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4章 惺惺相惜(1 / 1)

“寧:我已經20歲了。

20歲是不是足夠去談一場戀愛?是不是足夠去愛一個人?

去年在KTV對路塵說的那句話,被大家當成了玩笑,連路塵都當做是玩笑。其實我是認真的,隻有我自己知道,我是認真說的。

但是在說那一句話的時候我還沒有愛上路塵,可是現在,我覺得我愛上他了。

我從未想過自己會愛上你以外的任何一個人,我更沒想過我會愛上路塵。

在我20歲生日那天,路塵給我講了他的故事。

原來他真的像我一樣愛過一個根本不知道他存在的人,他向我描述他自己那種默默關注的幸福和無奈,與我如此相似。我看見了他身上與我惺惺相惜的物質,我想要與他彼此取暖。我們會是這世界上唯一能彼此理解的人。

當然,這不是我愛上他的真正原因,這隻是導火索。愛上他的真正原因,隻是因為他是路塵。他不是阿木,不是於簫更不是你,他隻是路塵。我喜歡看他在我麵前小心翼翼的張狂,喜歡看他偷偷跟在我身後的神秘,喜歡他的幹淨和瀟灑,也喜歡他的豪爽和細膩。

我真的遇見了路塵這麼一個人,叫我願意去愛他。

你會為我高興嗎?

我依然會給你寫信,這信會寫多久?也許是一輩子,也許是我披上嫁衣的時刻,也許是我忽然回眸再也想不起你的時候。但是,現在,我仍想對你訴說。

一開始我覺得路塵很像你,其實我錯了,他除了和你一樣幹淨以外,其他的地方都和於簫很像。

說到於簫,我有些掛念他呢!

已經大三了,不知道於簫正在過著怎樣的生活。

唐曉樂要結婚了,這個周末,她請大家吃飯。

真快,沒有想到走著走著,大家就走到了要成家立業的年齡上了。

不多說了,路塵約了我去閱覽室。

祝安。

零。2004年,秋。”