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在某一個時刻我特別想回家,於是我會在周五的早上坐車回家,因為周五沒課。回到家的時候我又會想,我這一路走來留下了什麼。是身後一眼望不見邊的車轍印,還是從城市到城鎮,再到鄉村的變化,就像是從祖國這隻大公雞的頭順著柔軟的羽毛滑到了尾巴,有一種控製不住的吃驚。可是我為什麼吃驚,不清楚。也許是因為前前後後的差距竟然這麼大,包括房子,寬大的過車路,高高的大廈,立交橋,還有各種各樣的汽車以及汽車尾氣,空中飄浮的顆粒這些死物,還包括各種類型的人,都與鄉村的小河,青樹,悠悠的池塘裏的水,低矮的房屋,栽在離路邊不遠的大片桃林,還是農村人特有的麵容,所有這些都是不一樣的,給人的直覺是不相符的。
還有就是我對於家鄉的一種眷戀。這裏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都曾留下我的記號。可是存留在我腦海中的記憶卻並不多,更多的是一種感覺,好像回到了這裏才感覺自己不是一個客,而是根在於此。有一種踏實的幸福感。我家坐落在一村之頭,進村的人基本上我都會瞧見。隔著不遠有另一個村,叫盂缽橋,是屬於六隊的,我們村頭的幾家也是屬於六隊的,雖說是一個村,卻隻十幾戶人家。起這麼個村名,傳說是清朝某個皇帝來到這,覺得這塊地形像一個盂缽,而且又有一座橋而得名。
那座橋離我家不遠,幾分鍾的步子。那橋已經老了,退休了,年輕的時候可以過大卡車,現在隻可路過行人。我記得小時候,那橋下麵因為河水衝刷,形成了深坑,每次下大雨,河水暴漲,場麵似長江滾滾。河水一退,天氣放晴,我們就在河下捉魚摸蝦。猶記得當年上遊用藥將魚弄暈,我們就在下遊揀。因為畢竟是在河裏,藥性不是那麼明顯,有些魚還是會掙紮著撲騰幾下。在河裏,我試探著深淺,挪動著碎步。有條魚在我眼前,我也知道前麵有一個坑,我伸手,夠不著。前仰,栽了下去。我拚命的拍打著水麵,腦袋一片空白。隻記得呼氣時灌進去了幾口水。幸好,有個會水的托起我,不然我爸媽會傷心死了。
可是那時候根本不知道死是什麼回事,隻是本能的感到難受,並且想要逃離那種感受。現在是清楚的知道死亡是什麼滋味,並且知道死亡會帶來什麼。認識死亡本身的初期,想要戰勝它,是最最可怕的。每個人都會懼怕死亡,隻是說自己不怕死的人是最怕死亡的。
我後來想想,既然每個人到最後都免不了一死,又有何其必要去擔心受怕。我隻是希望,當我老了的時候,快要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不希望有過多的不舍,或是疼痛。
其實在這條河裏,我不止一次差點踏入鬼門關。還有一次是和同村的幾個小夥伴去遊泳,本來我就喜愛遊泳,在河裏忘乎所以。那時上初一,也是不會水。他們都不敢下水,我就打頭陣。剛好岸邊就有一四方坑,後來知道那兒不止一個四方坑,。到現在還不知道那是幹嘛用的。一陣翻江倒海,旁邊的同伴嚇的去找大人了。後來還是我自己抓住了岸邊的救命草,不過不是稻草,是吉祥草。中午吃的兔肉都吐出來了,事後還像沒事人一樣,快快活活,隻是岸邊坐著很長時間,他們都沒膽下水了。
從現在的會水狀態去看,覺得很奇怪,也有趣。隻是幾年間在上遊的一座攔水小橋那裏。一堆淘鐵沙機日夜不斷的流出來髒紅色的水,我們管那叫“鏽水”,就好像是清澈的水生了鏽一樣。我們就很少在河裏留下身影了。偶爾在上遊那橋還要往上的地方洗洗。一到夏天,現在就連小學六年級的都找我去泡冷水澡。這條河流下不遠,就有一條更寬的河。我家就坐落在兩條河的交彙處。這條河沒水了,我們就跑另一條河,隻是我們稱為“東河”的水很急。湍急的不能很好的站住腳。這條河也很寬,大概有三百米左右吧,水流靜靜的躺著。
幾年間,河裏已經沒多少水了,遺留下滿目的黃沙和日夜不停息的船隻以及卡車刺耳的笛鳴。塵土飛揚,糟蹋了那條溫順的路,也糟蹋了我的多少記憶。從最先的河水澈澈,許多遠地的客人都驅車到此遊戲,帶著小孩。在午後四點,黃昏時分,河裏熱鬧極了,救生圈漂了好些。我們就拿泡沫塑料替代。水不是很深,剛夠大腿而已,當然也有又深又湍的地方。我們小孩子跋涉到上遊,然後躺在水中,手腳自然,順流而下。這就是很大的樂趣了。
我曾有一段時間特別想去海邊,我曾對我喜歡的人說,要是能那時和她一起在海邊戲水就好了。而至今我都沒能到達過海邊一次,但我並不覺得遺憾,我覺得既然我不能那麼輕易滿足,這是否就應像處女膜一樣不能輕易被捅破。
到了三年前,河裏來了一些鐵船,每一個鐵船停留的地方都會有一個坑。鐵船挪窩了,留下的坑是一個幾何圓,像一個天然泳池,隻是中間自然是深不可測的,靜水,我可是從來沒怕過。淡綠略顯藍的清水,累了就上岸躺在沙丘上曬太陽,把沙子覆蓋在皮膚上,感受大自然。身體曬得發燙,就一個猛衝,栽向水中。仰泳,浮在水麵就像是在洗熱水澡。一泡大概就是三個小時多。回家已是夕陽落幕。因家近,又沒多少人,穿著濕內褲,衣服提在手上就往回走,比我還小的那幾個,害怕回家被媽媽罵,通常洗了一半就把內褲放在沙灘上曬,晾幹了再回家。又害羞,又害怕,我笑死了。我是厚臉皮,被說習慣了,後來媽媽懶得說。可是我明白,我會注意的,現在一切都找不回了。
的確,我不知道現在放假回家還能做什麼?和我一般大的都成了打工一族,年長一點的都娶妻生子不跟我們來往了,有野心的中年人舉家搬遷跑異鄉了。過年時,能力強的回來是坐小轎車,能力一般的回來打摩的,留在村裏的無非是老弱病殘和一些安於現狀的。如果不是我多念了幾本書,也許現在我的爸媽正擔心我的單身狀態,因為我一表哥,就在二十一歲結婚,孩子現在都三歲了。記得幾年前還像孩子一樣和我開著玩笑,似乎時間永遠比人走的快。
過年時節,那冷清的場麵已是趕不上從前了,連拜年的都少了,好像大家都知道放鞭炮是危害環境一樣。一點年味都品嚐不到了。熱衷於除夕紅火的一代,大部分都已被風火帶走了,把出人頭地當做人生信條的一代是蠻橫的一代,而我們這一代,早已被世界荒廢了。
有一句話說是在一個地方待久了,總是期待到另一個陌生的地方嚐鮮。而我是在外麵待久了,偶有想回家,而在家待不了幾天,我又向往自己可以到處看看。每次我向媽媽提出去哪兒玩時,媽媽總以缺錢少衣的原話說我異想天開,隻好作罷。無聊時,我會用手機進一下空間,看看朋友們都在發些什麼。其實我不頂愛這些東西,偶爾才進去。手不停的往下翻,都是一些無聊的話。突然玲子兩個字撞進眼簾。隻有三個字。在車上,還有半個省略號。時間是在早上九點,而現在已是十一點多了。
我忍不住發了短信問她在何處。我不知道上次打電話是在什麼時候,大概是在半年前,而更前的一次電話是在十六個月前。她回複說是在車上,應該下午四點能到。上海到我們這裏八小時左右的火車。於是我幹脆打電話。我已好久沒聽到玲子的聲音了。
“我到車站接你吧。”我平靜的說。
“嗯。”玲子也似乎有點高興。
於是我們走上了那條路。那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麵,到目前為止,我都不知道玲子究竟是怎麼想的。那天她突然親我,後來她說是因為我是她的初戀,所以會有那麼一點意亂情迷。我想一對情侶,分割兩地,最後形同陌路,也應該是合理的吧。隻是我有點不能接受。
其實,早在我和玲子分開一年後,她就提出要和我分手,她說我不夠關心她。後來我才明白,我那時確實不怎麼主動去聯係她。有時我兩三天不給她一個電話,連一個短信都沒有。因為我發短信有一個壞毛病,就是喜歡想太多,而仔細措辭,浪費了不少時間。也許發短信和閑聊沒什麼分別吧。記得有一次,我在自習時玩手機,被老師發現沒收了,之後就一個月不給我了。而我用朋友的手機告訴了玲子,再之後,我就真的一個月沒管這件事了。我總是專注著自己的事而忘了。玲子在幾天後發了十幾條短信和幾十個電話。這是我在拿到手機後才知道的。玲子生氣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我們還沒有分手,況且我們還彼此喜歡著,我就對她不冷不熱了,換了誰都會不樂意的。我一直都是這樣,總是毫無意義的傷害人,尤其是自己所珍惜的人。
於是我趕緊打電話給玲子,試探著問:“玲子,你還好吧?”
“你舍得跟我打電話啊?”玲子的語氣明顯是故意的。
“我不是跟你說了嗎?手機被老師收走了。”我無奈。
“我還以為你不要我了,我差點就想衝到你們學校去問問你。”前一句語氣平靜,後一句忽然大起聲來。
“怎麼會呢,我不要誰也不會扔下你啊。”我隻能一個勁的解釋。
這記憶這麼深刻,是不是證明我曾經愛過她。我也不明白我是不是真的愛她。我一直都不明白。隻是我一直都不曾想過有一天我會失去她,就如同大海裏的魚一樣,不論遊到哪兒,都不曾想過有一天會失去那賴以生存的海水。
玲子很倔強,也很要強。對自己的期望很高,她希望自己可以撐起一個瀕臨破碎的家。在家的一端,她可以成長為一把為自己媽媽遮風擋雨的傘。可是事實上,一個女生能做的畢竟有限。我並不希望就這樣放開她,我知道她需要我。可是很強的自尊心永遠都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讓我不知道怎麼去擁抱她。
“你回來了是吧。”
“嗯,我在我外婆家的。”
我說,“那我等下去找你吧。”
玲子平常的語氣,“你想不想見我呢?”
“想。”我堅定信心似的斬釘截鐵。
掛下電話,就跟朋友打招呼,說要去他那兒了。本來我和老程在我們的初中母校玩的,還有幾個不期而遇的初中老同學。我先是到老程家去看看的,剛好放假,在家也不能做點什麼。於是把家裏的摩托車騎著。我也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唇舌才說服我媽給我鑰匙的。媽媽就像擔心所有的不吉利的事兒一樣,擔心我騎車不是很久,所以不大願意給我。最後媽媽終於想通了,鳥兒始終是要在羽毛未豐之前學會飛翔的,我也總是要學會開車的。但還是免不了千叮萬囑咐的。
在他家的時候,也確實沒什麼好玩的。因著他家住在最角落裏,前麵一片田野和遠處的果樹林。從家門口可以瞧見我家門口的那條大河,因為是同一條河,流到了這裏。我們時常去河邊走走,邊走邊看風景,邊走邊聊著各自的近況和想法。河裏的水依舊孤單單的躺著,沒有人知道這條河將來會變成什麼樣。是枯竭,是洶湧,是幹裂,是兩岸青山圍繞,還是依然故我。不知道,就如同我們倆在河堤上走著,不清楚下一次見麵會是在何時何地,將來的我們又會是在哪座城市有著各自的生存空間而幾十年沒見了。我們又會不會改變自己的性格而變得不再如現在這般親切。一個厚實,善良的知識分子模樣,可是奇怪的是他並不像我這般喜歡小說,根本看不進去那種厚厚的磚頭。不過我相信他以後會是一個有厚度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