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低血糖症
【診斷要點】
1.病史與誘因
(1)有或無明確的降糖藥物應用史;
(2)出現與服藥有關的心悸、出汗、手抖、饑餓等交感神經興奮症狀;
(3)重者出現意識障礙,個別患者有精神錯亂、多動或精神異常、言語不清,甚至腦神經麻痹、偏癱、去大腦強直等神經定位症狀。
(4)非糖尿病者清晨或進餐後3~5h發病;
(5)有與飲食量和(或)運動量增減相關的誘發因素。
2.症狀與體征
(1)突然出現的頭暈、出汗、焦慮、心悸、手抖、饑餓感;
(2)可出現神經、精神症狀、癲發作;
(3)皮膚濕冷,心率快,手抖,重者有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和神經定位體征,血壓、呼吸等生命體征多正常。
3.實驗室檢查即測血糖<2.8mmol/L(50mg/L)。
4.試驗治療口服或靜脈給予葡萄糖液治療後症狀迅速消失。
【鑒別診斷】
(1)神經係統,腦血管意外/短暫性腦缺血發作,癲病;
(2)心血管係統,疑有心肌梗死或心肌缺血者應做心電圖;
(3)藥物或酒精性中毒;
(4)精神病或抑鬱症;
(5)須注意病因鑒別診斷,如胰島素瘤(可同時檢測血清胰島素水平)、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反應性低血糖、酒精性低血糖或糖尿病降糖治療過度。
【治療】
1.盡快補充含糖製劑輕度低血糖患者可口服果汁或糖水等治療,有口服阿卡波糖史者隻能用葡萄糖治療。對於重症或無法口服者用50%葡萄糖液50ml,靜脈注射。因大劑量應用胰島素或口服長效降糖藥的患者,存在再發低血糖危險,需要持續維持靜脈滴注葡萄糖液,至少維持48h以上。合並腎上腺皮質功能減低的患者對低血糖認知能力差,需要加用糖皮質激素或胰高血糖素。
2.病因治療
(1)反應性低血糖症:選擇含低糖類及高蛋白的食物,並注意少量多餐的進食方法;果膠可減輕胃手術後反應性低血糖;還可用溴丙胺太林15mg,3/d,口服。
(2)酒精性低血糖症:嚴禁酗酒;靜脈滴注葡萄糖液後尚未能迅速恢複者,可加用氫化可的鬆100~300mg,靜脈滴注。
(3)胰島細胞瘤患者行手術治療,惡性或難以手術治療者可選擇用生長抑素等化學治療。
(4)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給予糖皮質激素替代治療,常用氫化可的鬆100mg靜脈滴注,能快速有效地恢複血糖水平。
(5)糖尿病患者調整降糖藥劑量,給予飲食及運動注意事項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