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關於良心之斷想(1 / 2)

書名已告訴我們,這是內容關於良心的書。

所謂良心,無非便指良好的心地。

與“心”結構而成的詞頗多,然我尤對“心地”二字一向肅然。

“心地”是特別中國化的詞,較有文學意味。在民間,每說“心腸”。民間評論某人心地善良,道是“心腸軟”。反之,曰“心腸歹毒”。

善與不善,歸究於心,我們早已習慣這一古老邏輯;但是與腸扯到一起,細思忖之,似乎總覺勉強。

然民間話語,其恰當必有獨到之處;一個“軟”字,極貼切。“心一軟”,無非指人性之惻隱耳。

地生百千萬物,“心地”一詞,表意宏大。善、美之物,由地生之。醜、惡之物,亦由地匿。大地的一種現象是,凡那美、善之物,往往存在於光天化日之下。即使活動隱蔽,也斷不至出沒於陰暗、潮濕、腐敗、肮髒之隅。幾乎隻有醜惡之物才那樣;如蛇、鼠、蚊、蟑螂、蛆、毒蘑及一切對生命有害的菌……

“心地”誠如大地;美善的與醜惡的兩類心態並存。故古今中外之文化、宗教,發揮一切積極的影響作用,為使人類總體上是有良心的。人類有無良心,決定每一個活得像人還是像獸。有無良心的前提是有無良知。良知其實便是一些人作為人應該秉持的良好的道理、道德。於是,有良知者有良心,有良心者,“心地”充滿陽光,美好似花園。這樣的一個人,即使平凡,也是可敬的。即使貧窮,也有愉快。文化和宗教對人“心地”的積極影響,體現著人類對自身的關愛,也可以說是救贖。宗教之原罪思想並不是將原罪強加於人的思想,而是提醒人“心地”是需要清掃的。正如病理學家告訴我們;人體內天生潛伏著各種癌細胞,但隻要我們保持良好的生活方式,癌症的發作是可以被避免的。

中國的情況有些不同。中國古代的思想家們,無論這一派或那一派,也都是關注良心問題的。甚至,將良心問題上升得很高,曰“天良”。對於惡人的最概括的指斥,便是“喪盡天良”。良知在古代,又被歸納為我們都知道的仁、義、禮、智、信。而這五個字,其實便是“厚德載物”之“德”的基本內容。

然而到了近代,一輩輩的中國人看分明了——天下隻不過是皇家的天下;“德”在統治階級那裏,隻不過成了“禮”的代詞。而“禮”,又隻不過是他們延續統治的一種術。他們對百姓,不講仁,不講義,也不講信;而隻講“智”,企圖以他們的“智”永遠地愚民。於是良知被疑,本應成為社會共識的良心,反之變成某些不甘良心泯滅的人士的自我要求。當一個社會這樣了,講良心的聲音似乎便是不合時宜的聲音了,講良心的人就孤獨了。

“五四”運動,無非要達成兩件事——一曰改革國體;二曰開啟民智。前者為使國家成為公民的國家,後者為使社會重構起新一種“德”取向。然條件不成熟,誌士流血,文人失望,事倍功半。

軍閥割據,狼煙四起,“城頭變換大王旗”。哀鴻遍野不是宣講良心的時候,生存是第一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