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雜文複興首先要學(1 / 2)

魯迅夏衍

我什麼時候開始寫雜文,連自己也說不清楚了,但是有意識地用雜文作為武器來和反動勢力和社會上的醜惡現象作鬥爭,則可以肯定,是在《申報·自由談》上讀了魯迅先生的雜文之後才開始的。愛讀,覺得這種文體作用很大,於是就會自覺或不自覺地模仿,當時我在電影界工作,鬥爭也很尖銳,於是就不計成敗,一篇一篇地寫下去了。先是學魯迅,後來是學聶紺弩,紺弩的“魯迅筆法”幾乎可以亂真,至今我案頭還擺著一本他的雜文集。

從抗戰到全國解放,我一直在做新聞記者,寫政論,也寫雜文。我試驗過用雜文形式寫社論,有時效果也不壞。在解放前當過記者的人似乎都有一種類似的經曆,就是這類文章寫多了,會“上癮”,一天不寫就像少做了一件事。為什麼會上癮?其味就在於有話就講,有氣就出,晚上寫,天亮見報,也就是顧慮少,見效快。回想起來,我寫這類文章有兩個時期寫得最多,也最痛快,一是1945年到1946年,主題是反對國民黨反動派的打內戰,搞“劫收”,用流氓手段反蘇反共;另一個時期是1948年淮海戰役前後,主題是揭露垮台前夕的蔣家王朝的內外矛盾,如美蔣主仆之間的互嘲互怨,小朝廷各派之間的鉤心鬥爭,以及發金元券,“太子打虎”之類。這一段時期的新聞富於喜劇性,所以我就嬉笑怒罵,寫得十分痛快。在當時,我們要嘲、諷、罵的對象是拿槍的和不拿槍的敵人,相互關係是敵我矛盾,所以這些文章現在看看也還覺得可以,可是這之後,情況就不同了,盡管當時也還有抗美援朝的戰爭,但是擺在我們麵前的政治、經濟、文化、風俗習慣等方麵的問題,卻十之八九都是人民內部的矛盾了。對不同的對象,要有不同的態度,不同的感情,乃至不同的文風。但是,對於上了癮,成了習慣的人,這是很難一下子就改得過來的。解放後,我也寫過一些雜文,這之間就不免引起問題,出過毛病,最明顯的例子就是50年代發在《人民日報》副刊上的《廢名論存疑》。為了這件事,我擱筆了一個時期。到1962年“七千人大會”之後,周恩來同誌兩次召開了文藝界座談會,提倡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強調了藝術規律和藝術民主,也正在這個時候,鄧拓同誌的《燕山夜話》和吳晗、沫沙、鄧拓同誌的《三家村劄記》,大受讀者歡迎,於是,當《人民日報》當時負責文藝版的陳笑雨同誌想要在副刊上開辟一個雜文專欄的時候,我就“老病複發”,不僅“欣然同意”參加,而且還推薦了唐弢、沫沙、孟超等同誌合作。二十年後,我還清楚地記得,當袁鷹同誌問我還有什麼人可以邀約的時候,我歎了一口氣說:“可惜紺弩不在。”為什麼我這樣積極?原因很多,首先當然是自己的積習難改,其次是那時正在三年冒進時候之後,在新聞界,“畝產稻穀十萬斤”之類的“假大空”(這是蘇聯“客裏空”的翻版和發展)盛行,文藝界則把寫作題材限得很死很死,也許有人還會記得,豐子愷在上海寫了一篇散文《貓》,就受到了批判,而更重要的原因則是《人民日報》給我看的辦這個專欄的一份書麵方針。其內容是:“希望這個專欄在配合進一步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方麵,在表彰先進、匡正時弊,活躍思想、增加知識方麵,起更大的作用。”我讚成這個方針,特別是對“匡正時弊”、“增加知識”這兩點,認為十分必要。“時弊”,即“當時之弊”,指的主要是假大空、順杆爬、黨八股之類,而其實,“古已有之”的弊,如封建迷信等等,實在也不少。至於“知識”,說老實話,由於在1954年我在一次青年作家學習會上講了一通“知識就是力量”,不久就在1957、1959兩年一再受到批評,而又沒有把我“批倒”、“批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