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六箴:做事機敏(1 / 1)

賺錢吧,吃麵包吧,喝酒吧,和鍾情的女人共浴愛河吧:你的行為已得到上帝的恩準。

——《塔木德》

猶太人素以清規戒律繁多而著稱於世。但在實際生活中猶太人相反倒比許多民族都要少受束縛。因為規則越多越詳盡,某種意義上反而意味著可以明確不受限製的地方也越多。所以,相比之下,猶太人反倒更加自由,這種自由體現在商業活動中,就是猶太人做生意幾乎沒有禁區。猶太人素來不吃豬肉,此為飲食律法中明文規定的一大忌。不過,隻要有錢可賺,猶太商人十分樂意經營豬肉的買賣。美國芝加哥有一個飼養豬的猶太商人,養豬數量多達700萬頭;美國的屠宰業有10%操在猶太人的手裏,其中也不會沒有殺豬的工廠。由此可見,有關豬肉的律法對猶太人的豬肉生意毫無約束力,因為律法隻禁止猶太人的嘴巴和消化係統同豬肉打交道,而不禁止身體其他部位同豬打交道。

《塔木德》對酒的評價並不高,深信“當魔鬼要想造訪某人而又抽不出空來的時候,便會派酒作自己的代表”。為此,《塔木德》還叮囑猶太人:“錢應該為買賣而用,不應該為酒精而用。”那麼,要是“錢為買賣酒精而用”呢?當然是最為合理的了。因為與其設法不讓自己的錢流進他人的酒桶裏去,不如設法讓他人的錢流進我的酒桶裏來。在錢的問題上,撒旦的代表往往比上帝的代表辦事效率高,無論是把錢帶出去時,還是把錢帶進來時。世界上最大的釀酒公司“施格蘭釀酒公司”,就是為猶太人所有的。到1971年,這家公司已擁有57家酒廠,分布在美國和世界各地,生產114種不同商標的飲料。為魔鬼生產代表的人,不一定會接待這個代表,而頻繁接待這個代表的人,自然是沒有資金再來開設釀酒公司了。

猶太人極為重視立約與守約,並使之高度神聖化。然而,這種態度並沒有導致猶太人把合同書都供奉在神龕裏,每天為它獻祭。相反,隻要有買主賣主,合同本身也是商品,同樣可以買賣。合同是商品,公司也是商品。猶太人很喜歡創立公司,特別喜歡創立贏利的公司,不過,最最喜歡的也許還是創立了贏利的公司再把它賣了來贏利。猶太人不是出身於守著一小塊土地過活的小農家庭,沒有那種故土難離似的對所創立的公司的依戀。這種略顯感傷的情感也許在基督教會剝奪猶太人的土地占有權時給一起剝奪掉了。既然創立公司的目的就是贏利,那麼,作為創業努力的最好報答就是公司賣了最高價,要是到手的還是現金的話,那簡直就十全十美了。聞名世界的美國愛司箱包公司的老板是猶太人。愛司公司的總部最早的時候設立在芝加哥。由於該地氣候惡劣,老板得了肺結核。醫生勸他到美國南部去療養。於是愛司公司的老板幹脆乘行情看好之際賣掉了芝加哥的公司,舉家南遷。等他安頓下來療養好了,就在南部又重新開張,再次生產箱包。結果成了世界第一箱包大王。

猶太人是一個世界民族,不管世界劃分為多少個意識形態勢力範圍,猶太人隻有一種意識形態——耶和華上帝及其律法。所以,盡管當年東西方兩大陣營冷戰形勢嚴峻,美國猶太人與蘇聯猶太人相互之間照樣做生意,充其量再請上一個瑞士的同胞。難道各國政府還打算幹預家庭內部的交易活動不成?不過,話說到底,所謂“生意無禁區”也隻是一種言過其實的說法。因為有利可圖的商品中,畢竟還有有悖道德和法律的玩意兒,就不像是一個正派的猶太商人感興趣的商品,雖則其利潤更厚。所以,對於“生意無禁區”這句話,最好還是理解為:它體現了猶太人在做生意時,盡可能地不受種種非理性的先入之見或純粹意識形態因素的影響和幹擾,從而使自己獲得盡可能大的自由度。這樣一種生意經,理所當然是每個商人都應學而時“用”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