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童年(三)(1 / 1)

人生處處是意外啊!

直到今天我還是沒弄明白,為什麼明明不相愛為什麼彼此還要在一起,不相愛為什麼要結婚,不相愛為什麼要生下孩子?也許是我太天真,這個世界上有太多人不是為了感情而在一起。然而在我眼裏,感情對我而言太過重要,如果我愛和愛我的人沒有出現,我情願孤獨終老。也許很多人會嘲笑我幼稚吧,那我就幼稚一輩子又怎樣?沒有感情的婚姻隻會造成悲劇。難道我的悲劇還不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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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日過完沒多久,也就是好日子沒過多久。我的母親也就是我的媽媽,有外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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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有外遇了。然後我的父母鬧離婚,,,,,,,,然後簽離婚協議,,,,,,,,,,然後我媽媽淨身出戶,,,並放棄了我的撫養權,,,她走了,,什麼東西都沒帶走,也包括我。

直到現在我還記得,那一天,我躲在我書房的門口,看著我媽媽回來簽字,她說他什麼都不要也不要孩子,你們知道嗎?她什麼都不要,更不要我!她簽字很瀟灑,簽完就走,一點留戀都沒有。

對,她是什麼也沒帶走,她卻剝脫了我叫媽媽的權利。到現在10年了,她沒有給我打過電話,沒有關乎過我的生死,更沒有來找過我一次。我到現在真的,我已經不記得她長得什麼樣了,聽說她胖了,聽說她又生了個女兒,我也隻是聽說,我有關於她的消息全是聽說。

對,離婚當年過年的時候,她來見過我一次,給了我買了一雙鞋子,一件外套,當時我調的是便宜的買的。出來的時候我奶奶說要我挑最貴的衣服,可是我沒舍得。兩件衣服花了我媽媽一百多,臨走的時候,我看著媽媽對她說:“媽媽,能不能給我點零用錢”。

我到現在都記得:她就給我七塊錢,就特麼七塊錢,之後十年她沒有再來看過我一次。甚至連我出車禍被送往搶救室我都沒有再見過我的媽媽一次。

我麻木了,也該遺忘了,人不能總活在過去不是嗎?我不就是沒媽媽嗎,不就是沒媽媽嗎,,,,,,,,,,,,,

媽媽,我好想你,真的,你知道我有多少話想對你說嗎?你是不是還記得你有個兒子叫方智,你是不是還記得在這裏曾經有過一個家,媽媽,我真的好想再叫你一次。

但是我知道,如果現在你在我的麵前,我肯定不認識了,我也不會再叫你一聲“媽媽”,對不起,因為我,,,,,叫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