,會死的。
我真是多管閑事!
還不如讓你死了算了,省得你一天到晚跑過來氣我!
於是、那時候,你就站在我麵前了。
真是的,為什麼一個十四歲的人類幼崽會比我這個即將七十四歲的血族還要高啦!
父親大人真是的!為什麼要在我十二歲的時候就轉化我啦!
你這個家夥,那時還一副毫無所覺的樣子,笑嘻嘻地低頭看我!
過分!
我很想衝你呲牙來著,甚至還想咬你一口。
但是不能在大庭廣眾下這麼做啊。
畢竟,我可是“密隱同盟”卡瑪利拉(camarilla)所屬岡格羅氏族(gangrel)的第二順位繼承人,可不能在大庭廣眾之下做出這種無禮的行為,丟光岡格羅氏族的麵子。
嘛,算了。
看在我遲早要轉化你的份上,就先放你一馬。
下次可沒有這種好運了哦,賤民。
……事實上,後來的每一次無禮冒犯,貴族大人我都寬恕你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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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開的情報—
初始世界觀:
500年前,隱匿與暗中的血族找到了於陽光下生存的方法,大舉入侵人類世界。
經過十年的抗爭,人類最終失敗了。
該隱曆法元年,血族與人類簽訂契約。具體內容如下:
1.血族為貴族,人類為平民。貴族統治平民。
2.每年組織一次血仆挑選。貴族可挑選平民作為血仆。
3.平民每人每月需要上交一定量血液,以供血族食用。相對的,除擁有血仆的貴族外,任何貴族不得擅自直接吸食人血。擁有血仆的貴族,獲得的血液將減少。
4.平民絕對尊重貴族,不得侮辱冒犯貴族。
5.貴族擁有懲罰平民的權利,但不得無故傷害平民。無故傷人者須賠償受害者。
6.貴族與平民互相尊重彼此風俗習慣。如非必要,不可隨意更改或故意衝突。
7.違反以上契約(除去第二條)者,殺無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