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把拳頭作為唯一的工具(1 / 1)

第十三章 把拳頭作為唯一的工具

暴力,是人的一種本能,因為任何一種生物要生存都需要一定的暴力手段。但是人作為一種高級生物,會通過自己理智,在道德標準和社會法律等因素的約束下合理地運用暴力,而不讓暴力傷害到他人。

有一條發生在台南的新聞:小李的父親是一位商人,家財萬貫。小李從小就生活在這樣一個優越的環境裏衣食無憂,但是他並不快樂,他甚至時時刻刻考慮的是要怎麼要逃離這個家庭、怎麼樣擺脫父親。

在一天深夜裏,他糾集了一幫自己的朋友,潛入了自家的別墅,綁架了自己的父親。他原來的本意是想殺了自己的父親,但是後來他改變了自己的主義,改為敲詐父親一筆錢然後帶媽媽一個離開這個家。

當小李被警方逮捕並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之後,他的父親怎麼也想不到綁架自己的人會是自己的兒子,他後悔報警,但是後悔也沒有什麼意義,因為確實是他自己的親生兒子,綁架了他並曾經試圖謀殺他。

更讓人沒有想到的是,小李自始自終都沒有對自己的行為表現出悔意,他甚至還說:“即使我今天這樣做,也不代表以後我不會這樣做,我從來不懷疑過自己總一天會殺了這個人。”

原因就是小李的父親的暴力。

“我常常看見爸爸把媽媽像兔子一樣的打,媽媽太可憐了,我自己也是一樣的,我頭上這個疤就是爸爸用椅子砸的,他砸我的時候太狠了,一點沒有手軟,我當時就被砸暈了。”

“後來我也學會了打人,在學校裏不順心就揍人,看見別人求饒的樣子我就很爽。再後來,在爸爸那裏挨了打我就在學校找同學發泄,我知道他們都怕我,但是我控製不住自己,是爸爸把我打成這樣的。”

“每次他打了我之後也會對我很好,給我很多的錢,但是我還是恨他,我總是早想要是有一天我忍不住了我肯定會殺了他。那天晚上他不知道為什麼又和媽媽吵了起來又打媽媽,後來媽媽被打得一點聲音都沒有了,當時我以為她被爸爸打死了我一下很氣憤,但是我不敢直接衝過去那樣他會打我的,我咬著被子邊哭邊想這個仇我一定要報,於是第二天我就去找我的那些朋友了。”

小李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對自己的親生父親犯了罪。

很多家長即使做得沒有小李的父親這樣極端也還是常常在孩子麵前用暴力來代替溝通。或許家長的目的是為了教育孩子,試圖給予他一定的皮肉上的懲罰來讓他明白自己犯了錯,但是這種拳頭下的教育是根本不能給孩子解釋清楚什麼是是非,相反有八十%的孩子認為自己常常都不知道什麼原因就挨了一頓打,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往往隻能把委屈轉移到他人身上並模仿父母的行為學會了施暴。

暴力並不足以讓孩子分清楚是非曲直,他隻會讓孩子以為解決問題的方式隻能通過武力,這樣的孩子缺少愛心,也缺少對他人的尊重。

在一些歐美國家,打孩子會被認為是虐待,是要受到法律製裁的。

所以要想讓孩子有一個清楚明白的是非觀,拳頭是不起任何作用的,而且也根本不可能僅僅憑借暴力就讓孩子一直屈服。

收斂好你的暴力

——從說理開始孩子缺少判斷事物的能力,所以家長要從說理還是讓孩子懂得正確和錯誤之間的區別。當孩子已經犯下錯誤,暴力就是錯上加錯。說理卻是一種挽救錯誤的方式,也許孩子已經犯下的錯誤不可能回頭,卻可以同過說理的方式讓孩子意識到自己曾經的行為是不可取的,在今後都不能這樣。

——用運動宣泄 暴力有的時候可以理解為是家長負麵情緒的一次爆發,也許孩子本身並沒有多大的錯誤,而是家長的情緒在處在崩潰的邊緣。家長可以帶著孩子多運動,運動是一種合理的暴力,發泄多餘的精力和負麵的情緒,這一方麵釋放了家長自己的情緒,讓家長不容易在家長有過激言行,另一方麵也能使孩子養成良好的習慣,用合理的途徑宣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