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望去,光禿禿一片,沒有一棵草,所有樹木的樹皮和樹葉也都被啃光了,早就枯死,路上偶爾有枯骨和餓死的小孩兒。
唯獨前方的山丘聳立著一座宮殿,被中式風格的城牆包圍,遠遠地可以看到,城門口一排排鬱鬱蔥蔥的古樹,迎風招展。
“這簡直是天壤之別,”李蓮英驚訝,“究竟是怎麼回事?”
見此畫麵,高富帥撲通一聲跪在地上,淚流滿麵,抽泣著說,“沒有想到,他們竟然如此狠毒!我絕對不會放過他們!”
韶明月扶起高富帥,“是城裏的人?”
“嗯。”高富帥點頭,“如果我沒有猜錯,你是來這裏尋找神秘指南針的吧?”
“沒錯,你怎麼知道?”韶明月問。
“這個地方叫高山城,”高富帥咬著牙說,“我也姓高。”
想起之前與高富帥相遇時曾經富得流油請大家吃飯,後來再次相遇又變得一無所有。原來是每次來到這裏都被洗劫一次,這就是他一直帶著食物來這裏的原因?可是他為什麼一直不放棄呢?韶明月恍然大悟,“你是這裏的主人?”
高富帥跪在韶明月跟前,“明月大哥,求求你幫幫我。”
眾人驚訝,沒有想到這家夥其貌不揚,竟然是高山城的主人,那麼他取這樣霸氣的名字也不奇怪了。
無論如何高富帥都不起來,韶明月索性坐在地上,“一直跪著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縱使我們幫你取回高山城,你這樣頹廢又如何管理呢。像之前一樣,從哪裏跌倒就從哪裏爬起來,我需要你這個幫手。”
高富帥這才站起來,“可是,高山城固若金湯,易守難攻,我們根本進不去。”
前麵有一塊巨石,幾人決定去那裏歇歇,韶明月邊走邊問,“我倒想知道,如今堅固的城池,你是如何丟掉的?”
“唉……”高富帥長歎一聲,“紅顏禍水啊,都怪我被美色衝昏了頭腦。”
李蓮英一臉好奇的湊過來,“說說,是怎麼被衝昏頭腦的?”
“那年我十七歲,她也十七歲,我是城裏的少城主,城裏上上下下三萬多人都不敢違抗我的命令,唯獨一個人,我從來不舍得罵她,打她,她就是我的前女友。”高富帥說起這段往事,臉上的表情極其複雜,難以形容。
“她卻越來越驕橫,”高富帥繼續道,“在我爺爺七十大壽的盛宴上,她竟然送了一隻老王八,還當眾說大不敬的話,我第一次打了她。”
“她哪裏受過這等氣啊,當場就隨便找了一個男人,吻了他,還說要與我分手。”高富帥越說越氣,緊緊攥著拳頭,“最可恨的是,她竟然對著那個男的說:我喜歡你,有本事就來娶我啊。”
李蓮英以手托著下巴,若有所思,“小說都是這麼寫的,沒想到真有這樣的事情啊。”
“別打岔,”維格弗德繼續問,“後來呢?怎麼樣了?”
“那個男人小名叫二狗,就是普普通通的城內平民,不知道從哪裏來的狠勁兒,”高富帥長歎一聲,竟然無奈地笑了,“他暗下決心,苦練魔法,冬練三九,夏練三伏。三年之後,竟然揚言與我決鬥,賭注是整個高山城還有我的前女友。”
“後來呢?”沒有聽到結局,李維士不解地問。
“你笨啊!”維格弗德狠敲他的腦袋,“那是他心底的傷疤。”
“後來,”高富帥苦笑一聲,“後來你們都知道,我輸了,被逐出高山城。我的前女友毅然決然離我而去,投入他的懷抱,繼續當她的女城主。”
“其實,也挺勵誌呢。”wx-78冷冰冰地回應,“你看啊,一個窮人能為了自己的夢想……啊,我說的沒錯,曉雪姐,你幹嘛打我啊。”
眾人正在聽著,戚小艾突然注意到高富帥身後不遠處,貌似是躺著一個人,肚子鼓鼓的,一動不動。
戚小艾忙跑過去,見到是一個小男孩兒,肚子鼓鼓的,像是非洲小孩兒一樣,大概是因為吃觀音土或者吃草導致不消化才變成這個樣子,如果長期這樣下去,肚子越來越漲,早晚有一天會被漲死的。
戚小艾也不知道具體該怎麼做,為他準備了一些瀉藥,送他服下,希望能盡快好些。
高富帥還在講述他的故事,“他的同鄉得知他當了大王,很多人來蹭他這裏蹭吃蹭喝,還說當年與他一起學習魔法的往事。”
“或許他最不想回憶的事情就是這些吧,嗬嗬,”高富帥又苦笑一聲,拳頭攥的更緊了,“我想,他當王就當王吧,隻要善待黎民,也未嚐不可,可他就是個混賬東西!他竟然把所有人我想,他有人都驅逐出城,還令人建立了兩層方尖碑,裏麵這層是超過85%精神值才能出去,外麵那層則是低於15%精神值才能進來。從此,這裏就被隔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