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是啊。
他說,從今天開始,你不能喜歡陳利了。
我說,為什麼?
他說,因為我也喜歡陳利。
他說我是他哥,當哥就得有點當哥的樣子,當哥的怎麼能喜歡弟弟的女人?這就是馬小路的混賬邏輯。這種邏輯對全世界的男人都沒有用,就對我一個人有用。馬小路要我放棄陳利,我乖乖地就放棄了。因為那時我已經想明白了,就算我把陳利弄上了床,那又能怎麼樣呢?她看中的不是我這個人,而是我課長的職位。所以當陳利來我宿舍裏找我的時候,我隻能一次又一次地把陳利攆走。最後一次,我攆她她也不走了,她變成一棵樹紮到了我床上。我說,你怎麼還不走啊?
她一聲不哼就把衣服脫了。
我說,你什麼意思?
她又一聲不哼把褲子也脫了。
我腦子裏嗡的一聲響起來,我說,你真不走?
陳利還是不說話,然後她把乳罩也脫了,胸前兩座白色的小山丘一下子蹦出來,在我麵前很活潑地晃著。我就像被人在腦門上敲了一棍子,腦子裏劇烈地晃了一下,緊接著又晃了一下,半天才回過神來。然後我的呼吸開始紊亂起來,就像被一雙大手掐住了脖子。這時的陳利就像一隻被拔光了毛的綿羊,身上泛出乳白色的光暈,在我眼睛裏蕩來蕩去。我腦子裏的響聲更雜更亂了,額頭上的血管突突突地跳,我全身上下就如同是著了火,大有一觸即燃之勢。但我必須在她麵前保持一副十分冷靜的樣子。我聳了聳喉結,把一口唾沫咽進幹澀的嗓子裏。我說,你到底走不走?
她咬了咬嘴唇,說,不走。她不但沒走,最後她把內褲也脫了,她在我麵前變成了一件光潔的瓷器。
我說,你不走我走。我拔腿就逃,一轉身鼻血就順著上嘴唇掛了下來。我走的時候很狼狽,左腳在右腳上絆了一下,差點摔倒在門口。但是再狼狽我也得走,再不走的話,我身上的火就會越燒越旺,那時我就會給馬小路一頂綠帽子。
這事我沒敢跟馬小路說,我是他哥。既然馬小路看上了陳利,那麼我就有責任把他和陳利撮合到一起。但這件事情有點難度,陳利想嫁的是課長,可馬小路不是課長,連拉長也不是。所以馬小路追了陳利兩年,也沒取得什麼成果。在馬小路的死纏爛打麵前,陳利就像塊堅硬的石頭,很顯然,馬小路的身上的熱度遠遠不夠,融化不了這塊石頭。馬小路想過許多辦法,比如說霸王硬上弓,比如說先用啤酒把她灌醉,然後趁她昏睡之時把她給辦掉,還比如說給她吃春藥等等。但這些充滿罪惡的方法他光說不練。他懂法律,是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他想來想去,最後還是決定通過光明正大的手段把陳利搞到手。有一天,馬小路跑來問我,他說,哥,陳利喜歡吃剁椒魚頭是吧?
我說,沒錯。
馬小路說,那為什麼我請她吃她不去。
我說,可能她今天沒胃口。
他又問我,她是不是喜歡吃紅燒肉?
我說,那當然,這事廠裏很多人都知道,她看到紅燒肉就像餓狗見到肉包子一樣。
馬小路說,我給她紅燒肉,她也不吃。
我說,還是同一個道理,她胃口不好,胃口不好對什麼都沒興趣。
馬小路說,我看她不是對那些菜沒胃口,而是對我這個人沒什麼胃口。文的武的我都試過了,我死纏爛打搞不定她,來文明的那套還是搞不定她,我徹底沒轍了。哥,這事你得給我支支招。他遞了支煙給我,說,芙蓉王,從家鄉帶來的,一直舍不得抽。真的,要不是在哥麵前這煙我絕對不會拿出來。
我說,我能支什麼招?我要有招,像我這年齡,兒子好幾歲了,現在我還不是王老五一個?
馬小路說,哥,你老實說,你覺得我帥嗎?
我說,帥,怎麼不帥?帥呆了。我把煙點上,讓馬小路自己去照鏡子。他的確很帥,別說女人,就算是男人見了都會喜歡他。
馬小路說,那陳利為什麼看不上我?
我說,她想要的不是帥,帥能當飯吃?
馬小路說,那她想要什麼?
我說,她想要的東西多了去了。
馬小路說,再多我也不怕。
我說,她要星星你有嗎?
馬小路說,這沒問題,我給她摘。
我又說,她要月亮你有嗎?
馬小路說,這也沒問題,我照樣可以給她摘。
最後我說,她想要一雙百利牌波鞋,你有嗎?
馬小路愣了愣,說,這還是沒問題,我給她做。
我說,是做?還是買?你喝多了吧。
馬小路說,是做,不是買,我沒喝多。
我說,那你先把鞋做好了再說。
馬小路說,你說得對,我得先把鞋做好。哥,我聽你的,我現在就去準備,我一定要把星星給她摘下來,把月亮給她摘下來,把百利牌波鞋也給她做出來。說完他把剩下的半包芙蓉王塞到我手裏,轉身就走了。
全廠一萬多員工,馬小路誰都不服,就服我。因為我是他哥,同時我是我們村裏的第一個大學本科生。他總覺得我說的話很有道理,放個屁都有幾分香味。在家鄉的時候,馬小路就以我為榜樣,那時他還不叫馬小路,他叫李梁。到了深圳,他還是以我為榜樣。到了深圳他不叫李梁,叫馬小路。這兩個身份確實很容易混淆,就連我也時常會恍惚地想,他到底是李梁還是馬小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