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1 / 2)

到了大學我變得最徹底的便是自己的習性。以前的我是一個大大咧咧隨時都會爆髒話的女漢子,除了和男生上廁所以外其他事情我都和他們幹過,而平時他們也從來就沒把我當過女生。現在的我卻安靜有點可怕,有時我可以一整天都待在寢室哪都不去,雖然我也很喜歡旅行,但如果室友不叫我的話那我更喜歡一個人去行走。但有些東西是永遠都不會改變的,比如說喜歡霸氣、高冷、狂野的人,還有就是對蔡依林近乎瘋狂的追求。

如果身邊是一個和自己不熟悉的人,那我更喜歡自己一個人安安靜靜的。

我不想有人闖進我的世界,讓我對她形成一種依賴,就像我對鄭曉玲和張瀟奇那樣。現在鄭曉玲的性格已經潛移默化的傳染給我,我開始像她一樣對任何事情都變得不在意了。說得好聽叫看得開,說得不好聽那叫沒心沒肺。但我卻喜歡她的這種性格,因為隻有這樣才不會失望,自然也不會傷心。以前我想學卻怎麼也學不會,現在卻在不知不覺中就得到了她的全部真傳。

還有一點就是我十分懷舊,我一直都沉浸在以前的生活中不能自拔。我懷戀以前有活力的自己,還有那些自己愛並愛自己的人,因為這種懷戀我對身邊的人也全部都豎起了自己身上的刺,我發自內心的不希望別人來打擾我對過去的想念。有時我總會拿以前的生活和現在的生活對比,也會拿自己以前身邊的人和現在身邊的人對比,但每次比較都會讓我對現在的失望又加重一分。時間久了後我也學聰明不再去比較了,因為這樣隻會徒增煩惱也沒有珍惜當下。

我貪婪過去,卻又懼怕現在。因為隻有在回憶裏才能滿足我對愛的需要和付出。

不管這些情緒以前是什麼樣子,但至少現在的我已經心如止水了,如果江浩不來打擾我的話。

大學這段時間也有男生跟我表過白,隻是並不多。其中有一個還甚至快要在一起了,因為當時我極其想要自己忘記陳宇熙,我以為對我來說忘記一個人要比喜歡一個人簡單,但這次我卻失敗了。我跟那個男生幾乎快要確定關係了,或許說在別人眼裏我們就已經在一起了。他每天都會跟我聊天到半夜,不能說我對他完全沒感覺,不然我也不會去搭理他,隻是到了後來他和我的關係越近我就越想排斥他,而且每次和他聊天的時候我腦子裏都會出現陳宇熙的樣子。最後我簡單的告訴他自己的想法後就再也沒跟他聯係過,哪怕我是真的很想開始一段新的戀情和新的生活。

室友給我的這種表現開了死亡證明,說這是感情潔癖,沒救了!

“感情潔癖”這四個字多麼完美的詮釋了這一切,隻能和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又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

多極品的潔癖,想想都覺得可笑,真不知道自己應不應該為有這種非常人所有的特點而感到自豪。哪怕我主觀上全接受了他,也做好了一切準備,但真要捅破那層關係時心裏就像有千萬隻螞蟻在爬一樣不舒服。認識到這點後我一邊在心裏為自己默哀,一邊安慰自己說一定會找到一個和自己兩情相悅的人。

如果說“兩情相悅”,那我和江浩算不算?畢竟我對他也花癡過,而他也是我見過最極品的男生,他的表白方式又是如此奇葩。他的話就像是把我吃定了一樣大言不慚,但我知道,他其實跟我一樣隻是害怕被拒絕。

顧慮太多,阻拌也就越多。

如果說我是大女生,那江浩就是小男生。江浩有一張清秀的臉蛋,濃濃的睫毛下一雙大眼睛時不時地透露出單純,偶爾無意識的賣萌更讓人有種想要疼愛他的感覺。社團麵試的時候決賽我和他就分在了一個組,當時我還在想他是哪個專業的,像我們這種學經濟的學校男生本來就少,更別說是這種小鮮肉了。後來卻沒有想到居然和他分到了同一個部門,更沒想到自己會和他有交集,隻是自己花癡過後早就再也瘋狂不起來了。

其實最不能吸引我的就是小鮮肉,我也最受不了有文藝氣質的男生,我認為男生就應該陽光一點,可以在球場肆意用汗水來揮霍自己的青春。幸運的是江浩對籃球也十分癡迷,這讓我對他又多了一點好感,但我知道他永遠都不可能成為那個可以hold住我的人。自從有了羅澤這個前車之鑒,我現在不可能再因為別的任何原因和任何人在一起了,哪怕我並不排斥他,而這也許是因為我跟他的距離還不算太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