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我與雜文(1 / 1)

聶紺弩

我30年代初開始寫雜文。其實,20年代後期就已寫過些無類可歸、隻好歸之為雜文的東西。我的寫雜文,是受了魯迅的影響。我認為,從“左聯”時期起,凡是寫雜文的,幾乎沒有一個人不受魯迅的影響。

寫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但當時寫雜文的目的是很明確的:

將它當作匕首和投槍來使用。正如魯迅所說,“是在對於有害的事物,立刻給以反響和抗爭,是感應的神經,是攻守的手足”。

雖然做不到魯迅雜文那樣的可以作“詩史”看,多少也可以從所寫的篇章中辨認出一點時代的麵影。“左聯”時期我編《中華日報》副刊《動向》,掌握著那麼一個陣地,遇到缺稿,就自己填上一篇,寫著寫著,就逐漸順手起來。我雖然也寫過小說,寫過評論,寫過些短的新體詩,可是朋友和讀者大抵隻重視我的雜文。好吧,雜文就雜文,此後我就以寫雜文為主了。

從抗日戰爭期間在桂林編《野草》到建國前在香港的一段時間,大概可以稱為我雜文創作的旺盛期。前些年聽一位朋友說,在十年動亂,知識分子下“牛棚”的時期,有一位當過新聞記者的作家,經常記錄下“棚友”的言談作為材料彙報,說得準確些,就叫做告密。當被人發現遭到指責時,他就說這是因為新聞記者當慣了,不免“技癢”雲雲。這自然是遁詞。然而,我倒是挺相信“技癢”之說的。國民黨統治時期親曆目擊各種令人氣憤、令人鄙夷的怪人怪事,我確實不免“技癢”,便用雜文來揭露和誅伐,也兼帶聊息胸中之憤的意思,想來也和魯迅所主張的戰鬥目的沒有違背。

常言道,文如其人,人如其文。雜文寫多了,人也便有點雜文性格。近十一二年來,我偶爾寫寫舊詩,也寫點古代小說評論,不少人都說我的舊詩和評論也有雜文氣,看來是有那麼一點意思的。好吧,雜文氣就雜文氣,自覺這樣比無病呻吟、吟風弄月和高頭講章式的議論,總算要言之有物些,特別是易於顯示作者的個性些。

若要問我雜文該怎麼寫,或談談雜文創作經驗之類,可隻能敬謝不敏。一定要逼我說,就隻能說,要有個性。什麼文體都一樣,作者不把自己放進去,我看是寫不好的。這就關係到作家的真誠、真實等等一係列需要大篇大篇的議論才能說清楚的問題,我看還是請別的行家去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