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笨精靈的故事本來是為了騙稿費寫的,結果沒有成功.可是後來我發現很喜歡這個故事,所以決定好好的保存這個.
故事的結尾,精靈若若沒有和王子在一起.也許應該讓他們在一起,這符合一些人的美學.但是我沒有讓他們在一起,為什麼呢?因為作者我不讓他們在一起.
其實也不是啦,精靈這種生物是長命千歲的,甚至萬歲,而人類的王子,就算他很長命很長命,也隻不過百年而已,我實在不敢想象年輕貌美的精靈族女子挽著一個老態龍鍾的人類,這,實在是太恐怖了!作者我還沒有變態到這個程度!
所以,就這樣啦!
對了,我現在在構思精靈後傳,不知道大家想不想看呢?我有一個調查,請大家投票表決,謝謝大家.鞠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