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絕版的第十條(3 / 3)

老王暗自得意,看來,隻要豁出去這張臉不要,自己損失的錢就能弄回來。若是能找到那個耍自己的老頭,非得把那三千元鑒定費也給它摳出來。

“center”就為了那幾個字

老王扯著那個中年人來到一個小區裏,一打聽,你還別說,真有這個老頭。當老王敲開門時,迎出來的果然是那個老人。老王上去一把逮住他,扯開嗓子吼起來,“你這個騙子,你騙我這個收破爛的幹啥啊,好幾千塊呀,我的老婆孩子沒法活了。”老人皺皺眉說:“不,我不是騙子,更談不上騙你。”

老王掏出那本書,扔給那個老人說:“那好,你說過,你要這本書的,給你,你給我錢。”老人接過那本小冊子,小心地撫平打摺的地方,放進書櫥裏,然後,拿出兩千元錢,遞給老王。

老王把錢大致數了數,塞進兜裏,又一屁股坐在地上,“還差三千。”老人的眉頭擰起來,“怎麼還差三千,你這本書不是兩千從他手裏買來的嗎?”中年人也看不慣了,“你這個人怎能這樣,我明明收了你兩千,這回怎麼又多出來三千呢?”老王說:“那三千是那本破書的鑒定費。”老人無奈地歎口氣,“你這是何苦呢,這本書不用請別人鑒定,我就是最好的專家。”老王不相信地看著他,“那你說說,這本書值多少錢?”老人說:“從收藏市場的角度來看,它一文不值。”老王這回真的生氣了,騰地從地上站起來,“你沒事閑的,耍我是不是,你看著別人上當,你開心啊。”那個老人無可奈何地搖搖頭,說:“我哪有那份閑心耍你呀,這本小冊子中有幾句話,對於我來說,是很值錢的。”老人從書櫥裏拿出那本小冊子,老王疑惑不解地反複地翻了翻,這隻是一本幾十年前的小學生守則,與別的小學生守則也沒有什麼區別。那個中年人也拿過去看了又看,他也看不出有什麼特別的。

老人微微的一笑,指著其中的第十條說:“就是這幾個字。”那個中年人和老王幾乎同時讀道:“不許圍觀老外。”他們還是不解,疑惑地問:“這幾個字也沒有什麼特別的啊,怎麼就值錢?”

老人歎了口氣說:“我在這個城裏生活了三十年。三十年前,這個城市很少來外國人,這個風景優美的城市,隻是我們自己孤芳自賞。偶爾來一個外國人,孩子們像看天外來客一樣,圍觀,弄得人家不好意思,學校也覺得有失大雅,於是做了這條規定。現在不同了,滿大街都能看到外國人,這幾個字,今後絕對不會再出現在小學生守則裏了,可以說是真品絕版了。這句話,見證著國家三十年變化,花點錢收藏的話,我覺得很值,很值啊。”

中年人衝老人豎起了大拇指,“老大爺,你做得好。”老王在一旁有些尷尬地問:“你是幹什麼的?”老人說:“我就是原來這所小學的校長。”

老王為自己解脫著說:“那你,收藏這本書真的很值,它應該屬於你的。”

老人又搖搖頭說:“不,它不應該隻屬於我一個人,它應該屬於我們每一個中國人的。”中年人附和道:“老人家,你說得好。”接著從兜裏掏出兩千塊錢,塞給老人,“這事,都怪我,都怪我。不該跟你那樣。”老人推讓著,“這錢我不要,還是補償給他吧,他一個說破爛的,畢竟不容易。”中年人又把錢遞給老王,“給你。”老王沒有接,也不好意思地“嘿嘿”了幾聲,“其實,其實,我鑒定這本書也沒花多少錢,我不要。”最後,他們還是留給老人。

回來的路上,老王問中年人,“原來,你早就把錢準備好了?”中年人苦笑了一下,說:“從你一耍賴開始,我就知道,這個天上掉下來的餡餅,我是吃不成了。”

(發表於《上海故事》2011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