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四川花鼓與四川連簫(1 / 2)

第六章四川花鼓與四川連簫

“四川花鼓”係以鑼鼓伴奏演唱故事,並輔之拋刀擲棒等雜耍表演的曲種,亦稱“飛刀花鼓”。主要流行於四川漢族地區的城鎮鄉村,川內邊遠的民族雜居的部分地區亦曾有過藝人行藝。

四川花鼓形成於何時,目前已難稽考。清宣統元年(1909)出版的《成都通覽》遊玩雜耍中載有“打花鼓”白描圖一幅。其文字說明稱:“打花鼓,男子花褲拋棒擊鼓,其詞無謂,其形太鄙,公館婦女多好之。”此外,再根據一些花鼓藝人的師承關係推算,四川花鼓的流行當不會晚於清鹹豐年間。

上世紀20年代前後,常有兩湖“三棒鼓”藝人入川賣藝,其表演形式與四川花鼓大同小異,故此有藝人將其演唱曲目及表演技巧吸收到四川花鼓的演唱中,豐富了四川花鼓的演唱曲目及表演技巧。

民國時期,四川各地均有大量花鼓唱詞的木刻本在民間售賣流傳,如《柳蔭記》《孟薑女哭長城》等。這些木刻唱本的大量印行,從一個側麵反映了當時花鼓的流行情況。民國三十四年(1945)九月十六日《川中晨報》便有如下報道:“興隆街拐角茶肆,每晚均在‘打花鼓’,不得茶座之聽眾亦環立如堵。”此時花鼓不僅十分盛行,一些藝人還對其唱腔進行了改造。廣泛吸收金錢板、荷葉、清音及川劇的曲調,出現了所謂的“戲腔”。

抗日戰爭時期,許多花鼓藝人紛紛參加了抗敵宣傳隊,演唱宣傳抗日救亡的新曲目。民國三十三年(1944)七月九日《新通日報》以“打花鼓的都在獻金”為題作了報道:“大文堡執花鼓書唱業之邱俊章、王惠家呈送法幣一千元,請第三警察分局轉馮玉祥將軍,查該邱俊章等,平日藉口頭宣傳,促進一般民眾愛國情緒,對於抗戰貢獻已屬不淺,茲複自動獻金一千元,為數雖少,但其熱忱至堪敬佩……”

四川花鼓過去大多在碼頭、茶館及村鎮集市流動賣藝。新中國成立後,多數花鼓藝人參加了各地的專業曲藝團、隊,四川花鼓走進了書場、劇場舞台。一些藝人與新文藝工作者合作對花鼓的演唱進行了改革,如在單人演唱的基礎上發展為對唱、群唱、表演唱等。此時除演唱一些經過整理的傳統曲目外,多為演唱配合形勢的新編曲目,如《歌唱婚姻法》《宜賓白毛女》《怒潮》《唱雷鋒》《一雙新棉鞋》等。但是,作為一種演唱藝術,花鼓不免因其形式——特別是音樂單調——的局限,而難以獲得大的發展,上世紀60年代以後便很少在曲藝舞台上見到了,僅在少數地區的鄉鎮茶館、街頭巷尾有一些個體藝人繼續從藝而已,到目前已基本無人演唱了。

四川花鼓為單曲體,每段多由四句唱腔構成,末句放腔,藝人稱為“甩腔”,反複演唱多段唱詞。

四川花鼓的唱腔因風格之不同有“老調門”、“成都腔”、“戲腔”之分。

老調門,係四川花鼓流傳最早的唱腔,形成亦較早。其唱腔樸實、工整。四句一段(多為五五七五式),第一、二、三句在反複中往往因唱詞的不同而在旋律、落音方麵略有變化,末句放腔,落音較固定,常落於“1”、“5”、“3”三音。其中落“1、5”較常見。

成都腔,因主要流行於以成都為中心的川西平原而得名。係在老調門腔的基礎上,通過加花、擴展、節拍變化等手法衍變而形成。唱腔華麗、節奏多變是其突出特點。常采用有規律的混合節拍。仍為四句一段,多為七言。第一、二、三句落音不固定,因字(音)而異,末句放腔固定落“1”音。

戲腔,主要流行於川東部分地區,係在老調門腔基礎上吸收川劇高腔、荷葉、金錢板等唱腔發展變化而來。因其帶有明顯的川劇高腔韻味故有是名。腔句結構突破了四句一段的傳統形式,每段句數不固定,由演唱者根據唱詞的內容來劃分段落。每句落音亦無定,但末句的落音仍基本固定為“1”。

以上三種唱腔均無特殊的結束腔句,隻是將最末一句後半句或末三字減慢速度為其結束句,藝人稱為“甩腔”。

四川花鼓以鑼、鼓為伴奏樂器。鑼鼓無統一形製。一般多使用京鑼或同等大小的川鑼,懷鼓(木梆牛皮鼓,徑約15-20厘米,高約10-15厘米)。鑼鼓分為:開場鑼鼓、腔句鑼鼓、間奏鑼鼓與煞尾鑼鼓四種。

開場鑼鼓用於曲目開始前,句幅較長,起到使聽眾安靜的作用。各地的擊法大同小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