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縣也確實沒什麼好玩的,聽說有個大佛,是全國第二大佛像,周娟說哪裏都不想去,就想在房裏呆著,讓我陪她。
中午我們都餓了,我們這才起了床,準備出門吃飯。
我算是見識到女人墨跡的程度有多厲害了,她出門非得化妝,說不然都沒心情。
我說就為了吃頓飯,有必要搞得這麼隆重麼?
她說這是女人的天性,不能以最差的一麵上街。
我無奈等待,化個妝整整搞了半個多小時,她說這還是快的,怕我久等,也實在是肚子餓了,若是換了平時,一般都是一個小時左右。
我就納悶了,這化不化妝的到底有什麼區別呢?我眼裏,她化與不化其實都很漂亮,這時間不是白白浪費了麼?
走在街上,她挽著我的胳膊,今天天氣很好,太陽曬著暖洋洋的,大冬天裏是難得的好天氣。
我覺得好幸福,又和她在一起了,昨天晚上我們聊了很多很多,聊到我們之前的矛盾,把話說開了,其實都是誤會產生的。
她發生我,那天黃淘過生為什麼堅持要走,她說我是住在曉東他們店裏,難道她也去住店裏?她不習慣,當時我喝醉了大吵大鬧,換了誰都會生氣,所以才不理我。
第二天我去找她,二話不說打她耳光,換了誰都會憤怒,她之後跑回來拿行禮,其實也是憤怒之下想著先拿走,看我會不會挽留她,誰知道我居然想用刀砍她。
她當時怕極,作為人的自然反應,當然要做出還擊,所以抓了我一臉的抓痕。
之後幾天,其實她開始冷靜下來,每天晚上都會躲在被窩裏哭得很傷心。
後來我拿著皮靴去找她,她當時還沒從傷心中緩過來,更怕見了我會再次被打,所以不得不找她們經理來護著她,也就隻有我當時誤會她經理是她新交的男朋友。
過後很多天,她都在後悔,因為我沒有再去找她,極有可能是看見經理誤會了,她很害怕我是真的不聯係她了。
發生了這種種事情,她有覺得沒麵子去找我媽媽問我去了哪裏,沒有我的消息,她覺得這段時間就跟丟了魂似的。
結果我給她打了電話,讓她激動得一晚上都沒有睡著。
弄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後果,我發現這都是自己幹出的混帳事,為什麼我會那麼多的猜疑,為什麼會那麼的衝動?
我誠懇的對她道歉,說保證以後都不會發生同樣的事情了,我若再打她,手長瘡發膿爛掉。
我們在外麵吃過午飯,她說四處走走,在街心花園的廣場上逛了一個多小時,太陽曬久了,即便是冬天也覺得有些發熱,我建議回賓館了,她點點頭。
這一天,是這半年以來過得最快樂的一天,我心情無比的放鬆,這些日子以來,第一次我們沒有再吵架了,我現在學會了控製自己的情緒,說任何話,做任何事情,都認為要先想好再說,再做!
我還記得以前讀初三時,我的班主任老師曾經給我的期末批語上寫過一句話:言多必失!
話出口前,先停三秒,考慮清楚。
第二天,我送她到車站坐回內江的車,我們依依不舍,抱了又抱,恨不得永遠在一起,不要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