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靳令(1 / 3)

【解析】

靳:通“謹”。靳令:嚴肅命令,指君主使自己的命令得到嚴格執行。

文章論述了一係列有關法治的問題,集中地反映了商鞅的法治思想。其主要內容是:一、強調了法治的原則。這就是:官吏的政務不得拖延,以保證法製的貫徹實施;法律的行使必須公正不阿,以保證法治的嚴肅性;“不以善言害法”,以保持法治的權威性;“任功”不“任善”,以保證法治的功利性;提倡“曲斷”,以追求法治的普及性;“法立而不革”,以保證法律的穩定性;實施重刑政策,以達到“以刑去刑”的目的,這是法治的懲戒性原則。二、闡明了法治的內容及其目的。這就是通過“使民以粟出官爵”、“以功授官予爵”、“重刑少賞”、排除儒家墨家的各種意識形態、抑製末業、反對空談、懲罰奸邪等手段來驅民從事農戰,從而達到富國強兵、兼並他國、“述仁義於天下”的目的。

靳令①,則治不留②;法平③,則吏無奸④。法已定矣⑤,不以善言害法⑥。任功⑦,則民少言⑧;任善⑨,則民多言。行治曲斷⑩,以五裏斷者王,以十裏斷者強,宿治者削。以刑治,以賞戰,求過不求善。故法立而不革,則顯,民變誅,計變誅止。貴齊殊使,百都之尊爵厚祿以自伐,國無奸民,則都無奸市。物多末眾,農弛奸勝,則國必削。民有餘糧,使民以粟出官爵,官爵必以其力,則農不怠。四寸之管無當,必不滿也。授官、予爵、出祿不以功,是無當也。

國貧而務戰,毒生於敵,無六虱,必強。國富而不戰,偷生於內,有六虱,必弱。國以功授官予爵,此謂以盛知謀,以盛勇戰。以盛知謀,以盛勇戰,其國必無敵。國以功授官予爵,則治省言寡,此謂以治去治,以言去言。國以六虱授官予爵,則治煩言生,此謂以治致治,以言致言。則君務於說言,官亂於治邪,邪臣有得誌,有功者日退,此謂失。守十者亂,守壹者治。法已定矣,而好用六虱者亡。民澤畢農,則國富。六虱不用,則兵民畢競勸而樂為主用,其竟內之民爭以為榮,莫以為辱。其次,為賞勸罰沮。其下,民惡之,憂之,羞之;修容而以言,恥食以上交,以避農戰;外交以備,國之危也。有饑寒死亡,不為利祿之故戰,此亡國之俗也。

六虱:曰禮、樂;曰《詩》、《書》;曰修善,曰孝弟;曰誠信,曰貞廉;曰仁、義;曰非兵,曰羞戰。國有十二者,上無使農戰,必貧至削。十二者成群,此謂君之治不勝其臣,官之治不勝其民,此謂六虱勝其政也。十二者成樸,必削。是故興國不用十二者,故其國多力,而天下莫能犯也。兵出,必取;取,必能有之;按兵而不攻,必富。朝廷之吏,少者不毀也,多者不損也,效功而取官爵,雖有辯言,不能以相先也,此謂以數治。以力攻者,出一取十;以言攻者,出十亡百。國好力,此謂以難攻;國好言,此謂以易攻。

重刑少賞,上愛民,民死賞。多賞輕刑,上不愛民,民不死賞。利出一空者,其國無敵;利出二空者,國半利;利出十空者,其國不守。重刑,明大製;不明者,六虱也。六虱成群,則民不用。是故興國罰行則民親,賞行則民利。行罰,重其輕者,輕其重者——輕者不至,重者不來,此謂以刑去刑,刑去事成;罪重刑輕,刑至事生,此謂以刑致刑,其國必削。

聖君知物之要,故其治民有至要。故執賞罰以壹輔仁者,心之續也。聖君之治人也,必得其心,故能用力。力生強,強生威,威生德,德生於力。聖君獨有之,故能述仁義於天下。

【注釋】

①靳:通“謹”。靳令:嚴肅命令,指君主使自己的命令得到嚴格執行。

②治:治理,指官吏處理政務。留:滯留,拖延,擱置。

③法:法治。平:公平,公正不阿。

④奸:邪惡。

⑤法:法律,法度。定:製定。

⑥善言:好話,指儒家所宣揚的仁義道德之類的言論。害:損害,破壞。

⑦任功:任用有功勞的人。

⑧言:說話,指說空話。

⑨善:善良,指空談仁義道德等好話的所謂賢良。

⑩行:實行。治:政治措施,指法治及其一整套政策。曲:鄉曲,偏僻的鄉村,這裏作狀語。曲斷:在鄉村中能斷案。

五:虛數,形容少。裏:戰國時的居民區,五十家為一裏。五裏:指範圍較小。五裏斷:在五個村的範圍內決斷,指在較小的範圍內能決斷是非。王:稱王天下。此下三句的旨意是,國家的強弱,取決於法治的普及程度。法治如果普及了,就能在較小的範圍內決斷是非,民眾能像這樣統一於國法的意誌之中,國家就能稱王天下。否則,就會削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