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來了,今年的清明節陽光明媚,文怡在駱公墳前祭拜完畢,便返回駱家再去。
自從蘭香離家,東坡又在異地服刑去了,這一棟房子就一直沒人居住。文怡偶爾來這裏一側是緬懷過去,而來曬一曬發黴的家具,衣服,或許哪一天蘭香、東坡回來了,這房子還可以派上用場。
以前他每次來這裏隻是查看蘭香的閨房,今日他覺得駱公死的冤,自己顯得多麼無能為力,案情雖然有了進展,可關鍵的證據留在張家地窖裏沒有拿到手。
他將所有的衣服,被褥拿出來曬一曬,沒想到從駱公的衣服裏麵抖落出來兩本小本子,一本是駱三買豆腐的賬本,一本是日記,裏麵記載了自從文怡走後的一些事情。一部分內容涉及到張家向駱家求婚之事,駱攻略日記中明確地表明了態度,永遠也不會同意這門子婚事。
最後兩頁記載了他從張家回來之後的事情,說他從張家返回後,腹疼難忍,最後他說道,如果他一旦不測,必然與張家脫離不了幹係,證據就在…,寫到這裏便是一灘墨漬,想必是疼痛難忍寫不下去了。
難道真的留下了什麼證據?若有什麼證據,一定藏在他這個櫃子裏。
文怡先一件一件衣服袖子裏麵翻,功夫不負有心人,文怡從一間不起眼的衣服袖子裏,發現一個小布包,打開一看是幾顆堅硬飯粒,夾雜著幾片茶葉,這像是嘔吐之物,想必這就是證據了。
這嘔吐物能保留這麼久,一定是當時被駱伯母曬幹了藏起來的。
這茶葉確實隻有張家才有,因為這種茶葉是貢茶,劉瑾拿到貢茶,送給張彩,然後張彩帶回給張普生,這是可行的。而普通家庭是無非企及的。茶葉是張普生家裏的但這還不夠,必須要證明這茶葉裏麵有高濃度的砒霜,如此證據鏈便形成了。至於證人有兩個,一位是黃百通,另一位是東坡。
文怡返回縣衙,立即交給仵作檢驗,結果很快出來,裏麵確實含有高濃度的砒霜,至此,駱公的案情非常明朗。
文怡拿著仵作的報告單,長長的輸了一口氣。
“大人,駱攻略的案子是該結案了吧?”周二拐見文怡舒展的麵容,忍不住問上一句。
“刑部、大理寺不一定會受理。”文怡若有所思地說道。
“為什麼?難道他們是一起的?”
“這是一個方麵。更重要的原因,這個案子原本是在裴儒新手裏發生的,沒有人報案,因此縣衙成年積案也查不到這份案卷,我如果把這個案子提出來,他們肯定說我無中生有。”
“難道就讓凶手逍遙法外?”柳青衣是直腸子。
“當然不會,隻有送給聖上了。”文怡說了這句活出神地望著遠方,窗外陽光明媚,彩蝶蹁躚。似乎看到了勝利的曙光了。
“大人,你的一封信。”梁寬鬼鬼祟祟地走了進來,手中揚起一封信。
柳青衣見梁寬進來,惡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他這能用這種形式表示對梁寬的厭惡。
“隻怕是張家寫來的吧?”文怡抬頭望了他一眼,冷冷地問了一句。
“這個在下確實不知,不過落款是個張字,不過大人展開一看便知是誰寫來的。”
文怡打開信箋,果然是張普親筆寫的,信的內容是說夫人與孩子在他手裏,欲與文怡做個交易,交易的條件是:文怡不再追查駱攻略的案子,至於蘭香的事情最好也無須過問,因為她目前生活得很好。
“梁大人,這裏已經沒有你的事情了。”周二拐冷冷地對說,示意他可以走人了。
“慢著,來而不往非禮也,我給他回一封信吧。”朱文怡說罷便找來筆墨寫了起來。
回信的內容:張員外:來信已閱,駱攻略的案情會繼續追查下去,還有蘭香的事情,最好將蘭香及小寶放了。交易可以,條件就是:以張竹沁換回蘭香與小寶。
文怡沒有說換回蕙蘭與自己小孩。因為這是他與張家的私事,而蘭香的事情雖有私事情分,可關係到駱家的事情,還是公事為主。
大夥望著梁寬拿起文怡的回信出了房門,便圍住在文怡身邊。
周二拐問道:“大人,信是張普生所寫的吧?是不是要你不再插手駱攻略的案子?”
“不錯,但駱伯伯的案子豈能不管?他說要與我做成一樁交易,我答應他了。”
柳青衣不解地問道:“為什麼答應他?咱們現在已經有了足夠的證據可以抓人了,為何還要如此折騰?”
周二拐瞟了一眼柳青衣道:“你就不會開動腦筋,現在有四個人在張普生手裏,如輕舉妄動,這四人的命還要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