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是一批奇怪的人。人們經常在夢中隱隱約約地見到他們。聖誕節前,聖誕晚會前和聖誕晚會中,我總是在大街上的某個角落裏,見到一個小男孩,最多不過七八歲吧。在可怕的嚴寒中,他幾乎穿著夏天的衣服,不過他脖子上纏著一塊舊布。這就是說他還是被人準備好送出來的。他“帶著一隻小把手”走來走去。這是一個專門術語,意思是行乞。這個術語是孩子們自己想出來的。像他這樣的男孩子很多很多,他們在道路上轉來轉去,而且怪聲怪氣地喊著他們學到的一些什麼話。不過,這個男孩子並不怪聲怪氣地喊叫,說話似乎相當天真而且不很習慣和信任地望著我的眼睛——這說明他可能是才開始幹這個行當的。經過我的仔細盤問,他說他有個生病的姐姐,失業在家。也許,他說的是實話。不過我後來打聽到,這樣的男孩多得不知其數。盡管天氣冷得要命,他們還是“帶著小把手”被派出來,而且如果什麼也要不到的話,那就一定得挨打。乞討到幾個戈比以後,小男孩就帶著一雙凍得紅紅的、僵硬的小手回到某個地下室裏。一群懶漢往往在那裏酗酒。這些懶漢“從星期六到星期天在工廠裏罷工,最早要到星期三晚上才回廠幹活”。他們饑餓、挨打的妻子和他們一起在地下室裏喝酒,他們吃奶的孩子在這裏餓得嗷嗷尖叫。他們酗酒、淫蕩、幹壞事,最主要的是酗酒。他們派那個男孩帶著討來的錢,馬上去酒館,於是他又弄來了酒。有時候,為了逗樂,他們往他口裏倒進半瓶酒。當他呼吸中斷,倒到地板上差點失去知覺時,他們哈哈大笑。
……你無情地往我口內倒進劣酒一杯……他一長大,就被送到某個工廠裏,但他必須把他掙得的工錢,全部送給那些懶漢,懶漢們一拿到錢又去把它喝光。這些孩子在進工廠前就成了百分之百的罪犯。他們在城裏流浪,而且知道哪些地方可以容身,哪些地下室可以人不知鬼不覺地過夜。其中的一個居然在一個打掃院子的工人的籃筐裏,一連過了幾夜,那工人卻沒有發覺。當然,他們成了一批小偷。
連八歲的孩子都行竊成癖,有時甚至根本不知他們的行為是犯罪。最後他們僅僅為了自由而承受一切——饑餓、寒冷、毆打,然後逃離那些懶漢,到處流浪,這些野蠻的孩子有時什麼也不懂,既不知道他們住在何處,也不知道他們屬於什麼民族,更不知道有沒有上帝,有沒有皇帝;甚至有一些人把他們幹的事情轉述出來,叫人聽了無法相信,然而那又都是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