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蕭陪著雲蝶澈,將二樓逛了一個遍,手中提著將近二十個手提袋,滿滿當當地幾乎騰不出手來。
雲蝶澈仍然不盡興,又帶著林蕭去三樓的飾品店逛了一圈,眼睛眨都不眨地買了兩條項鏈,一個手鐲,這才暫時停下了瘋狂購物的欲望。
一上午的時間,雲蝶澈光是購物,已經花費了十幾萬,有錢人的世界果然不是尋常人能夠想象的。
林蕭帶著雲蝶澈來到了商場五樓的一家西式餐廳,點了兩份牛排,一份甜點,兩份湯,在等待上餐的空隙,打了一聲招呼,提著大包小包往商場樓下走,他得先將東西放回車上,誰知道下午雲蝶澈會不會再買。她是不差錢,林蕭可隻有兩隻手。
吃完了飯,雲蝶澈興致不減,帶著林蕭來到了四樓男裝店,挨家挨戶地逛了起來。
“大小姐,你逛男裝店幹嘛?是給你爸爸買衣服嗎?”
林蕭跟在後麵,有氣無力地說道。西餐廳的東西根本不夠吃,他根本就沒吃飽,本來還想多點一些東西,可雲蝶澈難得出來一次,早就等不及了,拉著林蕭就開始了下午的掃貨行動。
“我爸爸的衣服,都是大牌設計師幫忙量身訂做的,他才不需要我給他買衣服呢。”
雲蝶澈俏皮一笑,笑眯眯地盯著林蕭身上破舊的牛仔褲與T恤,道:“我是要給你買衣服啊!”
“給我買?”
林蕭微微一怔,緊接著一本正經道:“為什麼要給我買衣服?大小姐,我可提前告訴你,我不是貪慕虛榮的人,你就算給我買衣服,我也不會讓你包養的!”
雲蝶澈沒好氣地揮舞著粉拳朝著林蕭的身上招呼過去,“誰要包養你啦,我隻是覺得,你穿得太土了。”
“你可是我的貼身保鏢,穿得太差,我怎麼跟人打招呼?簡直給本姑娘丟人!”雲蝶澈解釋道。
丟人?林蕭看了一眼身上兩年前在地攤上花了三十塊錢買的破舊T恤,沒覺得有什麼不好。
不過,既然雲蝶澈要給他買衣服,反正不是他花錢,他也樂得如此。
“快來!”雲蝶澈拉著林蕭就鑽入了一家阿瑪尼店。
“來試試這套西裝。”
“這套休閑西服也不錯。”
“來,這條風衣好氣派,你穿上試試!”
剛進店,雲蝶澈就挑出了一套套價格在兩萬多三萬的膝撞,往林蕭身上套。
林蕭看了一眼衣服上的標簽,好家夥,要兩萬八千塊錢,這也太昂貴了。
“大小姐,我知道你對我有意思,但也不至於花這麼多錢來給我買衣服吧?這會讓我胡思亂想的!”
林蕭衝著雲蝶澈壞笑一聲,在雲蝶澈不耐煩地催促聲中,麻利地換起了衣服。
俗話說,人靠衣裝馬靠鞍,林蕭換下破舊的牛仔T恤,穿上阿瑪尼的休閑西裝,頓時變得精神了不少。
再加上林蕭本身就是個衣架子,身材非常好,換上西裝後,雲蝶澈這個千金大小姐都不由得眼前發亮,微微愣神。
“想不到你這個臭乞丐,換上西裝,還是有那麼一丁點小帥氣的,嗯,這套買了!”
雲蝶澈甜甜一笑,緊接著大手一揮,“換下一套。”
女售貨員將另外一套西裝遞給林蕭。
林蕭看了一眼價碼,好嘛,這套更貴,要三萬兩千塊錢。
“買一套就夠了。”林蕭有點不太情願換下一套西裝。
“少廢話,本小姐讓你換你就得換!”
“哼,你這個臭乞丐,整天衣衫不整臭氣熏天的,讓我怎麼帶你出門?再說了,我給你買衣服,可不是要討好你,我隻是給你配幾套工作服而已。”
雲蝶澈嬌蠻道,對林蕭非常無語。
隻買一套西裝?
男人怎麼隻能有一套西裝?這可是阿瑪尼的高檔西裝,雲蝶澈可不想看到林蕭將兩三萬的西裝穿個十天半個月也不換洗。
林蕭無奈之下,隻得按照雲蝶澈的吩咐,又將剩餘的兩套西裝給換上,除此之外,又試了兩雙皮鞋。
完了,雲蝶澈豪邁地揮了揮小手,“都包起來!”
“好的,總共十七萬八千塊錢。”
女售貨員微微一笑,開始收拾衣服,林蕭要將身上的風衣與西褲給脫下來,被雲蝶澈一把拉住,“你就別換下來了,穿著挺好看的。”
說著,轉頭衝著女售貨員道:“把他換下來的破衣服給丟了。”
女售貨員笑著點了點頭。
從阿瑪尼店出來,林蕭感覺整個人的氣質都不一樣了,畢竟這一身家當都快上五萬了,走起路來都輕飄飄的。
“開心嗎?”
雲蝶澈幫林蕭整了整衣領,笑嘻嘻地望著他,“不準說謊。”
“開心。”林蕭撲哧一聲笑出聲來,衝著雲蝶澈擺了一個POSE,“帥不帥,像不像宋仲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