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合夥人
林傑和孫大翔是多年的朋友,從小在一起玩兒,兩個人都不成氣候,爹媽恨得牙癢癢,朝死裏打都沒有用。初中一畢業,兩個人就結伴當上了街頭小混混,小偷小摸打群架,調戲漂亮女孩子,派出所關押拘禁隻當是家常便飯。
說不清從什麼時候開始,兩個人感到小偷小摸太沒有出息了。他媽的,得漂漂亮亮地幹一票——林傑提議。他們兩個人,一直是林傑處於主導地位,他的點子多,提出的建議很少遭到孫大翔反對,這也是他們這麼多年來一直能密切合作的原因。林傑這麼一說,孫大翔大感英雄所見略同。
對,搶銀行,銀行裏的錢不是專門給那些財主們準備的,咱也可以拿一些出來花花。兩個人籌劃得很周密,現在的犯罪片拍得的確不錯,細致入微的刻畫為他們做了免費教材。
計劃實施得挺順當。早上銀行剛開門,林傑和孫大翔就帶著麵套闖了進去,他們揮槍先幹掉兩個保安,惡狠狠拿槍指著嚇傻了眼的銀行職員,讓他們乖乖把錢裝進大口袋裏,直到他們提著口袋坐上車揚長而去,銀行裏才亂作一團打電話報警。
警察來時他們已經按計劃逃出了市區,通過車上的收音機,他們聽到了公安局發出的緝捕令,這時他們已經離開作案地點上百公裏了。
兩個人誰都沒有說話,林傑緊緊握著方向盤開得飛快,他們的藏身地早就看好了,是深山裏的一個洞穴,那裏地勢險峻,很少有人到那裏去。林傑握著方向盤說:“弄到這筆錢,夠咱哥兒倆享受一段的。”
孫大翔凝視著下麵怪石崢嶸的峽穀,有點膽怯地說:“警察正在緝捕咱們,咱們選的地點安不安全?”
“放心。絕對安全!幹咱們這行就是刀尖上舔蜜,不能瞻前顧後太膽小。”林傑有些不耐煩,說:“我開車,你到後邊查查搶了多少錢?”
孫大翔打開大口袋點了點,說:不算零的,一共是二百三十六捆,就是二百三十六萬吧。”
“不錯呀,二百三十六萬!”林傑心中暗想,“要是這筆錢全歸我一個人該多好!誰需要他累裏累贅地跟在身邊?媽的,主意是我出的,辦法也是我想的,憑啥要把錢分給他一半?頂多給他個二三十萬,甚至……他媽的,他不過是個幫工罷了……”
“二百三十六萬!這麼容易就拿到二百三十六萬!要知道咱們早幹了!”孫大翔也為這些輕易得手的錢大受鼓舞。
這時候,車子突然熄了火,林傑鼓搗了一會兒仍然沒有動靜,便說:“快,馬上修好,大翔,抓緊時間!”孫大翔開車技術不如他,但修車技術比他高明。林傑下了車,在路邊等候,順便伸伸極度疲乏的腰身,從早上衝進銀行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六七個小時,他的精神高度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