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降壓藥的應用原則及選擇 2
11. 高血壓的AB/CD用藥規則
(1)降壓藥物聯合應用的AB/CD規則。
A、B、C、D的含義及推薦藥物:
A:普利類藥物或沙坦類藥物。沙坦類藥物類推薦藥物:替米沙坦、纈沙坦、厄貝沙坦;普利類藥物類推薦藥物:貝那普利、依那普利、卡托普利。
B:洛爾類藥物。推薦:卡維地洛、比索洛爾、美托洛爾。
C:地平類藥物。推薦氨氯地平、硝苯地平緩釋片、尼群地平。
D:利尿降壓藥(噻嗪類或噻嗪樣),推薦吲達帕胺、氫氯噻嗪。
注意:涉及B(洛爾類藥物)和D(利尿降壓藥)的聯合治療比其他的聯合治療可致更多新發糖尿病。
(2)具體參考用藥方案
①基層患者(低收入患者),每月費用約需10元。
②普通患者(中等收入患者),每月費用需50~100元。
(3)中產階層患者,每月費用需100~200元。
12. 高血壓用藥應強調個體化
個體化原則,即用藥因人而異。每個患者選擇藥物應根據:每個人血壓情況,升高和急、緩程度,有無心血管危險因素,有無靶器官損害,有無臨床心血管病、腎病、糖尿病等合並症。注意聯合用藥的相互作用,避免使用影響降壓效果的藥物,藥物降低心血管危險的證據有多少,患者長期治療的經濟承受能力。
一般來說,高血壓病患者用藥要個體化,應做到以下幾點:①根據高血壓患者血壓的高低、有無合並症等來製定治療方案,如高血壓伴左心室肥厚的患者應選擇普利類藥物、地平類藥物和洛爾類藥物等,這樣既能有效地降壓,又可在一定程度上使左心室肥厚得到逆轉,從而避免心血管病變的發生。②醫生應掌握高血壓的發生、發展的病理和生理機製,結合藥效學和藥理學特點,有針對性地選擇降壓藥物。例如:高腎素型患者宜選用洛爾類藥物和普利類藥物;低腎素型和鹽敏感型患者宜選擇利尿降壓藥物和地平類藥物。③由於多數年輕高血壓患者的交感神經興奮性較高,故心率較快,在降壓藥的選擇上宜選擇洛爾類藥物;而老年高血壓患者則由於心血管係統的退行性變化,心率多較緩慢,且血管的外周阻力顯著增高,故應選擇地平類藥物和普利類藥物。④醫生要對患者定期隨訪並指導用藥,同時患者也要與醫生密切配合,做好血壓的監測和記錄工作,不斷提高用藥的依從性,減少漏服或遺忘,切忌隨意停藥或加大藥量,並且在血壓波動時及時與醫生取得聯係。
因人而異選擇不同的治療方案對提高治療質量十分重要。根據許多大規模的研究,我們知道每一類降壓藥物均有其不同的治療優勢,即不同降壓藥有著不同的器官保護作用,如心肌梗死後的患者,可首選洛爾類藥物、普利類藥物和沙坦類藥物,心力衰竭患者可首選利尿降壓藥、洛爾類藥物、普利類藥物和沙坦類藥物,糖尿病患者可首選普利類藥物和沙坦類藥物,腦卒中患者可選擇地平類藥物、普利類藥物和沙坦類藥物。
對1級(輕度)高血壓,部分患者服用一種降壓藥即可將血壓降至正常,如單服地平類藥物62%有效,單服普利類藥物43%有效,單服受體阻滯藥物53%有效。但有些患者常需選用兩類或兩類以上的降壓藥,這樣能從不同環節發揮作用,增強療效,減輕不良反應。常用的搭配如地平類藥物+普利類藥物或利尿降壓藥,地平類藥物+洛爾類藥物+利尿降壓藥等。由於高血壓用藥都要個體化,故均需在醫生指導下應用。
有血脂異常、糖尿病、痛風者不宜用利尿降壓藥物或洛爾類藥物,以免引起血糖、血脂和尿酸的升高。有心力衰竭、傳導阻滯、支氣管哮喘、肺氣腫、肺心病者亦不選洛爾類藥物,以免加重病情。
有腎功能不全者可選地平類藥、利尿降壓藥物或普利類藥物,可防止腎小球濾過率下降。
有冠心病、心絞痛選地平類藥物如硝苯地平、尼群地平。心率較快者可選洛爾類藥物如美托洛爾。有左心室肥厚者,選用普利類藥物,可以逆轉肥厚的左心室。有心肌梗死後心力衰竭,選普利類藥物加利尿降壓藥或洛爾類藥物。
有糖尿病者選普利類藥物如卡托普利,或再加地平類藥物,既不會影響血糖、血脂,又對心、腎有保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